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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已認定5萬套住房需繳房產稅 http://news.163.com/12/1124/07/8H2EF5NJ00014AEE.html 東方網11月24日消息﹕據《東方早報》報道﹐上海市稅務局昨天公布﹐截至目前﹐全 市共認定約5萬套住房需要繳納房產稅﹐其中去年認定2萬余套﹐今年約3萬套。在完 成認定的住房中﹐應稅住房比例約佔20%﹐其中80%以上的購房家庭是本地戶籍。90% 的應繳稅住房適用0.4%的稅率﹐主要集中在非中心城區。 稅務部門提醒﹐個人住房房產稅應於12月31日前繳納今年應納稅款﹐逾期繳納的自明 年1月1日起要按天收取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據了解﹐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於11月22日發布關於繳納2012年個人住房房產稅(以下簡 稱房產稅)有關事項的提示﹐並開通房產稅繳稅記錄查詢系統。納稅人應於12月31日 前﹐辦理繳納當年度應納稅款。 據介紹﹐房產稅稅款從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 的按月計算應納稅額。凡在2011年取得產權的應稅住房﹐2012年應繳納稅款為認定通 知書中確定的年應納稅額。凡在2012年1月至11月期間取得產權的應稅住房﹐2012年 應繳納稅款按以下公式計算﹕當年度應納稅款=年應納稅額÷12個月×當年度應納稅 月份數。 稅務部門提醒﹐凡是逾期繳納房產稅的﹐須到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 口繳納。逾期繳納的﹐當年度稅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滯納金 。根據《上海市個人信用征信管理試行辦法》將未納稅信息納入聯合征信體系。 房產稅認定後﹐如果涉稅信息發生變化﹐可攜帶有關証明文件、資料﹐到應稅住房所 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申請辦理變更認定手續﹐從重新認定之次月起調整 納稅。其他征收點不受理信息變更業務。 市稅務局表示﹐納稅人可通過以下渠道咨詢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的有關問題﹕撥打021 -12366納稅服務熱線﹔登錄上海稅務網(網址﹕www.tax.sh.gov.cn)﹔到應稅住房 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咨詢。 -- Life is hard, right? I've kinda been searching for sth. to shake me up a little bit and give me a kinda a meaning to believe in sth. And this is i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217.21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