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以台灣大陸互稱。未能對台灣、大陸以各自名稱稱呼者,視為違規。違規範例:稱台灣
為小島, 大陸為內地者。因為這些稱謂每個人理解不同,容易造成誤會,因此為了謹慎起
見,請以台灣大陸互稱。若因為轉錄特定法律、報導、某些專業觀點、抑或是國際上稱呼
,為忠實呈現原貌,可以不在此限內。但避免轉錄爭議性文章,若文章中涉及主權或者意
識形態討論,一樣視為違規。
2.轉錄新聞或文章請加入30字以上的心得。為了促進版友溝通,並且避免只引報導而容易
造成誤會。加入的心得可以是針對報導所提出的疑問,抑或是針對這篇報導的感想。
3.禁止政治文、軍事文,以及與本版無關之廣告營利文章。政治乃眾人之事,因此要避免
政治文極為不易,況且政治文其實不是一個好得稱呼。本版對於政治文之認定標準為,
請勿對任何政黨、政治人物下任何褒或貶的評價(非評論),請就事實評論或引用即可
。本版也不歡迎只針對政策、政治人物討論的文章。但允許在討論議題時,提及某些政
治人物、政黨相關資料與歷史。因為這一點依然有點模糊,在有爭議時,教由版主認定
。若真的想討論相關議題,請轉往兩岸版可供討論相關議題。軍事文即討論軍事相關議
題,但某些生活議題,如役男服役生活等不在此限。廣告營利文的認定標準為,任何有
牽扯到商業利益之文章。
4.禁止吵架和筆戰。吵架與筆戰之認定為已經偏離討論主題並與版旨無關,並且雙方針對
對方開始有言詞上的攻擊。
5.禁止髒話、挑釁以及攻擊版友之文。禁止在版面上提及國罵、三字經等。若對版友有任
何意見請寄站內信溝通。請勿佔用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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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文、以及文章不滿30字。但若文章只重複幾個單字或者無意義之單字,即由版主認
定是否違規。
7.禁止違反中華民國法律、站規、組規的行為。
上列條文板主保有裁量權,亦得隨時修改條文並公告。處罰適用行為時之規定,新規定有
利行為人時得適用之。
版主之處理標準為,任何違反版規之文章,由版主備份後刪文,第一次違規給予警告。
滿兩次警告則水桶一週並劣退。情節重大者由版主群合議處理。
註:以上版規適用於水木轉過來之文章,但因為使用習慣不同,對於不滿30字的文章以及
大陸習慣的拼音用語,則教由版主判定內容是否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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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 編輯: mulkcs 來自: 118.160.165.202 (10/31 11:04)
※mulkcs 於 03/30/2012 00:41:56 將推薦值歸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