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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gelaSammi (輕談淺唱不夜天)》之銘言: : ※ 引述《FrankLP (誠實的LP)》之銘言: : : 我是看一些足球明星的消息才來問問 : : EX: : : 1. 德國隊隊長 Ballack 跟女友交往很久 感情穩定 : : 已經生了"3個兒子" 他原本是想拿到歐洲國家杯冠軍就求婚的 : : 2. 英格蘭前鋒 Owen, 女友先幫他生了一個小女兒 : : 過幾年後才結婚的 : : 好像歐洲情侶有小孩後大多選擇同居,但不一定會結婚 : : 沒有奉子成婚的觀念嗎? @@ : 因為很多國家對於同居者也是有保障的 : 所以如果是家庭觀念不太重的人根本沒差 : (不過其實很多歐洲人家庭觀念跟亞洲人有得比) : 很多人小孩生了一堆都長大成人了也沒有結婚 : 到最後結婚可能是為了退休金或是社會觀感(知名或有社會高地位的人士) : 而且那些對同居者保障的法條 : 例如說有同居事實幾年後變享有夫妻間的權利義務等等 : 在一般的男女配世界中不會那麼被提及 : 反倒是給了同性情侶間接的保障與認可 : 當然這也是天主教當局一直對這種法令很頭痛的原因之一 我跟我男朋友在一起一年半, 同居也快一年 (他是加拿大人,我們都住在加拿大) 上個月發現意外懷孕, 經過考慮後,決定把小孩生下來; 不過兩個人似乎都沒有提到要結婚的事情; 對我而言, 生小孩 不等於結婚; 之前有過不愉快的婚姻, 發現法律的保障卻無法代表開心與否. 台灣的朋友聽到的反應, 幾乎都是"什麼時候要結婚?", 反觀同樣在台灣的爸媽,聽到我懷孕, 只說了聲,"恭喜啊",卻絲毫不問我有沒有結婚的打算. 我想,重點真的是兩個人開心及信任比什麼都重要, 我現在未婚生子卻比以前在婚姻中都開心許多. 其實這邊只要同居半年以上, 我們的福利就跟結婚的是一樣, 對同居卻沒有婚姻法律的情侶十分保障. 這也是為什麼北美同居生子的比例比在亞洲常見. 他的想法完全以我為主, 只要我決定好該結婚,他隨時隨地的支持我. 我並不是排除結婚的可能性, 只是好像現在同居在一起,跟結婚是一模一樣的, 只差那張紙罷了,在外面大家也認同我們的common law關係, 我想這樣目前就夠了, 等小孩生出來過幾年再說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85.150.245
AngelaSammi:當然還有整個社會對於非婚生子女的觀念會不會有歧見是 07/01 16:33
AngelaSammi:有差的~在台灣明顯的有~所以才會有為了小孩結婚@@" 07/01 16:33
birdinucr:那張紙就是責任的表徵,並不單純只是一張紙 07/02 10:53
lovelyvv:加拿大是想拜託大家趕快生吧..移民不夠.出生率低..慘 07/02 11:53
cloudysky:啊啊 jo是你 XD :P 07/02 13:04
suginama:哎呀jen,這樣就被發現了,哈哈哈哈哈:) 07/03 11:41
vastwu:好隻pu 07/1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