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金鐘一帶道路全部重新開通,但銅鑼灣附近仍有兩條路未開通
亦即全港范圍內,仍有兩條路尚未開通
2014年12月12日 07:55:27 AM
道路封閉:
[灣仔]
軒尼詩道東行介乎波斯富街與渣甸街;及
[銅鑼灣]
怡和街東行介乎東角道與糖街。
另外,昨日清場時,警方拘捕了一些立法會議員
其中包括,公民黨的梁家杰,他同時在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擔任主席
今日,工務小組委員會原定的會議取消舉行
※ 引述《lkcs (繽紛之狼)》之銘言:
: 旺角所有道路重新開通,但其中彌敦道是部分車道開通
: 2014年11月26日 03:31:17 PM
: [灣仔]
: (12) 軒尼詩道東行介乎波斯富街與渣甸街;
: [銅鑼灣]
: (14) 怡和街東行介乎東角道與糖街。
警務處助理處長記者會開場發言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412/12/P201412120036.htm
以下是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張德強昨日(十二月十一日)記者會的開場發言:
十二月十一日大約上午九時開始,原告人及執達主任在干諾道中、夏愨道、紅棉路一帶的主要交通干道執行禁制令,移除四個障礙物,行動過程大致順利。警方只是在場作出戒備,沒有必要提供所需的協助。過程中,執達主任并沒有要求警方協助執行禁制令。其后警方移除障礙物及進行開路行動,過程大致順利。
有一個消息十分不幸,於十二月十一日晚大約八時,有一位警長於當值期間感到不適,突然昏迷,已立即送往律敦治醫院,現在仍然在深切治療室急救中。我希望他能早日康復。
大約於十二月十一日下午一時二十分,警方在現場召開新聞簡報會,表示警方將於約半小時后開始進行移除障礙物的開路行動。在行動前,非法占領區內人士是可以自行離開現場。半小時后,警方封鎖現場被占領地方一帶,設立行動封鎖區,包括夏?道、添美道及添華道的路段。在行動區內的人必須聽從在場警務人員的指示,沿指定路線,即經添美道向海濱方向或向龍匯道方向離開。
當時我們表明,警方會要求有關人士於離開前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方便我們紀錄他們的個人資料,因為警方可能於日后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然后警方會移除有關路段上包括馬路及行人路上構成障礙的物品。任何人士如拒絕離開馬路及封鎖區的行人路,警方會采取驅散或拘捕行動。如有任何人作出反抗,在別無其他選擇下,警務人員可能要使用最低,以及當時最相稱的武力以完成合法目的。警方再次呼吁非法占領者帶走私人物品,選擇自行和平有秩序地離開現場。
在給予非法集結人士充裕時間自行離開后,警方大約於十二月十一日下午二時二十分正式封鎖有關區域,正式展開在中環及金鐘一帶的移除障礙物及開路行動。約兩小時后,警方在中環及金鐘一帶完成移除共二十一個障礙物。
在過程中,大部分非法占領人士沒有以暴力或挑釁方式對抗或阻撓警方執法,并聽從警方的指示,在出示身份證予以登記后沿指定路線離開,共有九百○九名人士先后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后獲準離開,警方可能於日后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
至於其他在非法占領區內有部份人士仍拒絕離開,并且采取不合作的態度。警方多次發出勸喻及警告,但有關人士并不聽從。最終警方於十二月十一日下午四時二十五分開始采取行動,拘捕非法集結人士,以開通道路。
結果警方共拘捕二百○九人,包括一百三十一名男子及七十八名女子,罪名包括「非法集結」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等。警方亦在非法占領區內檢獲了一些物品,包括數十包梳打粉、十三個木盾、六個鐵盾及一個膠盾。
另外,由十二月十日晚至十二月十一日下午,警方亦在不同地區拘捕了四名男子,年齡介乎二十六至三十五歲,罪名包括「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及「組織未經批準集結」。
在整個行動中,警方一直保持專業、克制,亦有十分高的透明度,透過不同渠道向公眾發布信息,包括發布新聞稿、舉行新聞簡布會,及在現場向傳媒解說警方將會采取的行動。另一方面,警方應監警會的要求,於十二月十一日協助監警會主席及委員到現場觀察移除障礙物及開路行動,加深監警會對警察工作的認識,特別是在十二月十一日行動方面,幫助他們更加了解。
現時,干諾道中、夏愨道、添華道、添美道、告士打道及紅棉道的雜物及垃圾已大部分被清除,還有部分工作仍在進行中,亦有部分行車線已開通,相信這情況是市民期待已久,樂意看見的。
至於銅鑼灣方面仍然有被非法占據的路段,警方希望在適當的時候將這些物品移除,以及開通道路。警方呼吁市民不要到銅鑼灣被非法占領的地段聚集及流連,更應遠離激進和滋事份子,不要被人煽動作出違法行為。
一直以來,警方都是用最大的容忍及克制,專業地處理非法占領事件,就是希望看不到在大型沖突中有人受到傷害,特別是學生、記者或警務人員等。
我要指出,雖然中環及金鐘一帶路段很快會全面開通,但根據以往的經驗,一些激進和滋事份子仍有可能到處挑釁及制造混亂,或企圖再次堵塞已開通的道路或其他道路。
我強調,若有人堵塞已重開的道路或其他道路,擾亂社會秩序,警方是有責任采取果斷行動,維護公眾安寧、保障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我們已加派警務人員在有關地點巡邏,如有任何人計劃或企圖再霸占其他道路及地方,警方定會嚴正執法。
警隊一直貫徹政治中立的原則,以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態度依法保障公共安全,維持公共秩序,確保市民的生命財產不受威脅,這是我們法定的職責。
警方有效執法,有賴市民大眾的支持。我們非常希望及多謝社會各界對我們工作的支持,我希望市民大眾,繼續支持警方專業執法。大家都知道,香港引以為傲的法治、良好治安及社會秩序是靠警民合作一起建立的。我希望任何市民表達訴求時,必須守法。若公眾安寧及秩序受到破壞,警方定會采取行動,保障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
完
2014年12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0時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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