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A9%D2%A6%B3%B1%F8%A4%
E5&Lcode=J0170001
※ 引述《[email protected] (毛毛貓)》之銘言:
: 插一個問題
: 對於店方的賠償責任﹐台灣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 在大陸﹐按法律可以直接訴店家不訴廠商。
: 【 在 [email protected] (紅) 的大作中提到: 】
: : 咦、可我覺得這理由可以接受耶 0.0"
: : 台灣檢疫單位預算一年隻有8000多萬﹐平均一個人隻花4塊多在檢疫上﹐
: : 說實話還挺少的﹐檢疫時當然要針對性的檢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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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35.243
不好意思,法律這方面我不是很清楚唷 @@"
只知道消保法裡有相關規定,
至於其它法典就有賴法律專業的鄉民補充了 0.0
消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