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uec2 (^^y)》之銘言:
: 看到大家扯這麼多 我也說說我的感想 我對真相的要求有幾點
: 所謂的真相應該由以下幾點所組成
: a. 兩車相撞時的相對速度?
: 這就牽涉到
: a1. 前車是否靜止?
: a2. 後車是否有煞車? 何時煞車? 煞車是否正確作動?
: 前車處於目視模式速度20km/h
後車處於ATP模式(自動控制)速度165km/h 到目視范圍看到前車的時候開始手動
煞車直到撞擊發生﹐撞擊時速度100km/h。
b. 為何後車不知道前車已經停止(或減速)?
: 這包含
: b1. 前車為何停止或減速?
: b2. 警示系統是否有作用?如果有作用為何後車不停止?
前車依據調度命令遇紅光帶目視模式行駛﹐所以速度很慢。
警示系統問題這個就是核心。依據現在的記錄﹐因為兩車下行方向溫州南站有信號
系統異常﹐所以兩車都在永嘉站先後停靠。前車通過故障帶時故障存在所以轉目視
模式低速。但未知原因後車經過故障帶前信號顯示故障排除所以atp模式速度很高
造成追尾。大概用了4min時間追上前車追尾的。這4min內﹐溫州南工務已經完成維
修(撞擊前1min車站銷假)電務(撞擊發生前未銷假)﹐推測是電務維修其間短接
信號系統造成後車不能識別前車所在閉塞圈產生事故。正常情況前車之後7個閉塞圈
就應該信號提示﹐atp會自動減速。實際情況﹐後車出站後調度僅提醒兩站之間(11
個閉塞圈)內有前車﹐而後車一路都是綠燈atp未減速﹐而此時應該正是電務維修期
間後車司機依據提示肯定認為前車已經正常到達溫州南站所以路內通暢所以未采取
手動模式。
:
c. 傷亡為什麼這麼嚴重?
: 同類型事故中﹐傷亡屬於正常不屬於嚴重。日本2005年4月25日城際列車脫軌
造成107死亡549人受傷呢。在大陸鐵道部﹐死亡30人即屬於特大事故﹐啟動一級預案。
這關係到
: c1. 救援到達的時間?
:
現場就在溫州市郊﹐僅臨居民點和一個加工廠﹐所以基本就是第一時間
救援。
c2. 救援的過程。哪些人參與救援,用了什麼方法,中間每一個決策的理由。
: 村民和工人是第一步救援﹐接著就是警方和武警和市政府組織的救援隊。
鐵路部門肯定也就近啟動應急預案派出相關人員。
救援決策方面事實混亂﹐自己看新聞吧。
c3. 死傷的正確人數與名單,國家賠償的總數,保險賠償的總額。
這個新聞都已經公布﹐目前40人死亡有名單。收治醫院也公布了傷者名單。
賠償方面﹐根據新聞總額91.5萬人民幣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及精神撫
慰費和一次性救助金(含被撫養人生活費等)
目前匯總事實就這樣﹐後面我貼貼相關名單之類的。
目前只想到這些問題 這是是對所謂一個真相的基本要求 如果有人想到別的可以再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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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tayuyuejia 來自: 61.50.140.93 (07/29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