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rossStrai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獨家專訪:二零零零年香港入境處縱火案主犯施君龍 縱火案.居港權.悲劇根源 亞洲週刊 江雁南 2013年10月13日 第27卷 40期 二零零零年香港入境處縱火案造成兩死四十四傷,被判誤殺的施君龍出獄後回到大陸,輾 轉又來到香港定居,成為狗仔隊追蹤及攻擊目標。他背後的故事,折射居港權的扭曲制度 及衍生的悲劇。 http://fs1.mingpao.com/yzz/2013-40/S00020/1380791760530_9BA359A700F7BD5B54143DB452FBF09C.jpg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二十多人為爭取香港居留權,手持易燃液體天拿水(thinner、油 漆稀釋液)到香港入境處大樓抗議,終引發火警,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殉職,爭取居 港權人士林小星不治。二十三歲的施君龍被判誤殺而入獄五年;近日,媒體發現施君龍已 獲得單程證定居香港,消息引起一些狗仔隊對他日夜跟蹤,並對他大加撻伐。這次施君龍 接受亞洲週刊獨家專訪,是他十三年來首度打破沉默。 家庭團聚互助會新界分會位於屯門一座工業大廈,面積約五百尺。平時,會議室都會坐著 不少老人,翻看報紙和登記表格,彼此用福建話交流。室內掛有毛澤東相片,旁邊分別是 中國國旗及香港區旗,牆上掛滿紅底白字,寫有「堅持愛國愛港愛家不動搖」、「堅持有 理有節有度的鬥爭不動搖」。施君龍現在的身份是這個分會的董事。 http://ppt.cc/wrTv 施君龍任董事的家庭團聚互助會新界分會,牆上掛有毛澤東像,並有多張紅底白字標語 反應很快、桀驁不馴是施君龍留給人們的印象,當年帶著手銬的他,依然目光犀利,剛烈 又倨傲得讓人無法忘記。即使如今問他,如何看待當年那場縱火案對他一生的影響,施君 龍的回答是:「命中註定。」 一九七七年,施君龍出生於廣東省海豐縣梅龍鎮的一個小村莊裏。他改過兩次名,都是由 母親邱玉珠決定。第一次改為施雲龍,認為龍要配雲才有騰雲駕霧的感覺。第二次又改為 施君龍,「君」代表正人君子,「龍」代表中國人。 「我母親對我一直有很高的期望。」施君龍記得二十歲來香港的時候,有一次他母親買了 部電話,發現是假冒品,他氣不過就去和銷售員理論,就突然被人打了一巴掌,原來打他 的就是他的母親,「她說香港社會是文明的,叫我不可以罵人」。 施君龍的外公、外婆是印尼僑領,曾參與抗日戰爭,根據施君龍提供的當時駐印尼雅加達 總領事趙仲時信件內容顯示,外公林紹英是印尼著名的愛國華僑,與時任多位國家領導人 在印尼相識。 邱玉珠六十年代回中國後,中印斷交就再沒有重回印尼。施君龍說,從他兩歲起,母親就 開始為全家申請去香港而奔波。 前文化部長黃鎮出面協助 由於他的家庭背景,一九七九年時任中國文化部部長黃鎮曾親自寫信給廣東公安局,讓施 家能盡快移民去香港,但一拖就是十年,單程證一直沒有批下來。施君龍記得五、六歲左 右,母親還帶他去北京找趙仲時。「當時家境不好,買火車票都是我母親朋友送的,他們 當時覺得我們家族淪落至此,讓人不可置信。」 施君龍小時候一直是同齡人中最調皮的一個,很少打架,不過特別活躍,喜歡到處溜達, 有時候還翻牆去電影院偷看電影,但是非常合群。他後來到了廣州讀中學,由於父母不在 身邊,他經常召集一班好友住在家裏,「朋友們給我取了個花名(綽號)叫:海豐招待所 」。 施君龍說,當年省公安局批了三個單程證名額給母親、姐姐和他,「但當地政府很黑,扣 下了一個,只給兩個名額,讓我媽挑」。 「我媽對我說,如果想改善生活的話,就讓你姐姐去。當時姐姐已經在做事了,如果我去 ,我媽要帶著我,還要打工。」 十一歲的施君龍,最後做了人生中第一個重大抉擇。「當時家裏條件不好,但誰都願意跟 著媽的。我想了三、四天,給我姐姐去我很不捨得,但是我考慮到家庭實際的困難,而且 我姐姐也很想去。」最後施君龍把名額讓給了他的姐姐。 施君龍從小就對香港充滿感情和嚮往。「住在香港的親戚會帶掛曆回來,掛曆上印著香港 風景照。」除此之外,他幾乎每天看的都是香港的電視台,「從小不看中央台,除了西遊 記」。對於香港,施君龍有一份若即若離的親近感,在他想像中,香港小孩穿的衣服都很 好看。 一九八九年,施君龍母親拿到單程證,趁他還沒有睡醒的時候離開,「我媽走的時候,我 就醒過來了,然後就追出去,一邊追一邊哭,媽媽也在哭。然後我再自己哭著走回來」。 (施君龍說這句話的時候情緒激動,說得斷斷續續,眼淚奪眶,取下眼鏡抹淚)「一開始 很不開心,那年我才十二歲,後來慢慢適應了,但是感冒生病都自己一個人,沒什麼人照 顧。」施君龍只能靠信件和母親維持聯繫,「母親會寄錢回來,還有香港當時很流行的卡 通貼紙」。 根據當時的政策,拿單程證去了香港後並不能隨時隨地返鄉。施君龍母親到香港定居的頭 一兩年都無法回大陸探親。施君龍記得第一次母親回來的時候,抱著他們姐弟在廚房裏哭 ,「我媽說和我們分開是很痛苦的事情,在香港天天想我們,過得很不好,她發誓,要把 我們全部帶去香港」。 因為家裏有人去香港是件非常榮耀的事情,連哭都只能躲在廚房,不被其他人看到。在施 君龍母親後來給時任國家總理李鵬的信中寫了一句:「如果說丈夫如衣服,我的子女就是 我的骨肉,不能分離。」刻骨銘心的童年成了施君龍最深處的傷痕,去香港家庭團聚是他 母親的夙願,也是他畢生的使命。 二零零零年的施君龍,背後為甘浩望神父 http://fs1.mingpao.com/yzz/2013-40/S00020/1380791793056_6EE4939471081CB3042A433B7E47DE92.jpg
冒著危險偷渡探望母親 十五歲的時候,施君龍決定去香港探望母親。那年暑假,也是他第一次去香港,他冒著生 命危險,花兩千元人民幣(約三百三十美元)在夜裏坐快艇穿過伸手不見五指的大海,偷 渡去香港。 「那時候到了香港還要爬山進去的,但是感覺特別好,香港的郊野公園是有路燈的。當時 覺得香港就是好,連荒郊野嶺都有電燈。」施君龍在香港和母親待了一個暑假,再偷渡回 廣州,之後施君龍就不敢再偷渡了,他回想起那次在海上危險的經歷,依然倒吸一口冷氣 。 施君龍說,母親性格剛烈,不願意賄賂地方政府,於是在九八年之前,他一直沒有任何快 捷管道取得單程證。九八年,香港法院開始審理居港權的案件,讓他們重燃了信心,施君 龍拋下華南理工大學的學業,辦旅遊簽證來到香港,開始爭取居港權。 同年,二十一歲的施君龍在香港參與一次爭取居港權行動後,警方查出他逾期居留,把他 關在中環域多利監獄。「當時我很害怕,覺得關在監獄裏很辛苦,為了一張身份證要坐牢 我不願意」。當時擺在施君龍面前有兩個選擇,一是簽字回大陸,或者拒絕簽字,但沒有 人能預料後者的結果。之後母親的探望徹底打消了他回大陸的念頭。「我媽來看我,哭著 求我,讓我無論如何要留下來。」 那幾天的牢獄生活裏,不少往事從施君龍腦海裏掠過:「我想起我從小到大每次送我媽回 香港,都只能送到羅湖橋,我媽身體有很多疾病,次次到羅湖,無論多辛苦,我也只能送 到羅湖橋,過一步都不行。」施君龍說到這裏突然暫停,抿緊雙唇,淚珠滴了下來,「對 我來說,這是心結。等我長大了以後,有個強烈的想法,就是送我媽回家,無論她帶什麼 行李我都可以送她回家」。 分離的場景似乎成為了施君龍心裏一根拔不掉的刺,即使到現在,施君龍都很少在羅湖過 關,「就是一段橋,但對我來說,走了整整三十年才走過來」。 施母邱玉珠在外四處求助,除了找當時為居港權人士代言的甘浩望神父幫忙,她還動用自 己的所有關係,最終施君龍被放出來,並且取得了俗稱為「行街紙」的臨時身份證明書( 發給在香港申請居留權、或基於人道理由申請逾期留港之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火速成為組織核心 「要麼放棄,要麼積極投入。」從監獄裏走出來後,施君龍開始更積極地爭取居港權,他 加入了爭取居港權組織——家長會,由爭取大陸子女居港權的父母組成的組織,「當時進 去我不算核心,但是沒多久,我就成了核心」。知情人士透露,在組織中施君龍總是特別 激進的一個,曾表示不怕死,而且總能引來部分人拍手應和。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九日,香港特區終審法院宣判,推翻居權證必須與單程證掛鈎的做法 ,並且賦予父母均未成為香港永久居民所生的子女居港權。裁決令社會譁然,卻讓爭取居 港權人士歡欣鼓舞。施君龍那天等在終審法院門口,宣判後,立刻致電母親報喜。 但是,居港權的事情並沒有在這一紙宣判後塵埃落定,並且急轉直下,讓申請居港權人士 吃了個「空心湯圓」。 一九九九年五月六日,政府評估,如果香港全數吸納約一百六十七萬名港人內地子女,未 來十年的非經常性開支將高達七千一百萬港元(約九百一十五萬美元)。特區政府遂向國 務院提出議案,促請人大解釋基本法有關條文。 未來再一次搖擺不定,施君龍開始想辦法爭取香港社會聲援,他給幾個機構和政黨打電話 ,想要做義工,或者是幫忙發傳單,以換取別人的支持。「想不到派宣傳單都沒人要你, 我覺得自己很可悲。」施君龍一氣之下把行街紙撕毀,「原來行街紙是低人一等的,連義 工都沒人要,要行街紙幹嘛」。 同年六月二十六日,人大釋法,將居權證與單程證重新掛鈎,同時規定只有父母均已經成 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所生的子女始擁有居港權。宣判當日,大批申請居港權人士衝擊政府總 部。 施君龍回憶當時現場許多人情緒失控,很多人哭,有人開始往政府總部扔東西,還有很多 人想往裏衝,「我想過一定不能衝,如果衝進去,就不會獲得同情。一衝,意味著我們就 是暴徒,那連同情分都沒有了」。 但後來施君龍被警員用警棍在後背打了一棍,「當時火氣就上來了,用頭撞了『鐵馬』( 警方設置的路障)」。但施君龍沒有進一步激烈行為,「在香港爭取什麼都好,涉及暴力 ,政府不會妥協。香港社會怎麼包容都好,暴徒是不會包容的」。 幾日後,香港警方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逮捕了施君龍,並罰款五百港元。「那天警員來 到我家,把我帶走。當時警車開到邊境,我嚇得腳都發軟了,心想不會什麼程序都不走就 把我送回大陸吧」,後來才知道那是警方故意嚇唬他,讓他形成精神壓力。 施君龍加入家長會後,把家長會改革,將會員分成不同的小組,並設組長;每人收三十港 元會費,當做電話費,用來聯絡。「當時並不是所有人都願意每次都參與活動,但我覺得 如果你都不表明自己堅定的立場,你都覺得行動可有可無的,人家怎麼幫你?」 他承認自己屬於激進派 幾乎從一開始,施君龍就和組織中大部分人劃清界線,他承認自己屬於激進派,「保守派 就是形式主義,我和他們就是兩條路」。他強調,他之所以會成為家長會的核心人物,很 重要的一點是,他在廣州生活,能說流利粵語,所以很多人需要他幫助。在後來幫助過施 君龍的天主教樞機陳日君,都認同施非常能說會道,但同時,亦有人認為他咄咄逼人又桀 驁不馴。 施君龍性格既執著也堅定,他很多時候說自己是一個人,「我人生最堅持的事情,就是爭 取居港權這麼多年。我再孤單,再怎麼樣,我都是在堅持。所有人走了,集會也好,所有 人都散了,我一個人在那裏,不願意走,我想警察很同情我們,又很痛恨我們吧」。 爭取居港權的日子,大多是很平靜的,「我們在終審法院和政府總部門口睡睡覺,不願意 走開」。那是個聯絡點,有時候幾十人,有時候幾百人,天天等在那裏,「居港權,那是 生命裏唯一值得等待的事情」。 施君龍表示,很多外界不得而知或者存有誤解的是,他其實早就被豁免,可以獲得香港居 留權。由於他很早就申請法律援助,相當於參與在居港權訴訟中,根據政府後來公布的政 策,他在豁免範圍內,可以獲得居權證。但另一方面,他仍跟隨絕大多數的爭取者,一起 抗爭。 根據施君龍提供的資料顯示,施君龍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零年七月間一直和入境處及 特首辦有信件往來,其中一封時任入境處處長簽發的信件中,當局承諾「會個別考慮你們 (施及其家人)的情況」。 遇害入境主任梁錦光(圖:明報) http://fs1.mingpao.com/yzz/2013-40/S00020/1380791885377_703667337528BF139DDC73E2D142F8A1.jpg
案發前獲董建華關懷 施君龍稱,入境處縱火案發生之前,他曾獲得時任香港特首董建華接見。「有天早上,我 照例睡在政府總部門口,天色剛亮,警察把我叫起來,說董先生要見我。見到董建華後, 他握了握我的手說:『怎麼這麼凍啊,待會記得去吃早餐,吃兩份。』當時我特別感動, 覺得董先生是好人。」那天施君龍向董建華談了自己的身世,「他說他也很關心居港權問 題,但有自己的難處,希望我們能諒解,雖然我直到今天也不明白難處是什麼,但我依然 感激他」。 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施君龍接到了大陸有關部門的電話,通知他回大陸辦單程證手續。 「那天我第一個打給的是曾鈺成(現香港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近日接受媒體採訪時 承認,施君龍事發前曾致電給他,興高采烈地表示自己與母親的單程證獲批。 消息很快就傳開了,那天晚上他接到了另一個電話,施君龍不願意具體說明此人身份,但 透露是縱火案中七位犯人之一。來電者說了一句:「你已經上咗岸,唔洗理我地啦?」( 粵語,你已經拿到居港權,所以可以不用顧我們了?)因為這一句,施君龍在八月二日, 選擇與爭取居港權人士一同前去入境處大樓抗議。 「六月二十六日的人大釋法對我造成很大的衝擊,我覺得很不公平。為什麼有些人有,有 的人沒有。我們這班人試過分離的滋味,並不好受。我們是同一命運的人,如果我有別人 沒有,我都有很強的失落感。」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施君龍等廿多名聲稱擁有居港權的內地人士,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 要求領取身份證及會見入境處處長不果,點燃天拿水(Thinner、油漆稀釋液)造成火警 ,也就是當年震驚香港的入境處縱火案。最後入境處主任梁錦光殉職,申請居港權人士林 小星也不治,另有四十四人受傷。 後來,施君龍被定性為縱火案首領,根據當年的媒體報道,他在警方調查中不錄一句口供 ,在法庭上不發一言。直到二零零二年,法庭宣布他謀殺罪成,被判囚終生的那一刻,說 了一句「謝謝你們」,給香港社會留下不知悔過的印象。對此,今天的施君龍表示:「有 悔意不需要做給別人看,有些悔意是要交代,哭、道歉、鞠躬,這是廉價的歉意,毫無意 義的。」 施君龍坦言,他不說話,因為他相信香港法律是公正的,「而那句『謝謝你們』,是因為 判決讓我認清原來法律是可以亂判的,我怎麼會謀殺林小星!」他說:「我沒有提前一天 出來,法庭判了我多久我就關了多久。我不說話,是因為我受再多的委屈,能和梁錦光比 嘛?」 改判誤殺的關鍵錄影 在多次的上訴後,施君龍被改判為誤殺罪,根據當時的報道,施君龍被改判是因為拍下案 發經過的錄影帶,被製成質素較佳的DVD,之前聽不清楚的對話都重現法庭。當中,施君 龍在案發現場說的「不用點火,只需將樽蓋開啟,讓天拿水的氣味溢出來」一句,成為改 判轉捩點。最終施君龍被判入獄八年,減刑三分之一。二零零五年底,施君龍出獄,同時 遣返大陸。 「我是有很多缺點的人,但是他們都寬容我。有些感恩放在心裏,不需要說出來。」出獄 當天,施君龍母親的朋友來探望他,「他送了條棉被給我,我已經很多年沒有蓋過棉被了 ,太冷的時候,就拿著塑膠袋抱著睡,蓋幾條毯子。對於這條棉被我至今感念於心」。 根據單程證申請規例,在香港擁有犯罪紀錄的人士,在出獄後的五年之內不得申請單程證 。於是,施君龍回大陸等了五年,二零一一年,終獲單程證來到香港。 出獄後受洗為天主教徒 「剛出獄的時候,電話都不會打,不會發短訊。」在監獄裏習慣了靜靜淡淡生活的他,出 獄的頭兩年過年都不跟家人過,「總有些心結說不出」。而他出獄後,港區天主教樞機陳 日君為他領洗成為天主教徒。 施君龍現時生活得不錯,在廣州經營酒店,擁有一輛掛著陸港牌照的豪華七人座駕,經濟 條件頗好。施君龍強調,「我並不是為了拿香港福利才一定要移民過來,這是給我母親一 個交代」。 施君龍坦言,監獄的生活讓他的性格起了很大的變化,「我以前很在乎別人說我什麼,現 在不介意別人怎麼看我了,人要簡單點,珍惜身邊的人」。 為什麼會成為家庭團聚董事,施君龍解釋他從一開始爭取居港權的時候就和那批人在一起 ,只是名稱變化了而已,「我有能力的時候幫一下他們,他們跟我一樣,在自己的生命裏 受過別人沒吃過的苦,很多人在爭取的歲月裏,青春沒了,家人沒了。就和八月二日一樣 ,我沒有忘記他們」。 施君龍曾給記者發來一條短訊,內容寫道:「我未敢忘記那些風雨同路,身份相同的朋友 !家庭團聚!天經地義!」 http://www.yzzk.com/cfm/content_archive.cfm?id=1380772764361&docissue=2013-4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18.6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