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ott0202 (史考特)
看板Cross_Life
標題Re: [請益] 關于ROC刑法的幾條疑問
時間Tue Mar 24 02:17:46 2009
※ 引述《qibusini (qibusini)》之銘言:
: 2)第二百三十九條有個“通姦罪”,那是不是要是老婆看到老公有外遇,就可以拿這條
: 去法院告官,然後讓老公被抓去關啊?感覺通姦罪是一個很少見的罪名,在大部分地方,
: 貌似只有回教國家才有,感覺怪怪的。
完全贊同你的觀點,這是道德層面的事
不應該變成法律層面,而且在台灣很容易變成仙人跳案件
或是 老婆抓到老公 "抓姦在床" 卻只告對方狐狸精,卻不告自己老公的怪事
這案例太多了..
早就應該除罪了,台灣的女權主義更怪,都是看情況決定,女生偷吃對或不對
伊能靜偷吃去牽別人手,該死......$%$%&^
潘越雲被活活抓姦在床,情有可原...$#%$&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家務事,不應該變成法律層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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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14.78.206
推 c0s:其實就算真的要立 有民事就夠了 刑事真的是...218.160.181.211 03/24 03:09
→ c0s:立意本來要保障被背叛的另一半(?) 有沒有效果218.160.181.211 03/24 03:09
→ c0s:就很難講了 況且最近男方抓女方這條也不少218.160.181.211 03/24 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