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ot77 (豪豬)
看板Cross_Life
標題Re: [閒聊] 大陸的書記, 相當於台灣的什麼職位?
時間Thu Sep 10 15:45:55 2009
※ 引述《flyingo@newsmth.net-SPAM.no (胖吸血鬼)》之銘言:
: 不知道為什麼你那麼在意公安局長兼政法委書記
: 我前面已經說了﹐公安局長兼政法委書記這點沒什麼
: 難道政法委書記是專職的﹐就沒有法院獨立性問題了﹖
: 問題在於﹐法院上面就不該有人﹐不該有政府、議會、黨在上面管著
: 至於說上面這個政法委書記是專職的還是兼職的﹐兼職的是公安局長還是衛生局長、教育局長﹐都沒太大區別﹐都是不對頭的
你不懂我說什麼是因為你不懂什麼叫司法獨立
公安局長兼任政法委書記怎麼會沒什麼?
誰兼任都沒差,但是不能由 警察機關 法院機關 以及檢察機關 任何一者擔任
懂嗎? 也就是說如果由教育局長、與衛生局長兼任影響性相對小,
勉強ok~但由公安局長兼是司法公正的大忌,
如果要避免這些問題就是最好要「專任」,不過排除以上三者兼任是最低標準
只要任何一者兼任都會有陷人入罪的嚴重問題
警法檢三個機關要是有隸屬關係,那還不嚴重嗎?
等於抓人的與起訴的還有判決的都是一夥人,那判決還有啥公正性可言?
這是非常非常嚴重的制度瑕疵...
沒錯...正常的法院上面不該有人管 不該有政府 不該有議會 不該有黨
必須維持超然地位,才能夠盡量的讓法官在沒箝制的情形下公正審判
擔任法官前審核需嚴謹,一旦擔任法官後,就是終身職,除非犯罪。
以台灣的體系而言,要是有需要調查法官可以由
政風 調查局約談(以上兩單位稍微類似香港廉政公署)
或是檢察官偵察 或是監察院彈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91.150
推 chenglap:事實上政治委員會根本就是違憲. 218.252.90.21 09/10 15:46
→ chenglap:政法委員會. 218.252.90.21 09/10 15:46
※ 編輯: canot77 來自: 112.104.91.150 (09/10 15:49)
→ chenglap:利益衝突不是讀多些書就會消失的東西. 218.252.90.21 09/10 15:48
→ chenglap:現代國家不是靠樂觀或者含糊就能運作的. 218.252.90.21 09/10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