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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uilon2000 (越過地平面_衝鋒陷陣)》之銘言: : 大陸新快報記者被捕 報館促放人 : 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310230062-1.aspx : CNA中央社 10/23 2013 香港訊 : 中國大陸廣東省新快報今天在頭版刊登「請放人」的報導,聲稱報社記者因為揭露某公司 : 財務問題而被長沙警方逮捕了。 : 這家由廣東羊城晚報報業集團主辦的省級大報,今天罕見地在頭版刊登相關報導。 : 報館在報導中向讀者說:「我們的記者陳永洲報導中聯重科財務問題,然後他就被長沙警 : 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 : 報導說:「對此,我們要吶喊─請放人;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 : 署名「本報評論員」的報導指出,被逮捕記者名為陳永洲,於上週五早上被帶走。 : 據報導,陳永洲曾撰寫了15篇有關中聯重科的批評報導,可能因此被捕。 : 對於陳永洲的報導,新快報說:「我們認真核查過陳永洲對中聯重科的所有的15篇批評報 : 導中,僅有的謬誤在於將『廣告費及招待費5.13億』錯寫成了『廣告費5.13億』。 : 據報導,中聯重科在長沙交了很多稅。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53057?full=y 發布 FT中文網 此乃這個事件的來龍去脈 有興趣的網友可以看看 2013年10月23日 15:18 PM 媒體札記:頭版戰書 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專欄作家 徐達內 【作者微博】 “請放人”——這一個仿似穿越時光、足以載入史冊的頭版,新快報做到了。尤其是放 在中國官方打擊謠言、各地警察爭先恐后的背景下,為了營救自家記者而使用如此不留 退路的公開挑戰模式,簡直像吃了豹子膽。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為曾連續發表多篇針對中聯重科的負面報道,而于10月18日在廣州 被長沙市公安局帶走的消息,昨天上午起開始在媒體同行們的微博賬號間擴散。 15時許,財新網刊出《中聯重科屢被批評,報道者遭刑拘》的正式報道,聲稱獲悉“陳 永洲是以涉嫌損害企業商譽的罪名被長沙市公安局拘留”:“中聯重科是中國工程機械 首家A+H股上市公司,總部位于湖南長沙,自稱是全球增長最為迅速的工程機械企業和全 球產品鏈最齊備的工程機械企業,其兩大業務板塊混凝土機械和起重機械均位居全球前 兩位……從2012年9月26日到2013年6月1日,陳永洲曾發表10篇有關中聯重科‘利潤虛增 ’、‘利益輸送’、‘畸形營銷’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評性報道。2013年7月10日,有 媒體發出‘中聯重科被實名舉報財務造假’的新聞,報道稱舉報郵件均來自一位‘陳姓 市場人士’。‘陳姓市場人士’于今年6月7日向香港聯交所和香港證監會遞交舉報信及 中聯重科‘業績造假’證據,同時,在7月9日向中國證監會遞交了舉報材料。中聯重科 董事長助理高輝之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該舉報人另一昵稱為‘堂吉訶德陳’,7月 10日在新浪微博和新浪博客注冊,發布了數條與中聯重科相關的內容;按照‘堂吉訶德 陳’新浪博客提供的資料下載地址,在一個名為《中聯重科000157》文件包的一篇文檔 中,中聯方面發現該舉報者為新快報記者陳永洲。” 正如財新網這篇報道所記錄,正是7月10日這一晚,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高輝在其實名認 證的新浪微博中,發布了以“輿霸與打手”為題的譴責:“金錢?正義?到底是什么力 量讓一個記者如此仇恨中聯?如此記者,從2012年9月26日起,從未采訪過中聯,先后連 續做了中聯11篇負面!無利害糾葛,何來無緣無故的恨?陳永洲,一個稱職的打手!陰 謀,黑手,輿霸!一個巨大的黑幕掩蓋了多少罪惡?從幕后到臺前,一個惡棍正在原型 畢露!” 那么,是誰雇傭了“記者打手”?在次日另一段留言中,高助理幾乎已經不能算作是暗 示了:“從2012年起,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先后連續做了中聯11篇負面報道詆毀中聯重科 。從未采訪過中聯,卻多次采訪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 中聯重科與三一重工是冤家對頭,高輝之所以發明了這個“輿霸”名號,本來就是為了 送給對方董事長梁穩根以及總裁向文波。 去年年底,因為一樁沸沸揚揚的“三一重工被逼出走長沙”事件,中聯重科曾經備受輿 論鄙夷。根據當時廣為流傳的《環球企業家》報道,雖然梁穩根已是中央候補委員熱門 人選—,但“一直身處于長期被有組織的不實舉報、謠言和負面報道的沖擊之中”:“ 諸如‘資金鏈斷裂’、‘攜款潛逃’、‘關聯交易非法謀利’、‘企業涉黑’、‘侵占 土地’、‘偷稅漏稅’、‘公開行賄’、‘偷竊技術’等等不絕于耳,甚至有人攻擊稱 其早已病入膏肓,時日無多。‘在對手那里,三一除了販毒、賣淫幾乎壞事都做絕了。 ’梁說。” 除了指控導致三一香港上市擱淺的“行賄門”事件出自中聯重科之手外,文中還描述了 “間諜門”:“中聯重科稱其采用技術手段竊取競爭對手的商業機密,還從湖南農業大 學等本地高校物色情報人員。三一一名員工被抓,一名員工被監視居住……梁穩根曾在 內部公開宣稱三一在長沙已無任何秘密可言。由于擔心被監聽,他通常不在公司召開任 何重要會議。” 雖說這兩家同城對手間“既生瑜何生亮”的宿怨糾纏在業界早已眾人皆知,但因為這篇 《三一恨別長沙,梁穩根的內心獨白》中的嚴厲指控,中聯重科立即陷入千夫所指的輿 論下風。并且,因為報道中還描述了湖南省政府公檢法等核心部門的違法違規行為,甚 至還提及梁穩根的兒子遭綁架,當地官方也一同陪綁。 就在報道面世的11月29日當晚,中聯重科在公司網站上發布聲明,指責此文描述嚴重違 背事實:“該媒體在沒有進行基本調查的情況下,以專訪三一集團梁穩根、向文波、袁 金華、梁林河等高管人員的形式,對中聯重科進行了大量顛倒黑白、混淆是非、虛假不 實的報道。” 兵來將擋。次日,三一重工亦發布公告,其中,“總部搬遷與湖南省投資環境沒有任何 關聯”、“三一健康快速發展得益于湖南良好的投資環境、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各級部 門的關懷與堅定支持”的說法,完全體現了梁穩根的政治智慧,至于“遷都”的主要原 因,這份公開聲明的口徑是是“規避惡性競爭”。 公告之外的心里話,由總裁向文波通過微博說了出來:“該報道客觀反映了三一這幾年 的遭遇,所寫的事件是真實的,而且實際情況比這個更復雜”;“有人質疑岳淼,那是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聲明:三一未給岳淼任何報酬、未在投任何廣告和合作費! 我在這里大聲質問:那些幾年來寫了三一負面文章的報刊和記者敢像我一樣大聲宣告嗎 ?” 岳淼就是那位《環球企業家》的署名記者,一年過去,他似乎還安然無恙,但作為他的 同行,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中聯重科和長沙警方選中了。 昨晚20時許,這家廣東羊城晚報下屬子報通過官方微博賬號發布聲明:“關于新快報記 者陳永洲被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一事,新快報將采取法律手段,全 力維護記者的正當采訪權益。相關報道將在明天的新快報上披露。” 理論上,這樣的高調預告很不明智,因為此時距離報紙定版印刷還有一段時間,足夠發 生變故。然而,看上去,宣傳官員們也并沒有全力阻止這次抗爭,何況,根據@新快報稍 后的說法,“中國記協(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正密切關注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長 沙警方跨省刑拘一事,并已介入調查”。 于是,2013年10月23日,石破天驚的頭版面世了。雖說新快報素有封面創意的傳統,但 要把這一封大有民國文人風骨色彩的公開信張貼出來,需要的其實不是靈感,而是勇氣 。 “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么兩根的”——從標題開始,這份宣言就是充滿了“笑 看世間荒唐事”的悲壯:“假如,你是個記者,寫了些批評某公司的報道。有一天,警 察叔叔把你抓了。請你不要激動。人家是有理由的——‘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關 你幾天、幾十天,查查總可以吧?現在,我們新快報的記者陳永洲,不幸成為了那個倒 霉的家伙。我們很想抽自己兩耳光。因為我們一直以為,只要負責任地去做報道,就不 會有問題;萬一出現問題,我們登報更正,致歉;實在嚴重,對簿公堂,輸了官司,該 怎么賠就怎么賠,該關門就關門,那也是活該。但事實證明,我們太天真了。陳永洲在 熬過三天三夜,終于見到律師時說,他可以熬個三十天,多了,就不敢說了。欲哭無淚 。” 然后就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決心:“應該說,我們對這個突如其來的打擊保持了極 大的克制——上周五上午,人被帶走了,我們沒有吭聲;上周六,我們沒有吭聲;星期 天,我們沒有吭聲;星期一,我們沒有吭聲;昨天,我們還是沒有吭聲。因為,我們總 是想,人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如果臺底下的隱忍和努力能換回來一個活潑潑的同事,是 值得的——請讀者諸君尤其是同行們原諒,我們這樣做,沒有顧及公義,沒有為革命而 犧牲而獻身的勇氣,真的很懦弱,真的很自私,真的很可恥。但是,我們不后悔。因為 警察叔叔雖然別著槍,很威武,中聯重科雖然給長沙交了很多稅,很強大,但畢竟都還 是階級弟兄,有矛盾也是人民內部矛盾嘛。如果上天再給我們一次機會,我們還是會說 :警察叔叔,中聯大哥,求求你,放了陳永洲吧!如果上天只給我們一個說話的機會, 我們會說:我們認真核查過陳永洲對中聯重科的所有的15篇批評報道中,僅有的謬誤在 于將‘廣告費及招待費5.13億’錯寫成了‘廣告費5.13億’。如果警察叔叔發現了敝報 雖力盡而不能發掘之證據,敬請公示,我們一定脫帽致敬。因為我們仍然相信——至少 會有那么幾天吧——你們和我們一樣,對法律具有完整之尊重。” 漢語的反諷功能,被新快報唇亡齒寒的同事們運用得出神入化:“我們要謝謝長沙來的 四個警察叔叔,是你們閉起一只眼,昨天夜里陳永洲瑟瑟發抖的幼妻才能從自己家里平 安出走了。我們還要謝謝你們,沒有動用高端大氣上檔次的秘密武器,把你們認定的可 疑分子、經濟中心主任一舉抓獲。順便說一句,他真的不在家里,早幾天就不敢回家了 。真的。哦,還有高輝,敬愛的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我們幾個月前已經起訴你侵權了 ,希望你給點面子,應個訴啥的,我們不會突然把你拿下的——我們每年交的稅很少的 ,營業額也遠遠沒有幾百億。” 公開信的最后一句,正是與標題呼應,與歷史共鳴:“你們的老鄉,湖南人曾國藩寫過 一個對聯,‘養活一團春意思,撐起二根窮骨頭’。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么兩 根的。” 除了祭出這么一個幾乎可以讓人聯想至民國時期報紙開天窗以示抗議的封面,還有通版 報道《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披露中聯重科財務問題,被長沙警方跨省刑拘》伺候:“一切 來得毫無征兆。據陳永洲的妻子回憶,2013年10月17日上午,在報社正常工作的陳永洲 接到警方電話,稱要向他了解一些情況。10月18日上午9時許,陳永洲與妻子共同來到派 出所。‘剛進入詢問室沒幾分鐘,就進來幾位長沙市公安局的警察,簡單亮出證件以及 一張A4紙樣的東西,稱陳涉嫌犯罪,要將其帶走。我問為什么,但被迅速拉開至隔壁房 間。’陳妻說,現場并未要陳永洲簽字,也沒有讓她看清A4紙樣上的內容。隨后陳永洲 被帶上一輛湘牌的奔馳商務車,迅速離開廣州。36個小時之后,10月19日晚9時許,陳妻 接到一個湖南手機號撥來的電話,電話里傳來陳永洲的聲音,他告訴妻子,他是以涉嫌 損害商業信譽罪被刑事拘留,當晚將被送往長沙市第一看守所,要求妻子請律師以及送 些衣物。至此,陳妻就再也沒有見到陳永洲。” 而后,新快報以一幅大無畏的姿態,重新摘錄陳永洲今年5月27日所發表的那篇《《中聯 重科再遭舉報財務造假,記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并強調“這些報道包 括上市公司公開資料及記者實地暗訪中所保留的錄音、照片等”。此外,還附上《股價 跌漲與報道無必然關系》的解釋說明,強調“拿媒體的正面或負面報道與股價復雜多變 的變化直接掛鉤,從而量化出什么損失,是毫無邏輯的”。 根據這組報道中的說法,新快報以及陳永洲本人已經就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高輝在微博 中的“輿霸”指控,向對方公司及高輝本人提起訴訟:“就新聞報道引發的訴訟本已進 入正常的司法程序,等待法院審理和判決。不料,僅兩個多月后就發生了上文中令人震 驚的一幕。原來,中聯重科一面向廣州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一面向長沙市公安局報案 ,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于2013年9月16日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對陳永洲予以立案,并 在2013年10月15日發出網上追逃,而陳永洲一直蒙在鼓里,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為了證明長沙警方的行為是多么不得人心,新快報不僅將華工法學院院長徐松林的聲援 ——“對于這種事件,我一直想說,也必須說,要嚴防地方保護主義,打擊報復記者” ——作為副題,還大段引用了消息曝光后的微博點評,宣布“因為采寫負面報道而突然 失去自由,陳永洲的遭遇讓記者同行們紛紛表示齒冷”。 例如,“西門不暗昨日在微博上寫道:‘支持新快報在記者被刑拘后的反應。記者做報 道,要面臨刑拘的危險,這個社會還會好嗎?’暨大新聞傳播學院院長、教授范以錦也 在微博上發出質疑:‘報道是失實還是沒有失實?警方向報道方新快報調查了嗎?即便 失實就能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嗎?每年因各種原因失實的報道不少,要抓多 少人啊!記者還有安全感嗎?’” 此外還包括:“@石扉客:新快報陳永洲案我是真看不懂,既是報道而非發帖,那么是職 務行為,報道有問題,中聯重科可訴之法院,干警方何事?倘若當地政府想借此整肅網 絡之風潮而為本地企業保駕護航,恐難塞天下人悠悠之口”;“@游國華:記者個人如因 職務行為發表報道而非其他行為“損害了企業商譽”被抓治罪,簡直匪夷所思……刑法 越界摸了民法的屁股”;“@蘇小和:支持。奉勸那些自以為有權有錢的人們,凡事要守 住基本的秩序,不可妄為。生活總有一種均衡的秩序,你在這個地方作惡,且勝利,報 應會在另外一個地方等候你。”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的“這事過了!警方有亂抓人的嫌疑”,得到突出呈現 :“在他看來,明顯地,蓄意、主觀故意捏造事實是構成損害商業信譽罪的主觀要件。 ‘這個入罪是要很高門檻的,不是隨隨便便的就可以扣上這個罪名。警方必須有充分的 證據證明記者是在捏造事實,故意使之造成重大損失。’何兵認為記者對事件的報道, 就算失實了,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那也應該是名譽侵權的民事糾紛。” 應該說,在利用“筆桿子”控訴“槍桿子”跨省抓捕于理不足、于法無據這一方面,今 天的新快報已經做到了極致。盡管中國財經記者界之魚龍混雜、泥沙俱下早已是不爭事 實,中聯重科與三一重工的筆墨官司中也必有槍手出沒,但面對如此破釜沉舟的營救行 動,圍觀的同行們就算本來不想趟這灘渾水,也無不為報社之“有情有義”而動容。 于是,不僅各大門戶均以首頁助力擴散公開信,媒體賬號更是在微博上把這個頭版張貼 得滿山遍野,連@環球時報都用一個怒火中燒的表情替南方同行表達了憤慨。身為深圳晶 報總編輯,胡洪俠更是在微博上公開致敬:“《請放人》是奇文,已成新聞史最年輕的 文獻”。 當然,有“有骨氣”的新快報致敬之余,也不是全無異議。新聞研究學者張志安不僅發 表了自己的觀感——“據@藍鯨財經記者內參網稱:‘深喉:陳永洲在里面已經全部招供 ,長沙警方掌握了他收黑錢的證據’;建議新快報慎下‘記者因報道被抓’的結論,可 表示關切并對報道本身做說明”,還在今晨轉發周碧華在《新快報頭版拯救陳永洲的做 法欠妥》中的感受,批評“:“首先,媒體是社會公器,新快報決不是該報社全體同仁 的私有財產,在陳永洲與外單位發生司法意義上的糾紛后,他的身份就是一個公民,新 快報應該利用法律手段按正常程序幫助陳永洲維權,而動用新快報頭版整版來‘斗狠’ ,似有泄私憤之嫌。其次,新快報在整版內容中有多處表述是欠妥的,將自己稱為‘小 報’可以視為謙虛,但聲稱有‘兩根窮骨頭’便讓人所不齒了,一家媒體,公然將自己 與警方或大型企業視為對立關系,要么像小婦人罵街說的氣話,要么是本身就將新快報 劃進‘窮人’之列,是為‘窮人’說話的,如果媒體在心理上或辦報宗旨上先入為主有 了這種意識,還談什么維護公平正義?……正確的做法是,新快報應以單位名義,請最 好的律師來幫助陳永洲維權,而不應如此煽情。試問:如果外單位的人被警方帶走了, 你們會如此慷慨地用頭版整版來呼吁么?” 至于向來詬病廣東媒體“黨同伐異”的@李牧,更是指責“新快報自置于所有公權包括其 他媒體之上,成為超級帝王”:“警察跨省抓人,口誅筆伐。記者跨省寫稿,如何評價 ?報紙可以在自家頭版來個通欄‘請放人’,警察是否可以在自家公安局門口立個大廣 告牌‘請撤稿’?” 在@李牧看來,1947年7月大公報記者唐振常遭上海中統拘捕之事,與新快報陳永洲今日 之事完全沒有可比性——不過,自由派知識分子占據上風的網絡輿論場上,更多人此時 傳誦的恰恰就是大公報時任總編王蕓生致電上海市長吳國楨的那句“今晚不放人,明天 就登報!” 鄺?就是火線創作出一幅以筆為劍的漫畫,并附注解:“1923年芝加哥論壇報因報道地方 政府破產失實遭起訴,法院判無罪;1947年大公報記者唐振常遭上海中統拘捕,后該報 總編電上海市長要其放人,后獲釋;2013年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報道中聯重科的財務問 題結果被跨省了。他們最害怕的,不是排比,而是對比。” 而擁有3000多萬關注者的@孟非,則把法院判決芝加哥論壇報無罪的歷史知識講解得更加 詳細:“理由是‘寧可讓一個人或報紙在報道偶爾失實時不受懲罰,也不能使全體公民 因擔心受懲罰而不敢批評無能和腐敗的政府’。” 是的,新快報魚死網破的頭版,如同火上澆油一般,將那些對輿論管制、警方濫權的憤 怒推向了新的高潮,只嫌那封公開信的遣詞造句太過謙恭。身為多家雜志的發行人,@郭 光東即以“蠢到令人發指”喝斥公權力之選擇性打擊:“照這個節奏,星巴克、蘋果、 麥當勞得立馬報案,要求北京警方抓捕央視記者。” 冉云飛看得更加通透。歷經微博賬號注銷轉世,他對“信息政治學”之道已有親身體會 :“傳統傳媒通過頒發記者證和報社事前把關,使得官方極大地控制了新聞的源與流, 包括事后追懲和輿論所形成的源與流之河床。網(自)媒出來以后,這一切被打破,所 以控制網絡的源與流成了懲治網絡信息的核心。在信息控制這一點上利益集團是有共識 的,網評員構筑輿論河床,但警方成了很大的行業贏家。” 在昨天的微信公號“舊聞評論”中,宋志標也已寫下《“捉記者”是一門“學問”》, 將陳永洲被抓賦予了更加深邃的背景意義:“出于此類事件的一貫手法,警方會協同有 司有步驟放料,一點一點向輿論里注入東西……警方選擇了在業界不屬于第一梯隊的地 方媒體,分散了在目標選擇上的壓力。這從一個側面說明‘網絡整頓’的精明與系統化 。然而,只針對次優報館的捕捉,并且將記者的職務作品與報社切割,專門對孤立以后 的記者‘亮劍’,也顯示了此番動作不是要立法治的威風,更好像是把力道放在震懾上 ……如果要利用捕捉記者達到震懾的作用,那些傾向于記者合作的律師也躲不開。而這 樣的律師數量并不多,記者與律師的聯盟顯然在震懾指向上……剝除新聞業可與社會輿 論聯動的最后一塊‘領地’。與審查的陰柔氣質不同,強力操作的專業特點是精心衡量 、精準出擊。在一公兩高的司法解釋之外,地方選擇打擊的‘自選動作’,有了張家川 的前車之鑒,想必警方會更加謹慎,這也造成輿論聲援難上加難。相較而言,富士康幾 年前對記者的司法惡攻,簡直不值一提。” 宋志標曾經在南方都市報擔任評論員,所以,在這篇文章中,他還是有感于新快報的“ 仁義”,為老東家南方報業此前面對記者被拘時聲明“配合司法調查”而嘆息。 亦正如其所言,如果新快報能在兩個月前的今天有這樣的公開抗爭,恐怕會贏來更多喝 彩聲。8月23日,其名記劉虎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從位于重慶的家中帶走, 9月30日以涉嫌誹謗罪執行逮捕。據其聲援者猜測,劉虎被指控的傳播謠言行為,可能是 指其早前微博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和陜西公安廳長杜航偉。 與同期被批捕的薛蠻子、周祿寶等人并列,劉虎成為中共官方打擊網絡大謠行動中的標 志性人物。前仆后繼,如今,這個頭銜又傳到了一個名叫格祺偉的人身上,而且,也是 事發湖南。 新華社前天播發《湖南衡陽警方破獲“全媒體記者”格祺偉涉嫌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犯罪 團伙案件》,歷數了這個“80后”青年的罪狀:“長期打著‘全媒體記者’、‘意見領 袖’的旗號,借助其網上影響力,以進行‘輿論監督’為幌子,到處收集所謂負面信息 ,隨意夸大事實、惡意炒作、制造事端、造謠惑眾,以此相要挾,瘋狂敲詐勒索、非法 斂財,成為當地‘談之色變’、‘稱霸一方’的人物……據初步查證,受害對象涉及全 國10多個省市的企事業單位和干部群眾,涉案金額達數百萬元。” 按照這篇電稿中的介紹,“2011年,格祺偉在其同伙張桓瑞(男,河北衡水人,時任現 代消費導報社副社長)授意下,頂著現代消費導報網站‘現代消費網”新聞中心副主任 的頭銜非法從事‘采訪報道’活動,并活躍于網絡,在騰訊、新浪等網站實名開設微博 ,通過參與炒作一系列網絡敏感熱點事件積聚人氣,粉絲超過70萬。” 合計70萬粉絲,算不算大V?雖說在有關格祺偉的網絡記錄中,的確有過《湖南祁東縣委 書記吃盒飯,平民作風爆紅網絡》、《衡陽市石鼓區政府請200余名黑社會強拆民居》等 成名案例,新華社報道中甚至稱他的能量大到了“試圖插手黨政機關人事調整、項目審 批”的地步,但在新浪微博當家人@老沉看來,這個新近被樹作反面典型的問題大V多少 有些“濫竽充數”,“此人算不上‘大謠’吧?從來沒有聽說過”。 而且,就算這個拉來充數的大V分明就是翻版秦火火,身為新聞與傳播系教授的展江也認 為新華社和央視的長時段報道有不妥之處。他微博簡評有二:“格祺偉是否犯罪應該由 法院裁定,而不應在法庭以外的任何地方先于法庭認定;以記者和輿論監督的名義實施 敲詐勒索的行為最近若干年屢屢發生,新聞出版總署每年調查后移送司法,多人被判刑 ,說明1997年版《刑法》足以制裁此類行為。” 對這些擔心警方利用兩高解釋擴大打擊面的民間意見領袖來說,薛蠻子在電視鏡頭里眉 飛色舞的自供固然可以算作鐵證,但在官方文字通稿中的那些悔過——不論是來自云南 的邊民,還是湖南的格祺偉——總是難逃“作假”之嫌,是喉舌媒體為了配合警方抓捕 而施行的“污名化”。 只不過,人比人,氣死人。出身都市報的陳永洲能在微博論壇上贏盡聲援,手持“野雞 ”采訪證的格祺偉也不乏有人為他打抱不平,偏偏,當被指控造謠的記者來自新華社, 網絡麥克風里傳來的是希望加重處罰的聲音。 是北京官辦門戶千龍網昨晚發布了這條《“喝人奶”造謠者近日被查處》的稿件:“據 搜狐網今日發布網友‘楓落51587516’爆料信息稱,就在近日,新華社的朋友透露了這 樣一則消息,他們對外部的編輯周方因為在個人博客發布了關于宣傳口正部級領導喝人 奶的嚴重不實的內容,且曾引起了廣泛的關注甚至轟動而受到查處……內部通報大約是 這樣的:新華社記者周方作為一名新聞工作者,在未經調查和核查的情況下,不經正式 渠道情況下發布謠言,性質惡劣,影響嚴重,因此給予周方內部記過處分,同時在12個 月內不能獲得升職加薪待遇。據透露,方在新華社對外部內部大會上作了深刻的檢查, 在現場痛哭流涕,表示要痛改前非。其實,早在事發之初就有知情人士質疑稱,這位對 外部記者周方只是值夜班的英文編輯,平時不參與新聞報道,沒有任何渠道獲知所謂的 內幕信息,實名舉報更是無稽之談。而此前搜狐新聞曾通過權威渠道證實,周方此前因 多次造謠,已被吊銷記者資格,因此懷恨在心。” 嚴格來說,這篇以網帖為據的報道,從格式上并不太符合正式刊發標準。雖然商業門戶 可以依據千龍網的信源將之展示在首頁,但幾乎沒有紙媒予以刊發,新華網的轉載鏈接 也稍縱即逝。 人民日報就更不會拿出版面來傳播這件可以證明中央喉舌內部失控的丑事了,還是把求 證重點放在邊民和格祺偉身上吧,用將近半個版的《謠言,這樣造出來》,指控“這些 網絡名人,一邊高舉‘為民維權’、‘監督報道’旗幟,一邊卻通過捏造事實、制造熱 點事件斂財”。 在這份最高黨報今天的理論版上,輪到湖北宣傳部長尹漢寧匯報自己深入學習貫徹習近 平在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上重要講話精神的成果,即《宣傳干部一定要強起來》:“ 切實管好陣地、管好內容、管好新媒體、管好從業人員。當前,要重視解決一些媒體工 作人員在市場壓力下‘腿發軟’、在網絡媒體裹挾下迷失盲從的問題,進一步加強馬克 思主義新聞觀教育,引導他們冷靜思考黨和人民需要什么樣的媒體、需要什么樣的報道 、需要什么樣的編輯記者。” 不過,強調“旗幟鮮明地加強互聯網管理”的同時,尹部長也提到:“意識形態領域問 題錯綜復雜,有些是理論問題、政治問題,有些是學術問題、認識問題,不能一概而論 ,需要科學分析、區別對待。” —————————————————————————————————————— 10月23日中午,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杜峰的回應 http://sc.sina.com.cn/news/z/2013-10-23/1506138554.html 中聯重科回應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拘:確曾報案 新快報訊 (記者 劉溪若) “我們確實是報了案,但案件后面都是在司法層面進行,中聯 方面不方便多回應。”10月23日中午,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杜峰回應《新快報》記者陳 永洲被長沙警方帶走一事。他向新京報記者表示,關于陳永洲,此事已經立案,案情的 具體的情況后期會有公安機關向外界公布。   關于外界對湖南警方跨省刑拘的行為是否有越過法律界限,有亂抓人的嫌疑的質疑 ,杜峰表示,中聯方面不能幫助司法機關回應案件,因此不予回應。   10月22日晚,長沙警方在微博上發布消息稱,《新快報》記者陳某因涉嫌損害商業 信譽罪,已于10月19日被長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10.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