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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ryuhuai ()》之銘言: : 最近常常再看大陸的網站 : 官方文宣總是一股浮躁感 : 也許是比台灣積極進取吧 : 但是有時用詞常常會很怪 : 舉個我看到的例子 : 就是兩少一寬政策 : 「對少數民族的犯罪分子要堅持『少捕少殺』,在處理上一般要從寬」 : 少補少殺這詞怎麼聽起來在講野生動物呢 : 我是少民看到心裡都會不爽吧 : 只是民國腐儒的個人意見 : 理性勿噴 這跟文化什麼的無關。 “捕殺”當然是用來說動物為主。但是“捕”跟“殺”作為單獨的動詞來使用時﹐ 都是可以及於人的動詞。 因此當然可以說“少捕”人﹐也可以說“少殺”人。 那麼作為一個並列式詞組﹐“少捕、少殺”當然也是及人的。 所以在這裡﹐作為語文(國文)﹐要注意的是﹐兩個詞可以組合成一個新詞時﹐ 新詞的對象范圍﹐與舊詞的對象范圍﹐並不一致。理解為一致﹐是自己理解錯誤。 同樣的例子還有很多。 譬如說﹐“生”、“產”是可以用來說人的﹐因此有“早生”、“早產”。 但合在一起的“生產”﹐就不是拿來形容人的。 你不能因為“生產”的對象是“工具”﹐就說“早生早產這詞怎麼聽起來在講工具呢”。 也不能因為“捕殺”的對象是“動物”﹐就說“少捕少殺................講動物呢”。 否則這不是詞錯﹐是你理解錯。 反過來也一樣﹐“口齒”合在一起可以說人﹐如“口齒不清”、“口齒伶俐”。 但拆開來﹐就未必還依然是僅僅拿來說人的。 所以同樣不能說“多口多齒這詞怎麼聽起來在講人呢”﹐ 有的詞是分開來可以說人﹐合起來不行﹐有的詞是合起來可以說人﹐分開來不行。 要分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3.4.236.148
shihyuhuai:有道理 114.45.23.86 07/23 05:50
shihyuhuai:但是很直覺得想到反義詞"濫捕濫殺" 114.45.23.86 07/23 05:50
shihyuhuai:就會認為這個詞應該是指動物的 114.45.23.86 07/23 05:51
Karrie1991:中文是很奇妙的!XD 123.120.94.156 07/23 10:31
AVENTCHILD:推 183.35.54.211 07/24 00:40
goldenblue:似乎是某種字辭的流變 111.80.194.210 07/25 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