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inchang:幸好當初我沒捐﹐要不然錢給了這群白眼狼 60.174.15.50 08/19 12:28
【 以下文字轉載自 NewExpress 討論區 】
發信人: doudoulong (豆豆龍), 信區: NewExpress
標 題: 760億元地震捐贈去向調查:80%捐資進入政府賬戶
發信站: 水木社區 (Wed Aug 12 09:34:06 2009), 站內
http://news.sohu.com/20090812/n265889353.shtml
南京一個名叫徐超的乞丐﹐把自己討來的零錢兌換成百元大鈔﹐塞進街頭的募捐箱
﹔上海一個外企白領從自己的工資卡上匯出1000元﹔北京一家報紙的總編輯取出10
000元捐作特殊黨費……
去年“5‧12”汶川地震之後﹐類似這樣來自全國各地、各式各樣的抗震救災捐
贈款物﹐截至今年4月30日﹐總數達到了767.12億元(其中捐贈資金約653億元﹐物
資折合約114億元)﹐被公認創下“中國捐贈史的新紀錄”。
在這個龐大的數目一天天累積的過程中﹐有些疑問被反復提及﹕這些錢物流向
了哪裡﹖
最近﹐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的一支團隊對這些問題進行了研究。根據他們為
期半年的調研﹐這些來自公眾個人或企業腰包的錢﹐極可能80%左右流入了政府的
財政專戶﹐變成了政府的“額外稅收”﹐由政府部門統籌用於災區。
這個數據﹐在這支團隊的負責人鄧國勝看來﹐很值得玩味。在不少西方國家﹐
救災時政府一般不接受民間捐贈﹐即使接受了﹐也會將錢交由民間組織去花。但在
中國﹐事情顯然不是這樣。
在80%這個數字背後﹐這位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NGO研究所的副教授看到的﹐
是一種不容樂觀的現狀。這是一個隱憂﹐雖然未必刺激公眾神經﹐卻關乎這個國家
正在發生或正要發生的一場深刻的社會變革。
被政府壟斷的民間資源
許多人願意用“井噴”這個詞﹐來形容去年那場大地震激發出的公眾捐贈熱潮
。有數據顯示﹐僅僅去年5~6月﹐在上海、北京和重慶這些城市的市民中﹐每10個人
裡就有9個為抗震救災捐贈了款物。
這些錢也許是通過單位的工會捐了出去﹐或許是塞進了某個公益機構在路邊設
立的一隻不起眼的捐款箱﹐或許是通過黨組織的特殊黨費交到了中央組織部﹐又或
許是通過銀行或者郵局匯進了某個公益組織的募捐賬戶……
這些錢在全國無數個賬戶之間流動﹐最後﹐有一半以上直接進入了政府的賬戶
內。這其中包含了全國數千萬黨員捐贈的特殊黨費、各地省級人民政府直接接受的
捐贈、以及民政部設立的抗震救災專戶。
準確地說﹐在鄧國勝及其同事的調研中﹐截至去年11月﹐全國捐贈的資金為65
2.5億元﹐其中政府直接受捐約佔58%﹐約379億元。這筆錢﹐毫無懸念地﹐由政府
部門來使用。
如果說這是“蛋糕”最大的一塊﹐那麼第二大塊﹐則是流向各地紅十字會、慈
善會以及地方公募基金會的捐款。這一部分佔了約31%﹐約199億元。
盡管根據國務院下達的文件﹐這筆錢原本可以由這些地方性公益組織自行安排
使用﹐但是鄧國勝團隊在對全國7個省(市)進行的抽樣調查中發現﹐這些捐款中的
大多數﹐最後仍然交給政府部門去使用了。
這一比例究竟有多高﹐鄧國勝的團隊沒蚞茖R鋈非械氖□幀5□詰餮兄校□□?
拿到的事實是﹕在這些省份﹐這些地方性公益組織募集到的捐款﹐除去不多的必須
按照捐贈者意願進行使用的定向資金外﹐非定向資金大多轉入當地政府的財政專戶
。
事實是﹕有些省份﹐非定向資金必須要求轉入政府財政賬戶。有些省份﹐這些
組織可以對受捐資金留有一些使用權﹐不用全部轉入政府的財政專戶﹐但通常需要
和地方政府一起到災區開展援建項目。還有些省份﹐即使不用轉入政府財政專戶﹐
但也仍然由政府統籌使用﹐然後從這些民間組織報賬。
事實是﹕有些省份﹐就連這些公益組織募集來的定向資金﹐也都要強行轉入政
府財政賬戶﹐由政府按照捐贈人的意願來使用。
事實是﹕在少數承擔了災區援建任務的省份﹐當地政府用於對口援建的資金中
﹐竟然一半以上來自社會捐款﹐隻有不到一半來自政府財政。還有些省份﹐這一比
例甚至更高。
現在﹐這塊全國救災捐贈資金的大“蛋糕”隻剩最小的一塊﹐流向了中國紅十
字總會、中華慈善總會和16家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流到它們盤子裡的﹐隻佔整個救
災捐贈資金的約11%。在鄧國勝團隊繪制的表格裡﹐隻有這一塊資金後面﹐注明的
是“自行安排使用”。
但這是怎樣的“自行安排使用”呢﹖
中國紅十字總會、中華慈善總會這兩家以往具有救災募款壟斷地位的“官辦民
間組織”﹐總共募集了約63億元捐款。通常的方式是﹐兩家機構將募集到的資金層
層下撥到地方紅十字會和地方慈善會。基層紅十字會和慈善會往往執行能力弱﹐在
有些地方﹐甚至隻是縣衛生局或民政局下屬的一個科室。無論是為災民建房、蓋學
校﹐還是蓋醫院﹐通常﹐資金最終還是流向了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成為項目的實際
執行者。
這是一條逆向的資金流動。難怪▲[M□□獺貝詞既誦□攔食岣刑舅擔□□噬?
通行的是政府購買NGO(非政府組織)的服務﹐比如美國政府購買NGO服務的款額是
民間捐贈總額的1﹒5倍﹐但中國卻正好相反﹐變成了NGO“購買”政府的服務。“中
國公募基金會向社會募捐後﹐都是和政府合作做項目﹐在項目落實的時候﹐幹活的
都是公務員。”
盡管沒有更確切的數字﹐但據鄧國勝粗略估算﹐全國來自社會和民間的抗震救
災捐贈﹐最後流向政府、由政府來使用的﹐極可能在80%以上。至少﹐在他的團隊
調查的幾個省份中﹐這個比例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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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靠譜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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