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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收3倍健保費」 林口長庚遭罰上億!
更新日期:2010/07/01 18:05
健保局要開罰林口長庚,罰鍰上看1億5!主要就是因為,有長庚醫師檢舉,院方超收醫師
健保費,現在健保局要罰醫院2倍;健保局轉述長庚的解釋是,院方認為醫師是合夥人,
因此不必幫醫師負擔6成健保費;但健保局認為,雙方是雇傭關係,而健保局也說早從89
年,長庚醫院就詢問過,當時已經回覆不能這樣認定,因此,還不曉得長庚違規多久?現
在是只能追溯3年開罰,還要擴大清查其他院區。
健保局局長鄭守夏:「光是罰款的部份,應該就超過1億元,甚至到1億5。」
健保局開鍘,刀子首先砍向林口長庚,起因於這份薪資單,長庚醫師投訴,自己竟以醫院
合夥人身分,每個月繳近6千元健保費;但健保局認定,醫師應該只要自付1798元,光一
位醫師每年就多付5萬。
以林口長庚500多名醫師、眷屬來算,追溯3年,健保局罰院方2倍,金額上看1億5。健保
局局長鄭守夏:「有一點點像合夥拆帳,所以他(長庚)是說這些主治醫師,並不是他聘雇
,他說他不是雇主,他說那些人(醫師),叫做『自營作業者』,所以他不用幫他們付(6成
健保費)。」
繳給健保局的健保費,雖然一毛沒少,問題出在林口長庚,沒有負擔「雇主」該支出的6
成保費,違反健保法第69條,這些錢也被要求吐還給醫生。
其他院區是否也違法?健保局還要一併追查,長庚若不服,可以提行政救濟,總之健保局
鐵了心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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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長庚超收醫師保費 恐挨罰
更新日期:2010/07/01 13:29
(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1 日電)日前林口長庚醫院醫師投訴院方扣收醫師全額健保費。
健保局今天表示,主治醫師與醫院為雇傭關係,醫院應替主治醫師負擔6 成的健保費,因
此,將追罰林口長庚新台幣1億元以上。
林口長庚醫院醫師投訴院方向醫師扣收全額健保費,健保局承保組組長鄧世輝受訪表示,
經健保局調查,林口長庚醫院幫主治醫師投保,是以第1類第5目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
行執業者身分投保,也就是每個月健保費5992元,全由醫師自己負擔。
不過,鄧世輝說,醫院與主治醫師應屬雇傭關係,主治醫師是醫院的受雇員工,應以第1
類第2目公民營事業機構受雇者身分投保,醫師每個月只要負擔3 成健保費1798元,其餘
4194元應由醫院負擔。
他說,林口長庚醫院已違反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9條,也就是投保單位未負擔所屬被保險人
及其眷屬的保險費,而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依法投保單位除了必須將多收的保險費退還
給被保險人外,並按應負擔的保險費處以2倍的罰鍰。
依據健保局估算,林口長庚醫師及眷屬約有600 多人,健保局將追溯過去3 年醫院應負擔
卻未替醫師負擔的健保費,並處以2倍罰鍰,金額將高達1億元以上。
鄧世輝說,長庚醫院其他院區若有相同情形,將同步處理。不過,他說,長庚醫院若不服
,仍可提行政救濟,先向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提起爭審。9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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