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癱傷成人球 大陸漁工哭想家
聯合報╱記者戴永華、王燕華/宜蘭縣報導 2008.11.03 03:46 am
「兩岸會談不要只重視主權是否對等,更要關心大陸漁工的人權問題。」大陸漁工張國民
去年九月跌倒重傷,龐大醫療費沒人管回不了家。人在大陸的張妻希望透過兩岸協商,讓
丈夫早日返鄉。
四十五歲的張國民去年五月從福建來台,受雇蘇澳籍漁船船主林錫煌,九月在宜蘭縣岸置
中心酒醉跌倒,頭部重創癱臥在床,今年五月由羅東博愛醫院轉送羅東鎮立養護所。醫療
費一百廿五萬元,養護所每月兩萬七千元,合計約一百五十萬元,沒人出面處理。
養護所主任歐培林說,張國民每天哭著說想回家,但船主、家屬、仲介公司都不出面,張
成了「人球」。
林錫煌表示,張國民不是工作受傷,否則他一定負責;岸置中心禁酒,為何讓張喝醉跌倒
?管理單位應該負責;宜蘭縣政府表示,岸置中心出租給仲介業者安置漁工,業者有向大
陸漁工收費,應該負責善後;但游姓仲介業者說,張國民是林姓船主所雇,應由船主處理
。
人在大陸的張妻受訪表示,「嘸錢去看他啦!」家有三個小孩及七十歲高齡父母,全家靠
她打零工,生活很困難,「好好一個人去當漁工,竟變成全身癱瘓。」她希望台灣方面負
擔醫療費並賠償,才有錢去台灣接丈夫回家。
博愛醫院社工課長吳家豪說,院方一直找不到負責單位,希望移民署將人遣返,但移民署
說張不是偷渡客,無法處理;農委會漁業署、縣政府及入出境管理局也都稱「沒責任」。
宜蘭縣漁業管理所長林枝興表示,張國民有家歸不得,找不到負責單位,主要是因大陸漁
工沒有健保,大筆醫藥費沒人支付;如果陸工有健保,人球問題就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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