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kcs (繽紛之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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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顏寬恒提案「救扁」 要求政府減刑
時間Wed Dec 10 17:29:24 2014
3.4億人刀,大概是17億臺刀吧,這次判的是死刑,沒有緩刑,就是真要死的
不過他在上訴,最后不一定要死,中國也有段日子沒有死這種人了
有時候不是說哪里的人特別嗜血,而是歷史和現實教訓我們,人沒死事情就沒完
我提過的兩個例子,三鹿奶粉的田文華,判了死刑緩期,現在已經減到十七年
另一個是紅塔集團的褚時健,判了無期,十二年就放出來了,現在還是大富豪
褚時健是一個十分典型的案例,當年他把所有罪名扛著,掩護手下都帶錢跑了
一出來,大伙都給錢他投資,名聲還很好,大概全中國除了我都把他視為英雄
廣東處級貪官張新華貪腐3.4億 稱自己罪不至死(圖)
2014年12月10日16:31 來源:南方日報 手機看新聞
http://sn.people.com.cn/n/2014/1210/c190197-23178932.html
原標題:廣東處級貪官張新華貪腐3.4億 稱自己罪不至死
http://www.people.com.cn/mediafile/pic/20141210/83/4574104718680107303.jpg
“處級貪官”張新華貪腐3.4億被判死刑
http://www.people.com.cn/mediafile/pic/20141210/33/14925996915214552461.jpg
“處級貪官”張新華貪腐3.4億被判死刑
#快訊#【廣東第一巨貪!“處級貪官”張新華貪腐3.4億被判死刑】南方日報記者劉冠南消息,廣州中院一審宣判,白云農工商原總經理張新華犯貪污罪、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張新華貪腐達3.4億,梳理省內涉及貪腐案的金額,無人能出其右。
張新華稱自己“罪不至死”
廣州市白云農工商公司(國企)原總經理張新華因涉嫌貪污、受賄,今天上午11時30分許在廣州中院一審被判死刑。
今年8月開始,張新華貪污、受賄一案,及與之關聯的數宗案件,已經陸續進入法庭審理階段。張新華因涉嫌貪污2.8億多元,涉嫌受賄人民幣共計9780萬元、港幣238萬元,貪腐總計近4億元,刷新了廣州公職人員的貪腐紀錄,被坊間稱為“億元巨貪”。
張新華等人被指成立數家私企,后以虛構債務,以土地、房產抵債的方式,將大批國有公司的資產以虛假訴訟的方式轉移到私企并侵吞。張新華等人后又陸續將侵吞的房產、土地低價轉讓他人,并收受多名開發商巨額賄賂。法庭一審認定其構成貪污罪、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三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數罪并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違法所得。張新華稱自己“罪不至死”,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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