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ross_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zebra101 (Mr.Zebra)》之銘言: : 原來你看不見就叫做沒有,中國是有"國家藥典委員會"的 多謝指教,我只知道,這個委員會,也出了一堆的英文版的書 : 不要說藥品這麼嚴謹的事,連外國人名、地名都有統一的翻譯規定。 ^^^^^^^^^^^^^^ 這個願聞其詳,那個單位管理這件事,光是足球隊員我就看過好幾種翻譯 : 中國大陸的藥如果按照法律翻譯成"新地",那就是為大陸地區的人民服務的 : 不是每個中國人都會念,都聽得懂sundae : 和大陸法律管轄范圍外的人交流,要統一的話有英文名, ^^^^^^^^^^^^^^^^^^^^^^^^^^^ 甚麼叫"法律管轄範圍"的人...那你永遠鎖在大陸好了... 你也知道統一叫法還是要用英文... : "華文"這個講法在法律上本來就不嚴謹 : 順便說一下,依照中國的法律,藥品廣告必須使用規范的藥物名稱(酮康挫), : 或者和商品名稱(皮康王)同時使用。 : 為的就是杜絕藥物商品名稱唬人的現象,否則有些藥幹脆叫"萬靈丹"算了。 我的重點在,大陸的藥,把藥物名稱放的比例也誇張的大 商品名稱太小,而且一般人根本不去看那個藥物名... 然後沒有英文原文,多打一個英文會造成多大困擾?? 你卻一直幫大陸的藥商辯搏,有領薪水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8.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