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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ram (saram)》之銘言: : 台灣幾十年來, 官員的貪污模式有一大部分都是 : 夫妻檔或親子檔. 要污錢之前, 官員會思考, 將 : 來要是被揭發, 被調查時最壞打算, 便預先考慮 : 將責任推給他人. 但這很明顯的, 台灣文化中, : 家庭是一個必然的共同犯罪體, 要讓法官相信夫 : 妻不共同知情, 是非常困難的事情. : 阿扁搞政治當律師出身, 非常清楚這種逃避方法 問題是現在轉汙點証人反對陳水扁先生的人包括部下金主等等 又不是只要老婆哭著發是自己老公是無辜的 法官就會判無罪 : . 所以他的辯詞, 台灣人都難以接受, 不是法庭 : 而已. : : 他都推給他老婆﹐自己一概不知情﹐反正他到現在就是還沒認罪。 出事情通通推給老婆是一種自我辯護策略 不代表法官一定吃這一套 : : 而我個人雖然90%相信他有貪污﹐但也不排除10%的可能性是他沒有。 : : 不知道台灣各位是怎麼看的﹖ : 法律上定罪就是有罪, 否則就是清白的. 媒體說的不算數. 不過政治生命當然是完蛋 以後也沒機會當廣告代言人賺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70.239.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