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rgen (哇哈哈)
看板CrossStrait
標題[問題] 45年大突破 我駐港澳機構更名「辦事處」
時間Tue Jul 5 23:19:24 2011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1/6437189.shtml
45年大突破 我駐港澳機構更名「辦事處」
45年來,我駐香港機構名稱,只能以「中華旅行社」名義在香港存在,陸委會主委
賴幸媛上午宣布我駐香港、駐澳門機構改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此一名稱更具
官方色彩,兩處業務功能與人員待遇都將提升。
「辦事處」是台灣在非邦交國之間使用的駐外機構的替代名稱,知悉台港正在協商
互設機構的人士,都認為北京未必同意給予台北這個「辦事處」的名稱,但如今證明港
澳都取得了「辦事處」的官方色彩濃厚的名稱,是北京給予我方的重大善意。
賴幸媛說,香港的中華旅行社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其實質功能和地位也將
提升,駐香港人員將享有類似一般駐外人員的優遇安排。我駐港機構將可依業務需要直
接與港府相關部門連繫。其功能、績效及與港府關係都將提升。我駐香港機構從1966年
以來,以中華旅行社名稱對外,常被誤認為是民間旅行社。
陸委會自去年11月起,與香港政府啟動協商,歷經8個月完成協商。中華旅行社7月
15日更名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取消派駐機構員額限制。港府同意提供我駐港機構及人
員各項執行業務上相關便利禮遇措施,包括免徵薪俸稅、合理居留期限、免收簽證手續
費、視業務需要進入機場及港口禁區接送我方重要官員或貴賓、使用禮遇通道或設施等
。經濟駐港遠東貿易中心,新聞局光華新聞文化中心,今後都以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商
務組及新聞組名稱對外。
我駐澳門機構現名為台北經濟文化中心,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享有的優遇
安排與香港所提供的待遇幾乎完全相同。
行政院核准香港與澳門政府來台設立「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及「澳門經濟
文化辦事處」,兩機構駐台人員將由其政府調派現職人員出任,促進雙方經貿、旅遊、
科技、文化等相關領域的交流及合作,有急難救助或協助台人入港申請等各項功能,澳
方賦予辦事處加強台澳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合作等業務功能。
【2011/07/04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
熱烈祝賀台港關係顯著提升
雖然這只是一小步
但是對未來台中整體關係總有著啟發的作用
希望有朝一日 台中建交後
能直接在"中國駐台大使館"辦理旅中簽證
前往中國旅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211.112
→ FranKang:我們才是中,中華民國 119.129.41.162 07/05 23:21
→ FranKang:要建交也只能稱共中建交 119.129.41.162 07/05 23:22
→ FranKang: 敲鐘 119.129.41.162 07/05 23:22
推 smvv:恭喜處長 211.74.180.234 07/05 23:32
→ smvv:一國三制,都是祖國下的辦事處~妙阿妙阿 211.74.180.234 07/05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