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ranKang:CrossStrait上次才以「本板不是戰史板」禁止所有抗戰相關 12/13 17:11
→ FranKang:討論呢,你們(跟momoTT)是不是要好好地辯一辯? 12/13 17:11
→ mulkcs:喔 好那我去問問m版主的意見好了 12/13 17:18
→ mulkcs:不過我的立場不是不能討論先烈。而是討論到底有沒有尊重先 12/13 17:19
→ mulkcs:烈,我怎麼想都無關阿。如果討論先烈後人的生活情況,倒還 12/13 17:20
→ mulkcs:是ok。就有點像討論老榮民生活,眷村生活一樣。 12/13 17:20
→ mulkcs:至於要討論抗戰要去哪討論,我可以跟CrossStrait版主討論 12/13 17:21
→ mulkcs:一下 12/13 17:21
推 slcgboy:關於抗日烈士那個 現在都是大陸方一直回 她們沒鎖文 12/13 17:41
→ slcgboy:可以發跨站公告請他們停嗎= = 不然都不能回\ 12/13 17:42
→ chinaviva:momoTT就是個垃圾版主 四組的IP數字 她居然憑前二組就下 12/13 17:52
→ chinaviva:結論說是同一個使用者(補充:前二組相同) 12/13 17:53
→ chinaviva:做版主不要臉到這種地步 也算難得 12/13 17:53
→ chinaviva:一個城市使用同一個isp運營商的 前三組一樣都很正常 12/13 17:54
→ chinaviva:momoTT判定分身居然是前二組ip相同就判了 客觀的說 她是 12/13 17:55
→ chinaviva:我見過最爛的版主 12/13 17:55
→ chinaviva:想直接桶就桶俺沒意見 可momoTT做版主做到這種水準讓人 12/13 17:57
→ chinaviva:不齒 丟臺灣人的臉 12/13 17:57
推 Change1224:建議板主將樓上水桶,已涉及人身攻擊 12/13 18:34
→ Change1224:他板板務不該帶到此板來,更何況是指名道姓辱罵 12/13 18:35
→ mulkcs:chinaviva警告一次 請勿詆毀他人。 12/13 18:46
→ chinaviva:我語氣是不太合適 但我沒沒覺得在抵毀momoTT 12/13 18:49
→ chinaviva:她那樣的判斷處理 只能說明她沒基本的電腦常識 OVER 12/13 18:49
→ Change1224:板主,第二次了,可以桶了嗎 12/13 18:51
→ Change1224:他板板務,有質疑可以去相關板面申訴 12/13 18:52
→ Change1224:而不是來這邊鑽板規漏洞惡意攻擊 12/13 18:52
→ mulkcs:chinaviva請勿在此討論他版版務。另外,後來的推文沒有涉及 12/13 18:53
→ chinaviva:樓上比版主還急 XD 12/13 18:53
→ mulkcs:污辱以及謾罵 暫不處理。但請勿再討論他版版務。 12/13 18:53
→ chinaviva:不好意思 樓樓上 12/13 18:54
→ Change1224:收到,"沒常識"不算謾罵,我理解了 12/13 18:55
推 FranKang:哈哈,momoTT那判決是我難得叫好的 12/13 18:58
→ FranKang:大家都知道chinaviva=lzwyuse了,還有人要裝死,這臉皮 12/13 18:58
→ FranKang:真夠可以的。所以說人只要不要臉,沒什麼做不到的XD 12/13 18:59
→ chinaviva:證據呢? 12/13 18:59
→ chinaviva:就憑你一句都知道? 12/13 18:59
→ chinaviva:最好你上法庭也是用這種邏輯當證據 12/13 19:00
→ FranKang:怪了,你「二人」每次都一人上線就換另一人「休假」好久 12/13 19:00
→ FranKang:然後剛好都是王菲的廣西歌迷,又剛好都來批踢踢逛菲板XD 12/13 19:01
→ chinaviva:你說的只是推理 不是證據 小朋友 12/13 19:01
→ FranKang:所以說人只要不要臉,沒什麼不可以,就是指這樣 12/13 19:01
→ chinaviva:推理的東西是不能當證據的 你是不是柯南看太多?xd 12/13 19:01
→ FranKang:一個人放棄自己的道德良心,要別人提出證據才承認,唉 12/13 19:02
→ chinaviva:王菲歌迷別說一個城市 就一個村里有二個歌迷很奇怪嗎 12/13 19:02
→ chinaviva:從法律法規層面上說 沒有道德良知這種說法 證據呢 12/13 19:03
→ FranKang:所以說中國法治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看看這人大人大種了 12/13 19:03
→ FranKang:還能這樣昧著良心賴皮成這樣,不到證據出來死不承認 12/13 19:03
→ chinaviva:你說的這些都是邏輯推理 不足當證據的 12/13 19:04
→ Change1224:板主,你還要繼續放任chinaviva嗎? 12/13 19:04
→ FranKang:不過打從你說只為真理唱讚歌起,我就看透你的良心了XD 12/13 19:04
→ chinaviva:就你這水平 還沒資格跟我談法治 12/13 19:04
→ chinaviva:change1224 我現在與frankang討論分身問題 與別版和漫罵 12/13 19:05
→ FranKang:和阿扁一樣啊XD 人人都知道他貪汙,但是他都叫囂沒證據 12/13 19:05
→ FranKang:你可以昧著良心這樣死賴,只能說真是修煉成精了 12/13 19:05
→ chinaviva:無關 你想讓版主當你的刀來使嗎 12/13 19:05
→ FranKang:我什麼水平了?我又不玩分身 12/13 19:05
→ chinaviva:阿扁貪污最好沒證據 12/13 19:06
→ chinaviva:分身的證據呢? 12/13 19:06
→ FranKang:哈哈,人真的能昧良心到這種地步,我確實拿你沒辦法 12/13 19:06
→ FranKang:我要是用了分身,即使被只出來而沒證據,我也承認的 12/13 19:07
→ FranKang:男子漢大丈夫,有什麼了不起嘛,需要沒種到這種地步啊 12/13 19:07
→ chinaviva:我都說了 你上法庭要的是證據 上法庭講道德良心? 12/13 19:07
→ chinaviva:你沒這么搞笑吧 12/13 19:08
→ chinaviva:你承認你用分心沒人管你啊 就像你上法庭自首一樣 12/13 19:08
→ chinaviva:你不能要求所有的嫌犯都自首吧 12/13 19:08
→ chinaviva:那還要證據做啥 12/13 19:09
→ chinaviva:我只問你frankang一句話 你老實問答 12/13 19:09
→ chinaviva:IP前二組相同 能不能準確的判斷為同一個client在使用 12/13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