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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這些是制訂政策所應當的道德考量﹐這個沒問題。 但是考量的結果出來的產品﹐可以說是違反者普世價值的。 完全應該有更好的不違反普世價值又能保護當地人利益的政策。 比如你說大陸新娘騙了錢就跑﹐這個需要用剝奪所有大陸移民勞動權的方式來保護麼﹖ 並且剝奪了大陸移民的勞動權就真的能解決陸籍移民帶來的社會問題麼﹖ 大陸新娘大部分都是青壯年﹐來台灣官方不允許工作﹐有什麼生活來源﹖ 如果真的夫家不好需要自己養家﹐又不能得到正當的工作機會﹐不是逼她們打黑工或者 從事特種行業麼﹖ 為什麼不能準入制更嚴格﹐而非要準入之後剝奪公民的基本人權呢﹖ 像結婚騙家產的事情﹐是隻需要一份民事契約﹐甚至公証都不需要的﹐就可以解決。 【 在 [email protected] (我好想認識你~) 的大作中提到: 】 : ※ 引述《[email protected] (羅大佑的粉絲)》之銘言: : 你也許`不知道,有多少大陸新娘來台灣,隻是為了錢,吸乾抹凈老公的財產... : 就辦離婚回大陸,這是早年外省老兵的故事,你還記得嗎?? : ................... -- 本次回帖之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漢字、拼音、外文字母、單詞、句子、圖片、影像、錄音﹐以及前述之各種任意組合等等)完全是復制粘貼﹐來源於國際互聯網﹐本人並不明白其全部或部分之意思(包括但不限於對所復制粘貼之內容的識別、閱讀、理解、分析、記憶等等)﹐故本人不對以上及本內容負任何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刑事、民事責任)及其他潛在責任與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相關國家已存在、正在形成、未來將形成之的法律法規之責任)﹐請不要跨省追捕(包括但不限於省級市級州級縣級鎮級鄉級村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司法機關、立法機關等等任何機構、單位、組織及該機構、單位和組織中的任何個人)。要詳查請親自直接聯系原作者 ※ 來源:‧水木社區 newsmth.net‧[FROM: 61.50.14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