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mu1a0ne (F-1)
看板Cross_Life
標題Re: [轉錄] 漢字簡化簡史
時間Fri Oct 24 21:27:19 2008
又一開始戰了嗎 這篇樣板文真不知還要被踢爆幾次
國民政府當初的行爲和後來某集團的政策的性質、影響、手段是否一樣?
1、國民政府的收錄、整理工作是否等於“國民政府發明”?查遍那個神話帖子,裏面沒
有提到國民政府發明了簡體字,而只是提到了“推行”。事實上國民政府根本不可能
發明簡體字,因爲那是古代就有的東西,怎麽能在20世紀發明呢?
2、“公佈和推行”的詞義也很模糊,到底是公佈自己的發明,還是公佈已經收錄和整理
完畢的民間資料呢?簡體字來自異體字、草書、俗體字,長期以來都是比較混亂的,
系統化的整理工作當然是正常的。
3、那個帖子中說曾有所謂《各省市教育行政機關推行部頒簡體字辦法》。我想請問,這
個《辦法》到底是法律還是行政規定?這個辦法是針對公務機關還是面對全體人民?
4、那個神話帖子最後說不到一年國民政府就撤銷了《簡體字表》。好,這種撤銷行爲説
明了什麽?一條政策錯誤就馬上改正,正説明當時的政府只是抱着試驗的心態來做事
的。
5、從現有的史料來看,簡化字粉絲能否拿出國民政府用政府的名義召集了知識分子發明
簡體字的證據?而簡化字的發明工作是鐵證如山的,人大的會議記錄和當時的報章和
政府的通知都是有據可查的。
看看大陸的出版和推行的以下著作和法律:《新華字典》、《中國文字沿革史》、《簡化
字總表説明》、《漢字使用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現
代漢語通用字表》、《簡化字總表》、《語言文字法實行辦法》。
※ 引述《zebra101 (Mr.Zebra)》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Wearefamily ]
: 作者: zebra101 (Mr.Zebra) 看板: Wearefamily
: 標題: [轉錄] 漢字簡化簡史
: 時間: Mon Oct 20 01:28:24 2008
: 一、漢字簡化簡史
: 簡體字是漢字演變的邏輯結果。漢字從甲骨文、金文變為篆書,再變為隸書、楷書,
: 其總趨勢就是從繁到簡。隸書是篆書的簡化,草書、行書又是隸書的簡化,而簡體字正是
: 楷書的簡化。楷書在魏晉時開始出現,而簡體字已見于南北朝(4-6世紀)的碑刻,
: 隋唐時代簡化字逐漸增多,在民間相當普遍,被稱為“俗體字”。我們今天使用的許多
: 簡化字,在這時候就已經開始出現,例如“營”、“壽”、“盡”、“敵”、“繼”、“
: 燭”、“壯”、“齊”、“淵”、“婁”、“顧”、“ 獻”、“變”、“燈”、“墳”
: 、“驢”,等等。
: 唐代顏元孫著《幹祿字書》和王仁著《刊謬補缺切韻》,都收了極多的俗體字。宋代
: 以後,隨著印刷術的發明,簡體字由碑刻和手寫轉到雕版印刷的書籍上,從而擴大了簡體
: 字的流行范圍,數量大大增多。根據《宋元以來俗字譜》,宋元明清12種民間刻本中所
: 用的簡體字多達6240個,合為繁體字共1604個,平均每個繁體字有3.9個不同
: 的簡化字,與今天使用的簡體字完全相同的有“實”、“寶”、“聽”、“萬”、 “禮”
: “舊”、“與”、“莊”、“夢”、“雖”、“醫”、“陽”、“鳳”、“聲”、“義”
: “亂”、“台”、“黨”、“歸”、“辦”、“辭”、“斷”、 “羅”、“會”“憐”
: “懷”等等共達330多個。
: 1909年,陸費逵在《教育雜志》創刊號上發表論文《普通教育應當採用俗體字》,
: 這是歷史上第一次公開提倡使用簡體字。
: 1922年,陸費逵又發表論文《整理漢字的意見》,建議採用在民間流行的簡體字,
: 並把其他筆畫多的字也簡化。
: 1922年,錢玄同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上提出《減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得到
: 陸基、黎錦熙、楊樹達的聯署。這是歷史上有關簡體字的第一個具體方案,主張把過去只
: 在民間流行的簡體字作為正體字應用于一切正規的書面語。它提出的八種簡化漢字的方法
: ,實際上也就是現行簡體字的產生依據,影響深遠。
: 1928年,胡懷琛出版《簡易字說》,收簡體字300多個。
: 1930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出版劉復、李家瑞合編的《宋元以來俗字表》
: ,反映了一千年來簡體字的發展情況。
: 1932年,國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出版國語籌備委員會編訂的《國音常用字匯》,收入
: 不少簡體字,並指出:“現在應該把它(簡體字)推行,使書寫處于約易。”
: 1934年,中國圖書館服務社出版杜定友的《簡字標準字表》,收簡體字353個。
: 徐則敏在《論語半月刊》發表《550俗字表》。錢玄同在國語統籌備委員會提出《搜集
: 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
: 1935年,錢玄同主持編成《簡體字譜》草稿,收簡體字2400多個。同年8月,
: 國民黨政府教育部採用這份草稿的一部分,公布“第一批簡體字表”,收字324個,雖
: 然在第二年的2月又通令收回,但畢竟是歷史上由政府公布的第一個簡體字表。也就是在
: 這一年,上海文化界組織“手頭字推行會”,發起推行“手頭字(即簡體字)”運動。
: 1936年10月,容庚的《簡體字典》出版,收字達4445,基本上本自草書。
: 同年11月,陳光堯出版《常用簡字表》,收字3150個,約一半本自草書,一半來自
: 俗體字。
: 1937年,北平研究所字體研究會發表《簡體字表》第一表,收字1700個。抗
: 日戰爭爆發,簡體字運動才被迫停頓,而主要在共產黨統治區繼續發展。共產黨奪取政權
: 後,立即著手繼續推行簡化漢字。
: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編制《常用簡體字登記表》。
: 1951年,在上表的基礎上,根據“述而不作”的原則,擬出《第一批簡體字表》,
: 收字555個。
: 1952年2月5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成立。
: 1954年底,文改委在《第一批簡體字表》的基礎上,擬出《漢字簡化方案〔草案〕
: 》,收字798個,簡化偏旁56個,並廢除400個異體字。
: 1955年2月2日,《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發表,把其中的261個字分3批
: 在全國50多種報刊上試用。同年7月13日,國務院成立漢字簡化方案審訂委員會。同
: 年10月,舉行全國文字改革會議,討論通過《漢字簡化方案〔修正草案〕》,收字減少
: 為515個,簡化偏旁減少為54個。
: 1956年1月28日,《漢字簡化方案》經漢字簡化方案審訂委員會審訂,由國務院
: 全體會議第23次會議通過,31日在《人民日報》正式公布,在全國推行。以後這個方
: 案根據使用情況而略有改變,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簡化字總表》,共分三表
: :第一表是352個不作偏旁用的簡化字,第二表是132個可作偏旁用的簡化字和14
: 個簡化偏旁,第三表是經過偏旁類推而成的1754個簡化字;共2238字(因“簽”
: 、“須”兩字重見,實際為2236字),這就是今天中國大陸的用字標準。
: ============================
: 而在其他使用漢字的國家,同樣也在簡化漢字。
: 新加坡:1969年公布第一批簡體字502個,除了67字(稱為“異體簡化字”)
: 均與中國公布的簡化字相同。1974年,又公布《簡體字總表》,收簡體字2248
: 個,包括了中國公布的所有簡化字,以及10個中國尚未簡化的如“要”、“窗”。
: 1976年5月,頒布《簡體字總表》修訂本,刪除這10個簡化字和異體簡體字,從而
: 與中國的《簡化字總表》完全一致。
: 馬來西亞:1972年成立“馬來西亞簡化漢字委員會”,1981年出版《簡化漢
: 字總表》,與中國的《簡化字總表》完全一致。
: 泰國:本來規定華文學校一律不準用簡體字教學,在聯合國以簡體字為漢字標準後,
: 宣布取消原來的限制,于1983年底同意所有的華文學校都可教學簡體字,發行簡繁
: 對照手冊,並在小學課本上附加簡繁對照表。
: 日本:日本使用漢字已有近兩千年的歷史,在民間也長期流行一些簡體字。1946年
: 日本內閣公布《當用漢字表》,收字1850個,其中有131個是簡體字,與中國簡體
: 字相同的有53個,差不多相同的有9個。
: 韓國:1983年《朝鮮日報》公布第一批簡體字90個,在《朝鮮日報》上使用,
: 與中國相同的有29個,差不多相同的有4個。
: ==========================================
: 需要厘清的一個長久的誤解是:
: 簡化字從來不是某幾個人的自創,文字改革委員會在確定簡化字時,遵循一條總原則:
: “述而不作”,即只整理古來或民間的寫法,並不會自創。
: 漢字簡化的原則和方法:
: “述而不作”、“約定俗成”,也就是說盡量採用已經在民間長期流行的簡體字,只作
: 收集整理和必要的修改,不擅自造字。
: 漢字簡化的方法是以錢玄同在1922年提出的方法為基礎的,共有七種:
: 1、採用比畫簡單的古字。如“從”、“眾”、“禮”、“L”、“塵”、“雲”等
: 等,這些字都見于《說文解字》,比繁體字更符合“六書”,有的繁體字反而是寫錯了。
: 2、草書楷化。如“專”、“東”、“湯”、“樂”、“當”、“買”、“農”、
: “孫”、“為”等。
: 3、用簡單的符號代替復雜的偏旁。如“雞”、“觀”、“戲”、“鄧”、“難”、
: “歡”、“區”、“歲”、“羅”、“劉”、“齊”等。
: 4、僅保留原字的有特征的部份。如“聲”、“習”、“縣”、“醫”、“務”、
: “廣”、“條”、“鑿”等。
: 5、原來的形聲字改換簡單的聲旁。如“遼”、“遷”、“郵”、“階”、“運”、
: “遠”、“擾”、“猶”、“驚”、“護”等。
: 6、保留原字輪廓。比如“龜”、“慮”、“愛”等。
: 7、在不引起混淆的情況下,同音字合並為簡單的那個字。比如“裡程”的“裡”和
: “裡面”的“裡”合並,“面孔”的“面”和“面條”的“面”合並,“皇後 ”的“後”
: 和“以後”的“後”合並,“憂鬱”的“鬱”和“鬱鬱蔥蔥”的“鬱”合並。這些合並在
: 現代文中不會造成詞義的混亂,簡化字的使用者從未感到不便,反而是些從未用過簡化字
: 的人杞人憂天。
: ============================
: 漢字的簡化和演變本來就有悠久的歷史和傳統,
: 中共只是承襲五四新文化運動以後的歷史趨勢對簡體字加以整理規范並推行。
: 台灣固守繁體字反倒是把這種傳統刻意中斷和扼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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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8.97.230
推 chewie:台灣教育部現在仍有編輯異體字字典220.133.139.120 10/24 21:44
推 MrAndersonn:"編輯" = 法律地位、教學規定統一?123.195.203.243 10/24 21:53
推 zebra101:從來沒人說過簡體字是誰"發明"的。 123.121.216.31 10/24 21:53
→ zebra101:因為簡體字本來就是自古以來民間早已通行 123.121.216.31 10/24 21:54
→ zebra101:國民黨"撤銷"的時間點是中日混戰兵荒馬亂 123.121.216.31 10/24 21:54
→ zebra101:政府已不能正常運作,文字改革無緊迫性 123.121.216.31 10/24 21:55
→ zebra101:對文字語言用法律形式來規范天經地義 123.121.216.31 10/24 21:56
→ zebra101:請參考德、奧、瑞三國《德語正字法》 123.121.216.31 10/24 21:57
推 MrAndersonn:人家的規範是規範舊的 中共在規範啥?123.195.203.243 10/24 22:01
→ MrAndersonn:規範一套"大多數人需要重學的系統"123.195.203.243 10/24 22:01
推 zebra101:大多數人不是"重學",大多數人是文盲 123.121.216.31 10/24 22:04
→ zebra101:簡體字在民間已有流通,只是沒有整理規范 123.121.216.31 10/24 22:05
→ MrAndersonn:那也非在規範舊文化 跟那3國有何可比123.195.203.243 10/24 22:06
→ zebra101:因為原po列舉很多法律,似乎關于語言文字 123.121.216.31 10/24 22:08
→ zebra101:的法律規范是中共的罪証 123.121.216.31 10/24 22:09
推 MrAndersonn:講白話點說,你舉的那三國的規範123.195.203.243 10/24 22:13
→ MrAndersonn:用繁簡之爭來比喻的話123.195.203.243 10/24 22:14
→ MrAndersonn:那三國是在規範「繁體德文正字法」123.195.203.243 10/24 22:14
→ MrAndersonn:就是因「民間」有太多"異體'俗體"德文123.195.203.243 10/24 22:15
→ MrAndersonn:才需要頒佈規範統一、保護傳統德文123.195.203.243 10/24 22:16
→ MrAndersonn:拿來給中共的規範背書 會否太諷刺了點123.195.203.243 10/24 22:17
推 MrAndersonn:還有,那個正字法並非真《法》並無效力123.195.203.243 10/24 22:23
→ MrAndersonn:只是1種境內有德語者的"國際協定"而已123.195.203.243 10/24 22:26
推 zebra101:沒有法律之前,就無所謂官方的正體異體。 123.121.216.31 10/24 22:36
→ zebra101:中共只是選擇了民間流通的"俗體字"作為 123.121.216.31 10/24 22:36
→ zebra101:統一標準的官方"正體" 123.121.216.31 10/24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