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zamatsuri (旅行社小業務 :))》之銘言:
: Facebook上的言論是公開的
: 哪來「翻」某人的日記
: 再者Facebook的設計
: 就是你只要有按讚或是回應
: 後續其他回應會直接在你的訊息顯示貨是寄到你的Email
: 根本不用「刻意」追蹤
: 要寫在網路上就是要承受被搜尋到的風險
: 就像讀者投書或社論一樣
: 另外美國人的例子一般人都適用
: 而且原來某立委的(前)辦公室主任算市井小民? XD
: ※ 引述《puec2 (^^y)》之銘言:
: : 那是公眾人物,今天受害的是跟你我一樣的市井小民。
: : 更何況歧視言論在美國是違法的。
: : 美國私下的歧視言論多了。
: : 今天發生的事情就是有人去翻某個人的日記,然後把日記內容公開,
: : 請大家來批判。
: : 更別說還有人在追蹤該員的言論。這真的與對岸文革一模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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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175.170
反日言論在台灣是犯法的嗎?請不要迴避這一點。
有本事去立法,台灣人不准口出對日本不敬的言語,
要不然請某團體尊重別人表達意見的自由。所謂的"尊重"就是不拿個人
言論出來搞公審,上綱上線,甚至進行人身攻擊。私底下愛怎麼批評他
那是某團體的自由。
另外我認為立委辦公室主任的確是市井小民,難道當立委辦公室主任有
什麼特權嗎?如果當立委的主任可以有特權,我們算什麼民主國家?
再說一次,美國的歧視言論是"違法"的,請不要把某團體親日道德觀與人家
的法律放在同一個位階看待。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