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ange1224:以色列抓壯丁狀女哭哭 04/27 23:39
※ 引述《[email protected] (三兒)》之銘言:
: 看大陸的新聞裡講﹐似乎是說台灣“國籍法”規定15歲之前轉隨便﹐15歲之後服兵役之前不可以。
: 如果兵役逃了﹐也不是要垮國境追殺﹐而是說36歲之前不能去台灣﹐去了就抓。36歲可能是服兵役的年齡最上限。
: 吳這個事兒是陷入兩難境地了。如果他不回台灣服兵役﹐那麼36歲之前肯定沒法去台灣參加比賽了。但如果他回國服兵役了﹐怕是大陸方面也容不了他。
: 如前面台灣網友所說﹐這事兒馬的確是在柿子撿軟的捏﹐純屬欺負老實人。
: 看台灣這個征兵法令﹐大陸方面宣傳解放前國民黨抓壯丁似乎不是空穴來風﹐幾十年過去了﹐還是這個樣子﹐沒什麼本質的變化。
: 說實話我很不明白﹐台灣人真的覺得強抓來的壯丁能訓練出戰鬥力麼﹖士兵難道不是志願者才最能打﹖
1.跟馬英九有個毛關係?
2.你又知道吳先生是老實人?
3.國民黨抓壯丁 與本文有什麼毛關係?
4.討論請實事求是 不懂的最好先問 或是自己先搞清楚 以免多數人無法理解本文的思維
: 【 在 pbliu (我為明月)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也覺得這個規定挺不理解的
: : 假如一個人到了規定服兵役的年齡﹐然後轉外籍﹐追究服兵役這事還可以理解
: : 但在之前就轉籍的﹐假如一個小孩三四歲就隨父母定居國外然後轉外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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