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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nossa (LA的大閃電)》之銘言: : 我媽媽說男朋友是要結婚可是還沒有結婚才可以叫做男朋友 : 所以在還沒有要確定結婚之前 的 都只是普通朋友而已 : 而且爸媽很好笑 她們覺得要多認識一些朋友 : 但是不要亂搞男女關係 : 啊 如果真的有比較熟的朋友 她們會決得再多跟幾個男生認識 : 這不是叫我們劈腿嗎? ORZ..... ^^^^ 其實這得歸因於兩代對男女交往模式的不同 我爸媽從大三在舞會上看對眼後長跑了八年才結婚 其間連kiss都沒有 要是我爸去我媽她家找她出門 在鎮上走路 我媽還不給牽手的 等到我媽到台北工作 我爸去公司等她 我媽還對外說"那是我朋友"... 兩個人吃飯也都是各付各的 要不然就是互相請客 完全一整個發於情 止乎禮 在那種交往模式之下 說對方是"朋友"其實也很合理 反觀現在的我們 所謂的"交往"少說也衝到二壘 誰能接受跟自己親過的女生又跑去親別的男生 囧 -- 我只是來唸書的... http://www.wretch.cc/album/maplesug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98.70.226
lyon3b3c:推一下 發於情 止乎禮 成熟才能做到這樣 ^^ 02/01 15:00
camote:對啊,跟那種動不動就要求”愛我,就要給我”的男人相比, 02/01 15:19
camote:”發乎情,止乎禮”的男人真的可愛多了. 02/01 15:19
huii: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模式 沒有好或不好.. 02/01 23:03
greenheaven:推 "發於情 止乎禮" 03/19 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