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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陸五年多了, 一直都覺得大陸的消費發票制度很怪:P 在台灣比較簡單, 除了經核定月營業額20萬元以下的小商戶及攤販之外 所有商家對最終消費者的銷售,勞務,服務都需要開立統一發票 而且需要主動交付, 否則即屬違法 大陸的商家除了無證經營之外, 好像不分營業額度都要由稅務機關核定 大約的營業額, 然後以此推定需繳的稅費, 再由商家購買不同額度的發票 發票有分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也有些商家是使用電子計算機 打印的發票), 這個月沒用完的下個月還是要繳差不多的稅費 我的疑問是: 如果大家都不拿發票會有什麼影響, 商家本月多出來的發票可以 轉售嗎?如果不行轉售, 那除了拿報帳憑證外, 領不領發票都沒所謂了?? 還是說每個人都領發票, 會使商家多付一點稅? 大陸的M記和K記都不主動開發票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28.52.242
hejingyuan:發票有有效期的,商家一買到發票就已經 122.234.51.79 12/02 17:34
hejingyuan:交了稅了。 122.234.51.79 12/02 17:34
nixon:我知道繳了稅啊, 我是問拿不拿有差別嗎 119.128.52.242 12/02 17:58
nixon:有個地方一定拿的到, 高速公路繳過橋費:Q 119.128.52.242 12/02 18:00
hejingyuan:拿不拿是消費者的自由。 122.234.51.79 12/02 18:01
hejingyuan:拿不拿對商家沒有什么利益損失 122.234.51.79 12/02 18:01
hejingyuan:不過有偷稅的方法,我不太懂 122.234.51.79 12/02 18:02
csjan:看來對獎還是個不錯的方法 XD 220.139.41.1 12/02 18:26
zouni:不拿的話商家真的有可能賺到。發票可以避稅 122.234.51.79 12/02 18:48
zouni:是合法避稅。 122.234.51.79 12/02 18:49
flamesky:確切的說是避稅,偷稅是違法的,避稅可以 58.41.104.222 12/02 20:55
flamesky:通過一些手段推延交稅時間抵扣稅額這種 58.41.104.222 12/02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