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omoTT:就是金額太嚇人才會引起關注啊 58.115.221.28 12/16 12:58
這案子肯定有問題。我沒有太仔細的研究﹐大概看了一下﹐那360多萬絕大多數是罰
款。也就是說過路費可能本身才幾萬﹐然後如果逃過路費的話﹐是要交罰款﹐按那個變態
的罰款制度﹐最終可能算出幾百萬吧
但是要說人家詐騙幾百萬那就絕對沒有道理﹐罰款怎麼可能 算做是詐騙所得﹐不解
釋。。
※ 引述《momoTT (默默)》之銘言:
: 大陸/河南“天價過路費”案審結 時軍鋒獲刑7年
: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09&docid=101761230
: 2011-12-15 16:52:29
: 王鵬捷/整理
: 中新社平頂山12月15日報導,15日,備受海內外關注的河南“天價過路費”案在河南省
: 魯山縣人民法院進行了公開審理,並當庭作出宣判,時軍鋒、時建鋒兩名被告分別以詐騙
: 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和2年6個月。
: 河南省魯山縣人民法院當天公開審理此案,並當庭作出判決:被告人時軍鋒犯詐騙罪,
: 判處有期徒刑7年,罰金5萬元人民幣;被告人時建鋒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 罰金1萬元人民幣。同案一起判決的還有時留申、王明偉,二人犯偽證罪,均被判處有期
: 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 2010年10月17日,河南省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河南禹州農民時建鋒,在2008年5月4
: 日至2009年1月1日期間,為牟取非法利益,在自己的兩輛大貨車上安裝假軍牌,共免費通
: 行高速2361次,合計逃費金額為人民幣368餘萬元人民幣。2011年1月,河南平頂山市中級
: 人民法院審理後以詐騙罪判處時建鋒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0萬元人
: 民幣,追繳時建鋒違法所得一切財物。
: 此案披露後,引起社會強烈反響。隨後,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啟動重新再審程式,並
: 引發負責此案的相關責任人被問責、武警人員涉案等系列連鎖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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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價過路費縮水八成之惑 2011年12月14日 10:13:43 來源: 京華時報
: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comments/
: 2011-12/14/c_111242382.htm
: 備受關注的河南天價過路費案再起波瀾,被告時軍鋒的辯護律師透露,此案定于12月
: 15日開庭再審,檢方指控的犯罪數額由當初的368萬余元變為49.23萬元。
: 作為一種司法糾錯機制,再審程序的啟動讓個案的司法公正有了更完備的保障,但這
: 必須是建立在“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基礎上。曾經作為判處被告人無期徒刑
: 的重要事實根據——“騙免通行費368萬多元”,突然銳減至49萬多元,其間的巨大落差
: 讓當事人迷惑,更讓公眾不解。
: 當初天價過路費案之所以引起輿論爭議,關鍵在于是否應以無期徒刑來懲罰逃費者。
: 該案退回偵查後,魯山縣公安局重新委托審計機構審計時家兄弟偷逃過路費總額,最終認
: 定為361.9萬,比原審指控只少了幾萬元。如今檢方起訴書中指控的案情與之前並無變化
: ,而指控的犯罪數額卻縮水八成,這究竟是當初的數額認定有問題,還是高速公路本身的
: 收費有不合法之處,抑或是為了消解輿論質疑而有意借此減輕被告刑責?
: 對于財產犯罪,犯罪數額直接涉及到案件定性和嫌疑人的刑責輕重,司法對數額的認
: 定更需嚴格依據事實。不可否認,當犯罪對象表現為財產性利益,價值數額的計算標準有
: 時比較復雜。例如本案當初在數額認定上,完全按高速公路公司的標準計算,未考慮其標
: 準的多重性、復雜性和懲罰性收費標準的不合理性等。在這種情況下,此次數額縮水,是
: 否因為將高額懲罰性收費排除在外?很顯然,檢方需要對此間的緣由給出一個合理解釋。
: 從量刑上看,再審指控的49.23萬恰好在法定的50萬元以下,其量刑為3年以上10年以
: 下有期徒刑。這究竟是巧合還是有意為之?如果只是考慮在輿論影響下給被告人一個較輕
: 的量刑,那麼這種所謂的再審就難言公正,甚至還有損法律的權威。從司法理性上講,我
: 們都希望檢方在認定數額時有充分的事實根據,整個案件的再審更應秉承罪刑法定原則。
: 公民對司法權威的信賴是以暢快的信息溝通為基礎的,必要的說理與解釋才能消解公眾疑
: 慮。 (傅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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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價過路費""縮水"需要解釋 2011年12月13日 09:56:02 來源: 新京報
: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fortune/
: 2011-12/13/c_122414186.htm
: 備受關注的河南“天價過路費案”定于12月15日上午開庭。起訴書裏指控的案情與之
: 前並無變化,但是指控犯罪的數額與原審的數額有了巨大變化。原審的指控數額是368萬
: ,而起訴書的數額變成了49.23萬。(《新快報》12月12日)
: 起訴數額由原審判認定的368萬,變成了49.23萬,金額縮水達到八成多,這一跨步,
: 完全可能將一個無期徒刑的罪犯,減輕至幾年或者十幾年有期徒刑。但檢察機關並沒有向
: 社會公布金額縮水的原因與理由。“天價過路費”為何“縮水”,成為該案的又一個新謎
: 團。
: 要知道,當“天價過路費案”一經媒體曝光,網民們就對過路費的計算提出了質疑。
: 平頂山中院專門召開了新聞發布會,來解釋這368萬的來源。此案的審判長婁彥偉說,判
: 決認定的詐騙犯罪數額人民幣368.211萬元,是以平頂山市檢察院提交,並經庭審舉證、
: 質證,公訴機關和被告人雙方均無異議的相關證據來認定的。
: 而當案件發回再審後,魯山公安局為了慎重起見,曾經重新委托審計機構,審計兄弟
: 倆偷逃的過路費的總額,最後的數字是361.9萬,與原審指控的數額相差6萬多。如今,魯
: 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的指控的數額又變成49.23萬。整個案情簡直比坐過山車還驚險
: 與跌宕。
: 到底是現在檢察院計算正確,還是先前法院審判認定的金額正確?倘若是前者,如此
: 大的金額計算錯誤,就反映了法官要不是故意陷人于罪,就是玩忽職守,最起碼是水平低
: 下,是否勝任法官的工作也值得考量;當然,也有可能是先前法院審判認定的正確,現在
: 更改數額,是不是檢察院屈從了外部壓力?
: 所有的這些,期待能得到有關方面的積極回應,讓我們能理解這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
: 問題。同時,建議此案能異地審理,因為先前辦錯案的平頂山中院又將做本案的二審法院
: ,這不利于審判公正。(楊濤,係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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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有意思的案件所以就放上來了,不適當的判決台灣也有很多也是常被罵,不確定有沒
: 有類似的,後面2則評論都是中媒,其中矛盾的地方可以看看,還好有廣大輿論改變判決
: ,可是這又牽扯到司法獨立(?)...可以做為日後借鑒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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