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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rmu1a0ne (F-1)》之銘言: : 傻傻的 : 居然把言論自由照字面翻 自以為是的理解 : 一堆憨呆的台灣人不懂言論自由也想插一腳 : 言論自由的涵義 從來就是針對 政府VS人民 之間的言論的控制(規範)程度(權利) : 今天高中生 對日本地震 發表了些幸災樂禍的言論 並不違法 : 你要理解清楚 今天的問題根本不在於違不違法 也不在於言論自由 : 而是牴觸了 人與人之間的善良風俗 做出反道德令人不齒的事情 遭人唾棄 我當然知道言論自由是政府與人民間的關係,你可以不用這麼驕傲,我以前也是 這樣告訴大陸網友的。 今天如果是黃招順本人講這句話,你們愛怎麼批隨便你們,但是今天是一個小小 辦公室主任(有人覺得這個官很大,大概是威權體制遺毒吧)的一句話,就被從默 默無聞的小網誌放大到電子媒體24小時輪播媒體公審。請問這種行為是否是 "反道德令人不齒,應該遭人唾棄?" 另外告訴你有某陣營支持者假意寫了安慰的信件要求加入趙某的臉書好友,其目 的是"檢查趙先生是不是真心悔改"。這算什麼?台灣人為什麼要受到這樣子的 思想檢查!?你可以告訴我嗎?這種心態不就正是喜歡公審個人的某團伙及媒體 培養出來的嗎? 如果你認為這種針對個人的群眾/媒體暴力很健康,很棒,很進步的話,那我們的價 值觀很不一樣。另外告訴你大陸從前的紅衛兵也不屬於政府,你是不是也要告訴我 那些紅衛兵幹得很好呢? : 這個高中生想要幸災樂禍一百萬遍都沒問題 只要不違法 國家完全不能拿他如何 : 這樣你懂了嗎? 國家不能拿他如何,但是媒體公審就是另外一種暴力!你不要告訴我只要是人民發 動就是正義的。 : John Stuart Mill 所寫的"論自由" 這本書 設定了當代自由主義的根本道德基礎 : 其重要性與 政府論 國富論 並列 : 論自由這本書嚴復將其翻譯為《群己權界論》 : 政本書的主要內容是在講言論的限制 : 雖然你的問題與言論自由根本無關 額外告訴你 言論自由的重點在於限制 : 而不在於完全自由 : ※ 引述《[email protected] (宋思明)》之銘言: : : 看三立新聞說 有個高中生 對日本地震 發表了些幸災樂禍的言論 : : 丫們校長還要該學生 必須道歉 : : 為什麼啊 ﹖ 難道不是言論自由嗎﹖ : 一堆堆不懂言論自由的台灣人就不要一直出來丟臉了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175.170
snocia:所以日本狗去死 03/15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