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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eiheidog (Dino)》之銘言: : 翻譯一下 : 簡單講就是.. : 1.有一些法律侵害人權 : 2.國民黨使用這些法律 : 3.這些法律的制定和國民黨有關 : 那要做的論證是 : 對於1 : 請證明這幾項法律怎樣侵害人權 : 如果有侵害,法律本身的問題,還是法條不完善 http://gaea-choas.blogspot.com/2011/12/blog-post_07.html http://www.taiwannews.com.tw/etn/news_content.php?id=1788061 我只針對幾點 現行的土徵法 這幾天出來的 1.政府公告後舉辦公聽會後就可強制徵收,不管居民是否反抗或是不滿 因為公聽會只是諮詢性質而已 並不具有實質上的法律意義 雖然是必需經過的程序 但也是淪為儀式而已 PS: 會場有反對意見或者是抗議是無效的 2.所謂的市價徵收是由縣市政府的地政局決議地價多少 縣市首長有權徵收,賠償價碼多少由縣市政府底下的官員決定 這等於是球員兼裁判 就好比說: 某開發商看上這塊地,利益輸送給縣長,縣長負責徵收 但是徵收的賠償金由縣長要求底下的公務員決定 公務員當然依照長官的需求給予賠償價碼多寡 會導致的情況不是市價,而是縣政府的公告地價 3.土地徵收的必要性? 只要列為重大建設就可以徵收,但這條寫的含糊,而且還是由政府說了算 4.補償不合理 就算為了公眾利益而犧牲少數人,也該有合理的補償和安置 但是在政府的安置上,人民還要自己購屋,這完全不合理 : 對於2 : 事實不需論證 : 對於3 : 請列出制定的時間點以及當時的立委(黨籍) : 是否有反對的聲音,如果有,為什麼失敗 : 說明制定時的理由與當時環境 : 綜合的問題 贊成的立委在左邊,右邊是該立委參選的選區和是否被選民換掉 台北市 丁守中(第1選區) 北市一 4.丁守中 國 112,571 羅淑蕾(第3選區) 北市三 3.羅淑蕾 國 118,503 蔡正元(第4選區) 北市四 4.蔡正元 國 111,260 林郁方(第5選區) 北市五 7.林郁方 國 100,292 蔣乃辛(第6選區) 北市六 8.蔣乃辛 國 108,488 費鴻泰(第7選區) 北市七 5.費鴻泰 國 114,009 賴士葆(第8選區) 北市八 5.賴士葆 國 117,892 新北市 林鴻池(第6選區) 新北六 1.林鴻池 國 86,119 林德福(第9選區) 新北九 3.林德福 國 89,767 盧嘉辰(第10選區) 新北十 3.盧嘉辰 國 89,570 羅明才(第11選區) 新北11 2.羅明才 國 132,426 高雄市 林益世(第2選區) 高市二 1.邱志偉 民 96,818 侯綵鳳(第6選區) 高市六 2.李昆澤 民 81,477 江玲君(第8選區) 高市八 4.許智傑 民 104,292 彰化縣 林滄敏(彰化2選區) 彰縣二 2.林滄敏 國 96,108 鄭汝芬(彰化3選區) 彰縣三 1.鄭汝芬 國 101,352 嘉義市 江義雄 嘉義市 3.李俊俋 民 72,343 連江縣 曹爾忠 連江縣 1.陳雪生 2,528 原住民立委 廖國棟(平地原住民) 1.廖國棟 國 26,998 27.51% 孔文吉(山地原住民) 4.孔文吉 國 31,629 27.10% 簡東明(山地原住民) 6.簡東明 國 28,581 24.49% 全國不分區 洪秀柱(國民黨不分區第6名) 洪秀柱 潘維剛(國民黨不分區第8名) 潘維剛 徐少萍(國民黨不分區第14名) 徐少萍 紀國棟(國民黨不分區第15名) 紀國棟 陳淑慧(國民黨不分區第16名) 陳淑慧 吳清池(國民黨不分區第21名) 落選 不參選 趙麗雲、楊仁福、廖婉汝、陳傑、郭素春、鄭金玲、 李復興、劉盛良、李明星、帥化民。 反對的立委大概就田秋瑾等等...其他的民進黨立委 但問題是民進黨立委太少根本起不到制衡作用 而這條法律是國民黨主導修法而成 就算是這次支持土徵法的國民黨立委,選後也沒多少人被換掉(四個吧) PS: 行政院版的《土地徵收條例》 : 如果1為真,又沒有反對的聲音,要怎樣檢討 : 同上,要怎樣發出反對的聲音(人民的權力) : 再同上,如果無法出聲,要怎樣行動,或是否要檢討現行制度 : 這樣應該比較清楚怎樣論證,恩,想罵的人加油 : 是說小選區根本是多數暴力的展現 : 像綠黨1.7%應該要拿下1~2席 : 括大選區才能集中少數人的聲音啊...... -- 【爭議懶人包】 1. 7分鐘了解過去土地徵收程序的缺陷: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2Umy1QyPAg
2. 7分鐘了解行政院版本修法的問題: 12/14 六句話點破官方版問題 http://www.died.tw/2011/12/blog-post.html 12/14 抗議聲明指三大缺陷 http://ppt.cc/kWW9 12/08 官方版六條爭議整理表 http://www.todei.org/node/271 12/14 民間版,政院版,通過版比較表 http://ppt.cc/ixs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79.55
heiheidog:要討論也是拿法條出來 123.204.101.25 01/17 04:21
heiheidog:新聞的可信度太低了 123.204.101.25 01/17 04:22
heiheidog:甚至還需要立法院修法時的報告 123.204.101.25 01/17 04:22
heiheidog:看看他們修法的理由和反對的聲音是什麼 123.204.101.25 01/17 04:24
heiheidog:你可以去政策版看看 那裡也在討論 123.204.101.25 01/17 04:31
我是怕太佔版面,想說把重點點到就好了
kuopohung:政策版哪有在討論??? 140.117.179.55 01/17 04:36
heiheidog:#1EyJMwmT 系列文 不滿還可以再發一篇 123.204.101.25 01/17 04:46
heiheidog:你的資料都是單方面的 要說服人很難 123.204.101.25 01/17 04:56
釐清幾個問題: "該不該"徵收和"徵收後會有多少利益"是兩碼子事 PS: 這次一堆人以徵收大埔農地會有多少利益,來說明"該不該"徵收, (或許連這步都省略掉了),而"該不該"徵收和"應有"的賠償原則和程序原則 都有問題的情況,直接跳到下一步,農民的貪得無饜 老實說,這種邏輯真的很爛 PS: 若是不該徵收,而政府徵收了,那是政府理屈在先,農民開多少價錢都是合理的 若是政府違反農民意願強制徵收,那這種徵收不具任何正當性 PS: 若是真的有必要徵收,而且應該徵收,但是程序有問題,賠償不夠農民的損失 這也是不正當的 PS: 這案件的現階段,兩個條件的確都如此(賠償不夠,公益性和必要性不足) PS: 若是這兩個條件符合了之後,才能確定是否是農民貪得無饜 也才能發放補償金後把農民強制驅離 幾點很重要: 1.必要性 工業區是必要的嗎? 是每個人生活都需要的嗎? 假若不是,那就請廠商自己出錢和農民喬 而不是藉由政府強制徵收的手段 2.公平性 補償金是政府的稅金,但土地是被開發商拿走,這合理嗎? 開發商不用負任何一毛錢就可以要求政府幫他們圈地,獲取利益?? 這合理嗎?? 3.補償是否合乎人民的損失? 所謂的損失包含優先居住權和生活還有工作權,而不只是賠償金而已 就算是賠償金,因為公告地價遠低於市價,所以賠償也是不足的 這合理嗎? 4.程序正當性 這次的修法 縣市長有權徵收,市價由民政局制定 只要開個公聽會這種沒法律效力的程序就可以徵收了 當地人民沒辦法參與,也沒有參與權 這種程序合理嗎??
airpark:我到政策版去好了 140.117.179.55 01/17 04:58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140.117.179.55 (01/17 05:32)
heiheidog:你講的政策版都有 去那裏討論吧 123.204.101.25 01/17 05:33
kuopohung:政策版沒討論 140.117.179.55 01/17 05:34
kuopohung:"該不該"徵收和"應有"的賠償原則和程序 140.117.179.55 01/17 05:34
heiheidog:你要討論這些至少也拿出政府的公告 123.204.101.25 01/17 05:41
heiheidog:你說不該就不該?不正義就不正義? 123.204.101.25 01/17 05:42
erichuangtw:反對就是法西斯、不正義,樓上懂不? 180.176.17.80 01/17 07:13
mmzt:潑水趕遊民那個﹐WallST的辣椒水怎麼算XD 118.102.28.18 01/17 08:48
disco4ever:別人錯代表我們也可以錯就是.. 123.193.24.94 01/17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