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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englap:法是眾人之法, 版主只是執行者. 118.142.17.238 01/20 12:14 : → chenglap:你不滿你可以提案去改版規. 118.142.17.238 01/20 12:14 : → chenglap:或者你覺得執行者不好, 自己取而代之. 118.142.17.238 01/20 12:15 本來已經做好了"把牢底坐穿"的準備 不過既然提前出獄,還是插上幾句 在每個論壇上大概都會有或有過這樣的爭吵 我下面寫的東西並不特意針對本版和版主 1.版主並不僅僅是執行者. 就算版主完全不參與立法,就算已經有了很多過去的案例, 在司法過程中還是會碰到很多需要進行個人判斷的地方. 實際上要回答: 1) 法律解釋權歸誰?歸立法主體還是歸司法主體? 2) 版主的斟酌處置權有多大? 2.不太清楚本版算不算熱門版面(我感覺不是). 大家都是老手了,就版上一點爭執,有必要搞得仇深似海一樣嘛. 淡定,淡定,誰先不淡定誰就輸了. 一桶就7天,連續桶7天是有點狠.被桶後不準分身發言也比較狠. 我沒當過大的公眾BBS版主(所以以下做法不一定可復制,而且大陸和台灣BBS系統不一樣), 但是當過小BBS版主("小"的意思是大家雖不認識但在網下有一定社會聯系,比如都是系友). 我的做法通常是: 1) 當版主每篇文章都要看(所以很花精力). 盡量不桶人. 有違規文直接刪掉,不打招呼. 刪掉以後沒有後續事件的話,就不用管違規的人了. 有質疑的人在版上質疑,一般也是在版上予以公開回應. 不影響版面正常功能的水文一般放過去,兩三天之後刪掉. 2) 桶人視情節輕重而定,一般較輕,不桶分身. 如果分身也犯了相同的錯,再桶分身. 因為一方面是不知道一個人有多少個分身,哪個是哪個的分身. 另一方面是當事人被桶之後應當還有正常發言的權利. 反正就認ID,哪個ID犯規就桶哪個ID,有多少桶多少. 當然也有全站封禁和殺檔的處分,但這是最高刑罰,不是版主來定奪的. 3) 我一般不喜歡修改文章,除非是確實寫錯了. 因為我認為在寫的時候就應該考慮清楚,已經寫下來的東西就要擔負文責. 一個人的思想行為應當前後一致,表裡如一. 如果後面的東西把前面的東西否定了,那也只是表明, 前面寫的東西,在那時我就是那麼想的,就那麼個水平. 回過頭翻翻前面的東西,就能夠看到自己思想上成長的軌跡. 要是寫好並且發出來以後又改來改去,就不是原始記錄了. 3.以我的精力和水平,難以對每篇涉及到共產黨的文章進行回應. 既然其它ID都沒有表明自己是共產黨員, 我希望大家討論的時候不要給人亂扣帽子,不要拉人站隊. 有時候搞不懂台灣人在想啥,有的說"國共聯合有陰謀",有的說"紅綠本是一家". 反共罵共的帖子,如果是在本版禁止的范圍內的,大家可以直接發到我信箱. 不是正妹也可以發,正妹來稿(搞)當然更是歡迎XD. 不保証來信必復. 希望這有助于維護版面的秩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93.5.98
assistking:把牢底坐穿 我以為你是要搞台獨哩 哈120.126.194.142 01/20 23:15
assistking:倒數第二句真是醉翁之意啊 祝福!120.126.194.142 01/20 23:16
jonahchang:不是醉翁之意,看來有很多冷笑話台灣人 122.193.5.98 01/20 23:19
jonahchang:都不知道,原文是"歡迎來稿" 122.193.5.98 01/20 23:20
jonahchang:還有把"記者"叫"妓者"的,形容一些記者 122.193.5.98 01/20 23:21
jonahchang:沒職業操守.還有"磚家""叫獸"等等... 122.193.5.98 01/20 23:22
jonahchang:不過還是謝謝你的祝福XD 122.193.5.98 01/20 23:23
assistking:我知道啊 你都打出來了120.126.194.142 01/20 23:29
assistking:我說你醉翁之意 意思是你發這一篇120.126.194.142 01/20 23:30
assistking:重點在倒數第二行120.126.194.142 01/20 23:31
jonahchang:唉,現在我在大家眼裡都是這般形象了麼 122.193.5.98 01/20 23:34
goodhao1:<<每篇的重點都是醉翁之意但是沒人理我XD 114.43.120.200 01/20 23:38
momoTT:不好意思誤桶請勿介意orz 58.115.212.196 01/21 19:51
jonahchang:一點都沒有介意. 122.193.5.98 01/22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