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tayuyuejia (lotayu)
站內CrossStrait
標題Re: [心得] 中國批評外國(台灣)的文章常常回避主文
時間Sun Nov 6 21:31:20 2011
看看貴島新聞自由化以後的報道質量﹐包括誤導斷章取義散布謠言的功力﹐似乎並不能
証明新聞自由化能夠有效提高報道的質量吧。
其實做新聞﹐最重要的是專業﹐在兩岸我認為新聞工作者因為不專業因為不夠努力不夠
認真而無法給大眾帶來高質量的報道的情況應該會遠大於因為言論控制而帶來的偏差。
※ 引述《AchillesHust (小王子)》之銘言:
: 講這個是對中國某種新聞現象極為惱火。中國的新聞一旦涉及批評外國(台灣)
: 某種現象、作法、文章時﹐常常隻評論﹐根本不會把要批的文章貼上來(故意回避)﹐
: 有時是因為敏感﹐有時是因為要故意誤導。
: 底下這個320公投就是典型例子﹐全文洋洋灑灑寫了快一萬多字﹐大肆批駁台灣
: 2004年的320公投﹐說是台獨公投。但是可笑的是﹐從這篇文章裡你根本找不到320
: 公投的兩個公投的主文。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嗎﹖在批評別人之前﹐好歹你引用一下
: 人家的原文﹐也讓不清楚事情原委的讀者了解事情啊。
: 這種事情在現在的中國太常見了。各種新聞都是這樣。
: 1、批評美國的“中國人權報告”無根據﹐是污蔑﹐但全文根本沒有引用該“中國
: 人權報告”
: 2、政府針對某件事情辟謠﹐但全文根本不提“謠言”的正文。這不是鬼打牆嗎﹖
: 讀者看這些文章時根本不知道他要說什麼。
: 3、批“08憲章“或是劉曉波時﹐批評的文字一大堆﹐但是連人家做了什麼都講不
: 清楚﹐比如劉曉波到底發表了什麼言論﹐諸如此類﹐就說人家叛國﹐要定罪好歹給出
: 事實依據啊。
: 這種新聞看多了真是不勝其煩。希望可以早點新聞自由化。
: ======================================================================
: [海峽縱橫]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評遭台灣民眾否決的“3‧20公投”(2004.2)
: 時間:2004-05-26 17:20 來源﹕
: 陳水扁當局策劃的“3‧20公投”﹐由於兩道“公投”題的投票率分別隻有45.17%和45.12%﹐沒有越過“公投的第一道門檻”、即不到半數選民參加而被否決。“3‧20公投”的這一結局﹐在人們的意料之中﹐這是由其本身法律、理論、政治和現實上固有的敗因造成的。
: “防衛性公投”的動機和步驟
: 通過“公民投票”方式實現分裂中國的圖謀一直是所有“台獨”分子的主張﹐“防衛性公投”則是“台獨”長期宣揚的“公投理論和主張”的延續。
: (一)“台獨”是如何推動“公投”的﹖
: “公投台獨”的萌芽出現於上個世紀中期的台灣光復前後﹐在一些帝國主義勢力豢養下的早期“台獨”分子﹐成立所謂“台灣住民投票促進會”等專門組織。後來把各類“台獨”分子糾合在一起的民進黨﹐在成立之初也把“住民自決”作為基本政治主張﹐在其當時的黨綱中聲稱“台灣前途﹐應由台灣的全體住民﹐以自由、自主、普遍、公平而平等的方式共同決定﹐任何政策或政府的聯合﹐都沒有決定台灣政治歸屬的權利”。
:
隨著李登輝推動“憲政改革”的進程﹐“台獨”組織在島內合法化、活動公開化的發展形勢﹐民進黨的“自決、公投”理念越來越迫切。特別是在1991年8月25日的所謂“人民制憲會議”通過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中﹐在10月14日召開的民進黨“五全”上通過的“台獨黨綱”中﹐都聲稱“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自主自立的台灣共和國及制訂新憲法之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選舉決定”。“公投台獨階段”的特點是﹐在推行“實質台獨”的李登輝的全面配合下﹐以民進黨為核心的“台獨”勢力在台灣迅速蔓延﹐並且開始進入體制內活動。民進黨꜊
: 韞[重視把“公民投票”作為實現“台獨”的最重要的途徑。
:
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出台後﹐在20世紀90年代前半期的各類選舉中結果一直不理想。為改變選舉中的不利地位﹐民進黨開始對其“台獨黨綱”進行重新包裝﹐“維持現狀就是獨立”的“實質台獨”﹐逐漸成為民進黨內主流派的意見。在這個基礎上﹐最終形成“台灣前途決議文”。“台灣前途決議文”的關鍵有三﹕第一是提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即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不再需要“獨立建國”。第二是拒絕統一﹐因為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重點是要否定一個中國原則與“一國兩
:
制”﹐凝聚“拒統”的國民共識﹐整合政治資源對抗大陸的“打壓及野心”﹐拒絕中國的統一。“拒統”成為“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的前提。第三提出實現“拒統計劃”的手段是“公民投票”。“決議文”把“公民投票”看作對抗大陸、拒絕中國統一的重要武器﹐聲稱“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公投拒統階段”的特點是﹐因為1996年3月舉行第一次台灣地區領導人直接選舉﹐島內的“政黨政治”初步形成﹐民進黨已經開始把上台執政作為主要目標﹐因此在制訂符合“台獨”需要的“公投ꄊ
: 迆z論方面﹐提出把“台灣應該獨立”改為“台灣已經獨立”﹐把“維持現狀就是台獨”改為“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把“台獨建國公投”改為“拒絕統一公投”﹐把原來通過公民投票方式實現“台灣獨立建國”改為通過公民投票方式決定是否兩岸要統一。
: 綜上所述﹐“台獨”的各個時期代表人物、組織機構、活動手法雖有很大不同﹐但是通過所謂“公民投票”方式實現分裂中國的圖謀一直是所有“台獨”分子共同主張。
: 舉辦“防衛性公投”的步驟
: 陳水扁當局2000年在台灣地區執政﹐使得長期以來“台獨”的理論有了實踐的舞台﹐正是在這些背景下﹐陳水扁開始部署“防衛性公投”。
:
最為突出的是在2002年8月3日﹐陳水扁公開聲稱“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跟對岸‘中國’是‘一邊一國’﹐要分清楚﹔台灣的命運和現狀是否改變﹐應該要透過‘公民投票’決定﹐要認真思考‘公民投票’立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2003年春夏之交﹐在島內陳水扁當局利用發生的“非典”企圖擠入世界衛生組織的圖謀再次被挫敗後﹐5月20日又突然提出“希望朝野各界共同研議推動‘台灣加入WHO’的公民投票”。陳水扁當局推動“公投”的第一步是制訂“公民投票法”﹐使“公投”合法化﹐建立‘公投’的法律機制。在制訂“公投法”過程中﹐陳水扁打著“
:
合法、民主、和平”的旗號﹐把多元政治社會通用的“監督執政式公投(即泛藍軍的‘創制復決式憲法公投’)”和“爭取對外獨立權公投(即泛綠軍的‘更改國旗國歌國號和領土的台獨式公投’)”混為一談﹐用“憲法式公投”體現的民主來掩蓋“台獨式公投”帶來的巨大危害﹐用台灣同胞對民主、安定、和平的想望來掩蓋“台獨式公投”帶來的威脅﹐用“公投”的狂熱掩蓋其為2004年選舉造勢的陰謀﹐為制訂“公民投票法”舖路。2003年11月27日深夜﹐陳水扁當局推動多年的“公民投票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盡管“公投法”對“濫用公投行為”進行了必要限制﹐
: 但“公投”的法律機制已經建立。“公投是個筐﹐什麼菜都往裡裝”﹐特別是“公投法”第十七條規定﹐“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可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這一“防御性公投條款”不必通過“立法院”審議﹐為陳水扁當局利用“台灣地區領導人換屆選舉”借機舉辦“台獨式公投”創造了條件。
:
“公投法”出台後﹐陳水扁當局緊鑼密鼓﹐采取一系列助推行動舉辦第一場公投。第一是為“防御性公投”制造理由。“公投法”通過兩天後﹐陳水扁就聲稱“防御性公投”有“法源”基礎因而具有正當性﹐目前﹐大陸“在東南沿海部署近500枚導彈瞄準台灣﹐強迫台灣接受一中原則”﹐發起“防御性公投”可“捍衛台灣主權、深化民主、鞏固心防﹐若等中國打過來﹐再舉行防御性公投就來不及了”。後因為“防御”含有“消極等待和防御”的內容﹐而改為含有“主動防衛和出擊”內涵的“防衛性公投”。陳水扁還多次欺騙稱﹐“防衛性公投是為了維持現狀﹐絕對不涉ꐊ
:
帣怷W爭議﹐也不違背‘四不一沒有’政策”。在向“行政院”提出“公投咨文”中﹐集中強調“和平公投”的“正當性、必要性與急迫性”。第二是把“防衛性公投”作為助選文宣主題﹐宣揚“防衛性公投”成為陳水扁“競選拼連任”的主要內容。第三是頂住國際壓力。“防衛性公投”一出爐﹐作為單方面改變台海現狀的具體步驟和行為﹐不僅遭到祖國大陸和島內社會各界的反對﹐而且也遭到美國、歐盟、日本、東南亞和許多國家的公開點名反對。陳水扁當局計劃在2004年1月初派往重要國家的“公投宣達團”﹐也被對象國所拒絕。為了減少美國的反對力度﹐又在“公投題
: 目”上做文章﹐以討好美國的方式來換取美國的支持﹐並且把“防衛性公投”定名為“和平公投”。
: 2004年3月20日﹐半個多世紀以來台灣地區政壇上最為荒謬的政治行為“防衛性公投”舉行。半個多世紀以來“台獨”夢寐以求的“台獨式公投”終於變為現實﹐陳水扁又一次超越李登輝等許多“台獨”分子站上“台獨”的制高點。但是“公投”結果令“台獨”分子們無比沮喪﹕陳水扁發動的第一次“台獨式公投”以失敗告終。
: “防衛性公投”失敗的三個原因
: “防衛性公投”因隻獲得“兩個45%”的投票結果而被否決的結局﹐其實並不令人意外。因為“防衛性公投”在法律上、理論上、政治上、現實上存在著無法克服的失誤而必然失敗。
: (一)從法律上看﹐“防衛性公投”違反國際法。
: 陳水扁當局為“防衛性公投”設置的第一個欺騙點﹐是宣稱其符合國際法。追根溯源﹐“防御性公投”、“防衛性公投”或“和平公投”都是“台獨式公投”的不同表述﹐起自半個多世紀來所有“台獨”分子鼓吹的“民族自決原則”﹐並且聲稱“民族自決”原則得到包括《聯合國憲章》在內所有國際法的保護。
: 圍繞“防衛性公投”和國際法的關系﹐陳水扁的欺騙性在於濫用“民族自決權”的基本原則。“自決權”源自中世紀思想家盧梭系統、集中提出的“主權在民”思想﹐主要內容是一個國家的最高權力屬於全體人民。“主權在民”的體現則是“自決”﹐“民族自決權”則是“人民自決權”在國際關系中的延伸。由於“民族自決權”是針對國際關系而言﹐因此國際上包括《聯合國憲章》、《國際法原則宣言》在內的全部國際法規定﹐行使“民族自決權”的“兩大原則”是維護主權國家的完整和反對“民族分離權”。聯合國大會在1960年12月
: 14日通過了《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以獨立的宣言》即聯合國大會1514號決議中﹐規定“民族自決權”是指殖民地人民或托管地、非自治領土的人民在非殖民化過程中所行使的實現國家獨立的權力。二戰後的民族獨立浪潮和許多國家的完成獨立﹐都是根據“民族自決權”完成的﹐與“民族分離權”沒有任何關系。
:
陳水扁當局“防衛性公投”的理論和法律基礎是“民族自決權”﹐然而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一部分﹐不是“殖民地、托管地和非自治領土”﹐不僅不適用“民族自決權”﹐而且如果要“自決”則是“民族分離權”的典型。因此﹐陳水扁當局宣揚的“普世價值”完全是用錯了地方﹐把解決國際關系的“民族自決權”用到解決國內問題方面﹐用“民族自決權”來否定實施民族自決權時“必須維護主權國家的完整”和“反對民族分離權”的兩大原則。他的用心隻有一個﹐那就是為了搞“台獨”﹐要把台灣從中國分離出去﹐充當“國際麻煩制造者”。因此﹐違反國際法成為“
: 防衛性公投”在島內失敗、在祖國大陸和國際間遭到廣泛反對的重要原因。
: (二)從民主上看﹐“防衛性公投”愚弄台灣人民。
: 陳水扁當局為“防衛性公投”設置的第二個欺騙點﹐是宣稱“防衛性公投”是“民主的深化和鞏固”﹐是“爭取第一次公民投票的基本人權”﹐“也希望繼續與人民一起築夢、追夢、圓夢”。從啟動“防衛性公投”的整個過程看﹐事實正好與此相反﹐“人權”、“民主”早已成為陳水扁當局愚弄島內民眾的工具。
:
第一是愚弄台灣人民的“公民投票權”。“公民投票”也稱為“公民復決”﹐應該是直接、普遍、公認的民主行使形式。按照國際法﹐公民投票用途有兩類﹐一類是行使“民族自決權”即行使“對外獨立權”﹐但必須接受“維護主權國家的完整”和“反對民族分離權”兩大原則的制約。一類是一個國家和地區內部重大政策改變或重大決策引起爭議後﹐經由公民投票的方式來決定其命運﹐彌補代議制的不足﹐行使“監督執政權”。陳水扁的“防衛性公投”則是利用合法的“監督執政權”來行使非法的“對外獨立權”﹐利用“創制復決式憲法公投”的形式進行“更改國旗國
: 歌國號和領土的‘台獨’式公投”。陳水扁當局混淆兩者區別、故意推行“台獨式公投”﹐則是對民眾民主權利的最大嘲弄和傷害。
: 第二是愚弄台灣人民的“使用公投權”。陳水扁當局不僅把“公投”當成選舉工具﹐而且還壟斷議題制定、運作程序、發動時間、命題包裝等一切權力﹐自行解釋及執行“公投”的情況﹐其目的是用“防衛性公投”破壞兩岸關系、挑戰大陸、危害亞太地區和平與穩定的工具。因此﹐陳水扁當局嚴重違反公民的“使用公投權”﹐其結果必然是失敗。
:
第三是愚弄台灣人民的“民主選舉權”。陳水扁當局把“公投”與正常的“台灣地區領導人換屆選舉”不正常的捆綁在一起﹐為嚴肅的、正常的選舉加入許多不正常的、非選舉因素﹐造成選舉的不公平不公正。一是選舉議題不公正﹐利用“防衛性公投”來為其贏得選舉服務﹐利用換屆選舉的不可替代性增加“防衛性公投”的合法性。二是選舉議題改變﹐泛綠軍把煽動“防衛性公投”取代正常換屆選舉應有的文宣主軸﹐把對“防衛性公投”的立場取代對參選政黨、候選人的評價﹐把參選活動變成“防衛性公投”的造勢活動﹐給批評“防衛性公投”的泛藍軍扣上“反民主賣
: 台灣聯大陸”的帽子﹐把正常的投票活動加入“公投”造成投開票的復雜化和增加“選舉作票”的機會。“防衛性公投”搞亂了島內社會﹐搞亂了民心﹐搞亂了選舉主題、競選活動、投票過程、選舉結果﹐嚴重侵犯公民的“民主選舉權”。
: 顯然﹐“防衛性公投”不是“民主的深化和鞏固”﹐而是對“民主的嘲弄和傷害”。陳水扁當局策動的“防衛性公投”﹐對台灣民眾擁有的“公民投票權、使用公投權、民主選舉權”的傷害﹐成為其失敗的直接原因。
: (三)從政治上看﹐“防衛性公投”威脅台海和平。
: 陳水扁為“防衛性公投”設置的第三個欺騙點﹐是宣稱在“維護和平”﹐是要“透過防衛性公投追求台海永續和平”﹐“要借防衛性公投表達反對中共武力威脅的心聲﹐爭取免於恐懼的自由”﹔並且“更可讓美國知道‘台灣有防衛自己的決心’﹐一旦台灣有了堅強的自我防衛能力﹐就能進行第二題所稱的兩岸和平架構”。
: 陳水扁當局把“防衛性公投”稱為“和平公投”恰恰是對和平的最大的諷刺﹐也是對台海和平的最大威脅。
: 第一是對“防衛性公投”的定位。陳水扁當局對“公投”寄予很大的希望﹐已經列出的基本任務有二﹕通過“公投”實現拒絕統一的手段﹔通過“公投”完成制訂和實施“台獨新憲法”。也就是說﹐在歷經“住民自決”、“公投台獨”兩個階段後﹐“台獨黨綱”實質上就是“公投黨綱”﹐“公投拒統”已經成為陳水扁當局實現“台獨”的基本途徑﹐“防衛性公投”已經成為陳水扁當局“台獨”的具體行為和步驟﹐成為“台獨”最後沖刺的序幕﹐說明“台獨”的鋌而走險隨時可能發生﹐必然引起兩岸戰火﹐還談什麼“和平”﹖
:
第二“防衛性公投”本身是對祖國大陸的挑戰。陳水扁當局自己提出的“防衛性公投”的“四個理由”是﹕“中共對台部署導彈﹐台海現狀已有隨時被中共片面改變的危險﹔中共深具野心的軍事現代化﹐讓人無法看出中共將以和平方式解決兩岸歧見的傾向﹔中共一再於國際上壓縮台灣的生存空間﹐也使人民深刻感覺台灣主權已經受到中共威脅﹔台灣人民要借防衛性公投表達反對中共武力威脅的心聲﹐爭取免於恐懼的自由”。顯然﹐“防衛性公投”是要挑戰一個中國原則、宣揚“台獨意識”、煽動對大陸敵意、向祖國大陸示威、制造兩岸對立、破壞兩岸關系的重要招數。
:
第三“防衛性公投”的兩個題目充滿虛偽性。關於所謂“強化國防”題目﹐祖國大陸為了國家安全和利益﹐在軍事要地部署導彈是正當行為﹐是客觀需要﹐有沒有“台獨”都要部署。在“台獨”等分裂勢力威脅國家安全的情況下﹐更需要部署導彈和其他軍事打擊設施。關於“兩岸協商”﹐兩岸協商無法啟動的根本原因是陳水扁當局拒絕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九二共識”﹐是因為陳水扁當局缺乏發展兩岸關系的誠意。因此﹐此題顯然是“不可行的建議”。在“和平公投”的“兩個題目”背後﹐陳水扁當局提出“四個理由”﹐配合“台獨時間表”﹐要進行所謂“台灣人民對
: 抗中國共產黨的聖戰”﹐還談得上和平嗎﹖
: “防衛性公投”因為“兩個45%”而失敗﹐但是這一結果並不能促使陳水扁當局懸崖勒馬改邪歸正。根據已經出籠的“台獨時間表”﹐陳水扁當局必將在“台獨式公投”的道路上繼續走下去﹐所有的中國人和關心中國統一的人們都應對此有充分的認識和警惕。(通 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48.107.196
→ takase:新聞自由化的用意和報導質量無關 123.205.55.3 11/06 21:32
→ takase:和正義原則比較有關 123.205.55.3 11/06 21:32
推 southboy:臺獨問題可以用推恩令加以化解 183.14.201.216 11/06 21:38
→ takase:你想太多了,早點面對現實吧 123.205.55.3 11/06 21:39
推 southboy:金門馬祖等離島要自決,臺灣本島不得干涉 183.14.201.216 11/06 21:42
→ southboy:民進黨與國民黨可以劃江而治 183.14.201.216 11/06 21:42
→ lotayuyuejia:新聞自由的具體定義是什麼﹖ 182.48.107.196 11/06 21:42
→ southboy:外省,福佬,客家,原住民,血緣文化本來 183.14.201.216 11/06 21:43
→ southboy:就在差異,不能強行擰在一起,可以各自公 183.14.201.216 11/06 21:44
→ southboy:決,選擇ROC/PRC/臺灣國/自行獨立建國 183.14.201.216 11/06 21:45
→ takase:我歡迎樓上的想法 XDD 123.205.55.3 11/06 21:57
推 southboy:凡是內部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群體,均需進 183.14.201.216 11/06 22:11
→ southboy:一步細分為更小的內部一致性更強的小團體 183.14.201.216 11/06 22:12
→ southboy:多數人不能強迫少數人,讓意見不一致的人 183.14.201.216 11/06 22:13
→ southboy:可以帶著他們的土地另行自決 183.14.201.216 11/06 22:14
→ southboy:碎片化之后,大陸再發出招安令,事可成矣 183.14.201.216 11/06 22:17
→ takase:只怕會事與願違,呵呵 123.205.55.3 11/06 22:32
噓 AchillesHust:我是大陸人﹐麻煩先弄清楚 123.117.64.189 11/06 22:32
推 momoTT:請注意稱謂 58.115.222.224 11/06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