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gents (agents)
看板Cross_Life
標題[情報] 熱議黃靜勒索華碩案事件
時間Sun Nov 30 00:29:00 2008
http://tech.sina.com.cn/it/2008-11-03/10132551690.shtml
[事件回放]
黃靜維權遭際
?2006年2月9日﹐黃靜(龍思思)在北京新人偉業科技有限公司(華碩計算機代理商
)以人民幣20900元價格﹐購買了一台華碩V6800V型筆記本計算機﹐處理器配置是:英
特爾公司出品的Pentium-m760 2.0G CPU。
?2006年2月9日﹐黃靜回家之後立即發現計算機出現使用異常﹐與新人公司聯系
﹐然後將計算機送到新人公司﹐並由新人公司陪同前往華碩計算機北京海澱分公司(
太平洋大廈11層)進行檢測﹐華碩公司工程師進行檢測後告訴黃靜﹐計算機無任何硬
件故障﹐重新安裝系統軟件即可正常工作。
?2006年2月10日上午﹐接到華碩公司通知後黃靜將計算機取回﹐發現計算機使用
仍不正常。當日下午再次將該計算機送到華碩北京海澱分公司檢測﹐並要求新人公司
退貨﹐新人公司承諾如果有硬件故障可以退貨。如果沒有硬件故障的話﹐不能退貨。
華碩公司對該機進行了檢測之後﹐開具華碩皇家俱樂部服務行為報告單﹐華碩工程師
告訴黃靜﹐機器沒有硬件故障﹐還是重新安裝軟件之後﹐問題解決了。黃靜在華碩工
程師的勸說下﹐將計算機取回。
?2006年2月10日晚上﹐黃靜發現計算機又出現運行不穩定的情況﹐而且死機頻繁
﹐於是向朋友周成宇求助。周成宇使用軟件檢查之後發現該計算機內部原配的原裝正
式版Pentium-m 760 2.0G CPU被更換成了工程樣品處理器ES 2.13G CPU。而按照英特
爾公司相關規定﹐工程樣品處理器CPU是不允許使用到最終用戶產品上的。同時周還
發現華碩皇家俱樂部服務行為報告單上面明確注明:上午有升級原2.0G CPU為2.13G
CPU的字樣。
?黃靜於2006年2月14日上午在律師陪同下﹐攜帶錄音設備和攝像設備前往華碩公
司。華碩公司工程師承認更換CPU的情況﹐並保証所換CPU為華碩公司原裝正品﹐確認
可以在華碩公司享受售後服務沒有問題。
?2006年2月14日起﹐黃靜委托周成宇和長濟律師事務所舒梅律師代理向華碩公司
維權的相關法律事宜。
?2006年2月14日?2006年3月7日﹐黃靜、周成宇、舒梅律師先後多次與華碩公司
協商談判﹐並提出要求華碩公司出資500萬美元用於成立中國反消費欺詐基金會的建
議作為和解條件﹐如果和解不成將向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006年2月16日應華碩公司要求﹐在北京市公証處由華碩公司工程師對該機進行
檢測﹐結果確認該機內被換裝的是工程樣品處理器CPU無誤。和解談判過程中﹐華碩
公司包括中國業務群總經理許佑嘉、品牌總監鄭威在內多位高層亦承認更換工程樣品
CPU一事﹐並詳細說明更換過程。
?2006年2月18日﹐黃靜與周成宇前往英特爾(中國)有限公司﹐向英特爾公司公關
經理汪洪華介紹了華碩公司在服務過程中使用工程樣品處理器CPU的情況﹐英特爾公
司表示非常重視此事﹐並且表示願意督促華碩公司盡快妥善解決。
?2006年3月5日﹐多次談判未果的情況下﹐黃靜決定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程序
解決此事﹐並正式告知華碩公司準備啟動相應法律程序。
?2006年3月7日﹐華碩公司以談判為由﹐將黃靜和代理人周成宇召至華碩公司北
京分公司﹐然後報警對其進行抓捕。
?2006年3月8日﹐黃靜及其代理人周成宇﹐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以涉嫌敲詐
勒索罪刑事拘留。
?2006年4月14日﹐黃靜及其代理人周成宇﹐被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敲
詐勒索罪批準逮捕。
?2006年6月13日﹐黃靜及其代理人周成宇接到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下發關於
受理2人涉嫌敲詐勒索的犯罪嫌疑人權利義務告知書。
?2006年7月26日?11月10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以証據不足為由兩次退回
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補充偵查。
?2006年12月26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以証據不足為由﹐批準黃靜取保候
審。
?2007年11月7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以証據不足為由﹐對黃靜做出不起訴
決定。
?2008年6月5日﹐黃靜向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提出錯案國家賠償申請。
?2008年6月16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對黃靜發出審查刑事賠償申請通知書
﹐賠償請求進入確認程序。
華碩應對經過
?2006年2月9日﹐華碩公司工程師在黃靜的筆記本計算機出現故障的情況下﹐作
出無需進行硬件維修的答復。
?2006年2月10日﹐華碩公司在並未告知用戶的情況下﹐擅自以免費升級名義﹐違
規使用工程樣品CPU更換原裝正式版CPU﹐並承諾所更換部件為華碩正品﹐享受華碩免
費保修服務。
?2006年2月15日﹐華碩中國業務群組總經理許佑嘉承諾在檢測被更換CPU的筆記
本計算機24小時之內給出處理意見。但是2月16日華碩工程師在北京市公証處檢驗該
機確認問題之後﹐許佑嘉不再對此事作出任何回應。
?2006年2月18日﹐華碩公司聘請律師及華碩中國業務群品牌總監鄭威一起﹐與黃
靜及代理人周成宇和代理律師舒梅面談。華碩公司主動表示願以高於法律規定范圍進
行賠償﹐並提出最多需要10天時間做出調查處理。
?2006年3月1日﹐華碩公司代表鄭威及其代理律師推翻公司各層面之前已經承認
的﹐關於華碩公司在檢測過程中違規更換工程樣品處理器這一事實﹐並表示需要更長
時間進行調查。
?2006年3月2日﹐華碩公司刪除了關於該筆記本計算機全部維修以及部件更換信
息﹐其相關內容在華碩北京產品服務中心已經無法查詢。
?2006年3月6日﹐華碩公司授權鄭威向警方報案稱受到敲詐勒索。報案記錄中﹐
華碩公司隱瞞了用工程樣品CPU更換黃靜筆記本計算機中的原裝正式版CPU的事實﹐指
稱黃靜及其代理人周成宇是以此為由惡意敲詐。
?2006年3月7日﹐華碩公司授權鄭威以談判為由將黃靜及其代理人周成宇召到華
碩北京海澱分公司﹐同時通知警方在其公司內對2人實施抓捕。
?2006年4月10日﹐華碩公司在國內多個門戶及知名網站發表聲明稱:“近日﹐周
成宇、龍思思兩人借華碩公司在維修過程中使用測試版CPU為由﹐向華碩公司敲詐勒
索500萬美元﹐嚴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權益﹐也對我公司的正常業務造成了極大的
影響。”
?2006年4月11日﹐華碩公司在國內多個門戶及知名網站發表二次聲明稱:“本公
司被犯罪嫌疑人勒索500萬美元一事﹐鑒於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未接受過任何媒體的采訪。對於任何媒體的不實報道本公司保留法律追索的權力。請
各媒體不要引用不實報道。”
?2006年4月13日﹐華碩公司中國業務群總經理許佑嘉接受大洋網──《廣州日報
》專訪時稱:“華碩是受害人﹐是有犯罪嫌疑人在勒索華碩。華碩絕對沒有販賣所謂
的假CPU或者測試CPU﹐這一點絕對敢負責任﹐所以我們才敢報案。”
?2006年12月26日﹐黃靜蒙冤入獄10個月之後﹐國家司法機關查明真相﹐將其無
罪釋放。華碩公司對此未主動作出任何反應。
?在黃靜申請錯案國家賠償進入確認程序之後﹐委托代理律師團於2008年7月8日
向英特爾(中國)有限公司發出律師函﹐並與該公司代表進行面談。該公司隨後表示已
經把相關信息傳遞給了華碩公司﹐但是華碩公司未作出回應。
?2008年8月7日﹐黃靜委托代理律師團向華碩公司中國業務群品牌總監鄭威發出
律師函。8月11日﹐在鄭威逾期未答復的情況下﹐張平律師再次致電鄭威本人。鄭威
回復說這件事情和她沒有關系﹐她不管此事。
?2008年8月11日﹐當事人周成宇致電鄭威﹐鄭威稱﹐無論到哪裡起訴華碩都不怕
。此後便再也不接當事人及律師的電話。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97.31.77
推 mchuang11:華碩這次做得很不體面209.253.116.130 11/30 02:35
→ mchuang11:不過問題最大的地方是大陸的司法體系209.253.116.130 11/30 02:35
→ mchuang11:讓華碩這樣的廠家有空可鑽209.253.116.130 11/30 02:36
推 badboy:明明就是黃靜敲詐,還華碩鑽漏洞咧! 76.209.114.185 11/30 03:20
推 ww12575:就是騙子要錢 華碩自己也理虧 就這樣簡單123.192.178.249 11/30 03:52
推 anmor:樓上+1 220.141.36.123 11/30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