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DC_SAL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使用者 misimisu 原本因為違反板規 2-1 2-1 發文篇數規定 每個使用者的徵求文、出售文五天之內只可以各發一篇 若重複發文則全數劣退 + 水桶兩週 (若使用分身重複發文,經查證則劣退+水桶半年) 遭劣退處分,但因原本板規中並未註明"遭板主刪除意同發過文" 僅在公告 #1Bhtq87Y (DC_SALE) 中(目前557篇文章)說明,經板主群討論後 撤銷 misimisu 的劣文,水桶維持原判 另,因為有其他使用者來信建議板主板規修改的部分,另有置底板規建議區的意見, 我們正在商談修改板規,減輕刑罰的部分,如果大家還有任何較長的建議,歡迎來信 于板主提出,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9.119.234 ※ 編輯: Kamiyu 來自: 219.69.119.234 (04/10 10:13)
vic81324:推板主好溝通 04/10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