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ram (saram)》之銘言:
: 台灣幾十年來, 官員的貪污模式有一大部分都是
: 夫妻檔或親子檔. 要污錢之前, 官員會思考, 將
: 來要是被揭發, 被調查時最壞打算, 便預先考慮
: 將責任推給他人. 但這很明顯的, 台灣文化中,
: 家庭是一個必然的共同犯罪體, 要讓法官相信夫
: 妻不共同知情, 是非常困難的事情.
: 阿扁搞政治當律師出身, 非常清楚這種逃避方法
問題是現在轉汙點証人反對陳水扁先生的人包括部下金主等等
又不是只要老婆哭著發是自己老公是無辜的 法官就會判無罪
: . 所以他的辯詞, 台灣人都難以接受, 不是法庭
: 而已.
: : 他都推給他老婆﹐自己一概不知情﹐反正他到現在就是還沒認罪。
出事情通通推給老婆是一種自我辯護策略 不代表法官一定吃這一套
: : 而我個人雖然90%相信他有貪污﹐但也不排除10%的可能性是他沒有。
: : 不知道台灣各位是怎麼看的﹖
: 法律上定罪就是有罪, 否則就是清白的. 媒體說的不算數.
不過政治生命當然是完蛋 以後也沒機會當廣告代言人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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