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給出90%這個比例的來源﹐不要這麼隻憑記憶就把大陸6億婦女中的數億人代表了。
假如按照另一位台灣版友的說法﹐台灣標準﹐假如僅僅是對方的目光令你感覺不舒服﹐就可以定位性騷擾的話﹐倒是有可能。
我無意評論台灣法條。
至於在大陸報案得不到幫助﹐原因可能很多﹐但是請相信情況會慢慢改善。
台灣公權力機構若幹年前也不是那麼令你們滿意﹐不是嗎﹖
【 在 DrunkInDream.bbs@ptt.cc (生亦何歡﹖) 的大作中提到: 】
: 出 處: 218.106.181.127
: ※ 引述《Ishtar (伊絲塔)》之銘言:
: 有也沒用啦。我之前去報案(詐騙)也被吃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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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鄭風‧狡童》
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 你個小冤家﹐不和我說話。
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我因為你啊﹐啥也吃不下。
彼狡童兮﹐不與我食兮。 你個小壞蛋﹐不和我飯飯。
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我因為你啊﹐夜夜都失眠。
※ 來源:‧水木社區 http://newsmth.net‧[FROM: 123.11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