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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討論到性騷擾的法律相關那我來分享一下台灣方面的法律。 性騷擾有以下法律依據可以保護自身權益 性騷擾防治法第 2 條 (性騷擾)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 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 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 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 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 常生活之進行。 刑事: 性騷擾防治法第 25 條 (罰則)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 處之行為者,處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民事: 性騷擾防治法第 9 條 (故意或過失者之損害賠償責任)  對他人性騷擾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 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行政: 性騷擾防治法第 20 條 (罰則)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台幣 1萬元以上10萬元以 下罰鍰。 性騷擾防治法第 21 條 (罰則)   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 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得加重科處罰鍰至二分之一。 其實性騷擾的定義非常寬鬆,只要與性/性別有關且造成他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 或冒犯之情境,就算性騷擾了。 但是,刑事方面規定的比較嚴格,是要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 、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台灣人應該還記得去年鬧得沸沸揚揚的摟腰不 算性騷擾的判例,就是因為法官認為腰不算身體隱私處,所以不判刑罰。 但是這個判例還是有判行政罰,只不過此舉不致於到性騷擾罪而已。 (這也是台灣媒體標題殺人的地方,摟腰不是不算性騷擾只是不算性騷擾罪而已) 另外性騷擾台灣媒體很愛報,無論是工作職場以及校園的性騷擾都具有鬧上媒體的潛力。 ※ 引述《yuanshen (左眼像阿信﹐右眼像怪獸)》之銘言: : 叫她重念吧。 : 成都判決國內首例因性騷擾獲刑案件 : http://news.sina.com.cn/c/l/2008-07-15/032215931915.shtml : 這個是刑事的﹐民事案件我記得很早就有了﹐很早以前就在電視裡看到什麼 : 性騷擾然後告發上司的事﹐有一整子電視裡的節目還都是相關的討論和報道。 : 《婦女權益保障法》1992年4月3日通過 :   第三十五條 婦女的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禁止溺、棄、殘害女嬰﹔ : 禁止歧視、虐待生育女嬰的婦女和不育的婦女﹔禁止用迷信、暴力手段 : 殘害婦女﹔禁止虐待、遺棄老年婦女。 : 2005年更新 :  第四十條 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 : ※ 引述《Ishtar (伊絲塔)》之銘言: : :   如我所說的,她是個律師,她是就現行法規來說, : : 目前中國大陸並沒有性騷擾的這個罪名和罰則。 : :   而且話說回來,為什麼女人要有被騷擾經驗?正常 : : 來說(以我概念中的正常)都不應該有的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5.116.48 ※ 編輯: WonWonDog 來自: 120.125.116.48 (03/28 21:53) ※ 編輯: WonWonDog 來自: 120.125.116.48 (03/28 21:58)
DrunkInDream:其實我在台灣有過性騷擾的相關處理經驗 不過,該說嗎 03/28 22:12
DrunkInDream:對了請問你怎麼看出來我是A型的.. 03/28 23:08
WonWonDog:日本很崇尚血型個性說,A型是標準的太介意他人或環境而 03/29 08:54
WonWonDog:不敢在當下直說拒絕或反擊,通常是被性騷擾的高危險群。 03/29 08:55
WonWonDog:簡單講就是A型的比較會事後抱怨而不會當下反映,日本通 03/29 08:56
WonWonDog:常被認為是A型社會(A型人的確比較多)。大概就這樣吧,當 03/29 08:56
WonWonDog:星座一樣看看就好不要太認真XD。有興趣可以翻翻日本的 03/29 08:57
WonWonDog:血型剖析書 03/29 08:57
WonWonDog:話說日本性騷擾很嚴重也是因為大部分女生在當下不敢有 03/29 08:59
WonWonDog:激烈反應,其實性騷擾防治法就是要保護這種人才定的這 03/29 09:00
WonWonDog:麼寬鬆。因為大部分受到長期性騷擾的都沒辦法說出他們的 03/29 09:01
WonWonDog:被冒犯感。如果是能當下反應或反擊的多半也不需要這個法 03/29 09:02
WonWonDog:律保護了,畢竟他們就不會是高危險群。 03/29 09:03
yuanshen:原來還有這樣的說法@@~ 03/29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