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zamatsuri (旅行社小業務 :))》之銘言:
: 沒違法不代表可以做
: 大絕不是這樣放的
: 法理情有沒有聽過?
: 人之所以為人就是因為還有「情」
那請問誰的情比較重要?是日本情重要,還是中國情重要?
: 你主張可以有言論攻擊的行為
: 表示其他人也可以主張言論反擊的行為
: 你的邏輯就跟另一邊一樣
少來!
趙是在自己的留言版針對不特定人等發表攻擊言論。
你所謂"另一邊"的言論反擊是公開,全面,針對特定人的特定言論做
系統性的宣傳與批判。程度上完全不能相比。
我當然支持反擊的言論,但不是這種霸凌式的全民公審!
: 另外再說一次
: 除非有設限制
: 網路上的言論都是「公開」的
: 不是什麼「私下」批評
臉書就是私人空間,如果臉書是公開言論,你告訴我的你的臉書讓我去看看如何?
你可以拒絕不就表示那是私人空間嗎?如果網路上的言論都是"公開"的,你為什麼
不讓我去看你的臉書呢?
: 立委辦公室主任真的是市井小民的話
: 那為什麼不是每個人都是?
: 藍綠已經對立的很嚴重了
: 他那樣只是火上加油而已
做賊喊抓賊!誰都知道他是藍綠對立的犧牲者,對手為了打擊黃招順無所不用其極。
要搞鬥爭我沒意見,但是搞這種言論管制思想檢查已經遠遠超過一個民主國家的底線!
: ※ 引述《puec2 (^^y)》之銘言:
: : 反日言論在台灣是犯法的嗎?請不要迴避這一點。
: : 有本事去立法,台灣人不准口出對日本不敬的言語,
: : 要不然請某團體尊重別人表達意見的自由。所謂的"尊重"就是不拿個人
: : 言論出來搞公審,上綱上線,甚至進行人身攻擊。私底下愛怎麼批評他
: : 那是某團體的自由。
: : 另外我認為立委辦公室主任的確是市井小民,難道當立委辦公室主任有
: : 什麼特權嗎?如果當立委的主任可以有特權,我們算什麼民主國家?
: : 再說一次,美國的歧視言論是"違法"的,請不要把某團體親日道德觀與人家
: : 的法律放在同一個位階看待。謝謝。
: 如果真的如你所說
: 那為什麼他還會被開除? 科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175.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