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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rmu1a0ne (F-1)》之銘言: : 又一開始戰了嗎 這篇樣板文真不知還要被踢爆幾次 : 國民政府當初的行爲和後來某集團的政策的性質、影響、手段是否一樣? : 1、國民政府的收錄、整理工作是否等於“國民政府發明”?查遍那個神話帖子,裏面沒 : 有提到國民政府發明了簡體字,而只是提到了“推行”。事實上國民政府根本不可能 : 發明簡體字,因爲那是古代就有的東西,怎麽能在20世紀發明呢? 這就是我要表達的意思啊。漢字簡化是歷史潮流,歷朝歷代都有,非中共獨有。 : 2、“公佈和推行”的詞義也很模糊,到底是公佈自己的發明,還是公佈已經收錄和整理 : 完畢的民間資料呢?簡體字來自異體字、草書、俗體字,長期以來都是比較混亂的, : 系統化的整理工作當然是正常的。 原文已經說的很清楚,原則是"述而不作,約定俗成",沒有自己發明這種事 : 3、那個帖子中說曾有所謂《各省市教育行政機關推行部頒簡體字辦法》。我想請問,這 : 個《辦法》到底是法律還是行政規定?這個辦法是針對公務機關還是面對全體人民? 原文沒有提到全名,你大概戰別人的文章戰得得心應手了。這是行政法規,對象是各省市 教育部,但你可能沒看過內容,該法規通令各省市教育部門"採用部頒簡體字課本",亦即 針對所有受教育的人民。這就是中華民國歷史上第一次正式以國家名義在全國范圍內推行 簡體字的嘗試。支持的學者除了國府要人王世傑、錢玄同、黎錦熙、胡適、羅家倫等人外 ,還有民間著名學者專家蔡元培、魯部、郭沫若、茅盾、陳望道、陶行知、孫科等688位 知名人士。堅決反對者只有戴季陶一人。 : 4、那個神話帖子最後說不到一年國民政府就撤銷了《簡體字表》。好,這種撤銷行爲説 : 明了什麽?一條政策錯誤就馬上改正,正説明當時的政府只是抱着試驗的心態來做事 : 的。 撤銷《簡體字表》並非在社會上引起混亂不便,更不是什麼"錯誤政策" 起因是當時的考試院長、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長戴季陶一人堅決反對,並以不參加中央全會 要挾蔣介石。蔣為避免黨內分裂,暫時同意。 但主因是抗日戰爭爆發,國家陷入混亂,蔣後來忙于國內戰事,沒有精力再推行簡體字。 : 5、從現有的史料來看,簡化字粉絲能否拿出國民政府用政府的名義召集了知識分子發明 : 簡體字的證據?而簡化字的發明工作是鐵證如山的,人大的會議記錄和當時的報章和 : 政府的通知都是有據可查的。 國民政府遷台後推行簡體字的記錄: 1969年6月,何應欽在國民黨中央十次全會上提出《整理簡筆字案》;蔣介石指示:"本案 至為重要、有關單位應約集專家學者,組成專案小組,用科學方法,審慎詳加研究。" 該案得以通過。但因政治因素,並未立即實施。時任立法委員廖維藩等106人連署,抨擊 簡體字是"和共匪隔海共唱,為民族文化罪人","匪諜行為",為與對岸區隔,甚至規定 豎排書寫,不得橫排。聯想到白色恐怖時期,連講閩南語都要罰款掛狗牌,我想你的體會 應該比我更深刻。 1979年3月中華民國教育部公布《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和《標準行書范本》,刻意回避 "簡體字"的提法,但也選用了乃、才、吃、灶、床等對岸的大量簡體字。 1980年,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發行《標準行書范本》,在4010個常用字中, 有563個與大陸簡化字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131個相似。同樣因政治因素,並未冠以 "簡體字"之名。 : 看看大陸的出版和推行的以下著作和法律:《新華字典》、《中國文字沿革史》、《簡化 : 字總表説明》、《漢字使用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現 : 代漢語通用字表》、《簡化字總表》、《語言文字法實行辦法》 我不知道你列舉這些要表達什麼意思。 口口聲聲鄙夷人家寫的是"神文", 我看你自己也沒提出多少有價值的反對意見。 有空還是把文章看完再來討論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21.2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