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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totherain (我不是洨母>"<)》之銘言: : 你這篇就等於是把板主引用的法條重貼一次 : 然後貼上今天板主才剛改過的板規 : 而且還是沒有分別說明三位板友分別違反什麼規定 : "此連結之圖片以圖畫之形式描繪人體性器官" : 1.小蘿那張圖,馬賽克是打假的? : 這種打馬賽克的東西新聞報紙都在放了,po文和推文不行? : 2.點裝bug那兩張哪來的性器官,你指出來給我看 : 3.你只有解釋法條,是照你的方式,而且為什麼是你來解釋 : 4.更何況你什麼都沒解釋 : 現在是怎樣? 改板規,然後溯及既往? : 好歹板主給個交代吧? 給個理由吧? : 不合意就水桶 : 板友有意見就貼法條出來矇混 : 板主也不是沒上線,連個解釋也沒有 : 這跟動私刑有什麼兩樣 : 這裡是和諧大陸嗎 : 也沒有人對板主有什麼不合理的要求 : 就只是要他出來講個清楚,到底為什麼這樣決定 : 有這麼難嗎 : 你不出來講,是不是我們以後po文都要擔心會不會踩到您板主大人的地雷 : 然後莫名地被水桶一個月、一年? : 板友想看被判水桶的連結私下找我,我都有備份 : ※ 引述《sliderliu (小滑)》之銘言: : : 板規第五條 : : 5.禁止張貼情色、裸露照片連結或是網站等危害未成年孩子之身心健康 : : 參考: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 : : 第四條 電腦網路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者,列為限制級, : :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瀏覽。 : : 一、過當描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竊盜、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者。 : : 二、過當描述自殺過程者。 : : 三、有恐怖、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者。 : : 四、以動作、影像、語言、文字、對白、聲音、圖畫、攝影或其他形式描繪性行為、 : : 淫穢情節或裸露人體性器官,尚不致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或厭惡感者。 : : 電腦網路內容非列為限制級者,仍宜視其內容,由父母、 : : 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輔導瀏覽。 : : 發佈者違反板規以刪文及水桶1個月處理,再違者則永久水桶 : : 推文者違反板規則以水桶1個月處理,再違反者則永久水桶 : : 根據引文中「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第四條內容 : : 故此連結之圖片以圖畫之形式描繪人體性器官 : :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第五條內容 : : 平臺提供者、內容提供者提供網路聊天室、討論區、貼圖區或其他類似之 : : 功能者,應標示是否設有管理員及適合進入瀏覽者之年齡。 : : 依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第二條之第四、第五點解釋 : : 四、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 (以下簡稱平臺提供者) :指在網際網路上提供 : : 硬體之儲存空間、或利用網際網路建置網站提供資訊發佈及網頁連結 : : 服務功能者。 : : 五、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 (以下簡稱內容提供者) :指實際提供網際網路 : : 網頁資訊內容者。 : : 故PTT站為平台提供者 : : 版主及版友皆為內容提供者 : : PTT隸屬該第五條中討論區項目 : : 有標示設有管理員,卻無標示適合進入瀏覽者之年齡 : : 則屬為無年齡限制之範圍 : : 故是為未分級之權責範圍 : : 不可任意散佈違反「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之法令或禁止規定 : : 看到有人推文寫卡通變身裸體為何判無罪 : : 原因為相關法令是傳播法,無關「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 : : 故兩者不可同於比較辦理 恩,我把法規貼上來就是特地解釋一次法規給你看 既然你不接受我的講法,還要問我三位版友犯了什麼規定 所以你現在是把我當版主嗎? 我憑什麼要幫版主解釋版友犯什麼規定 你憑什麼要我幫版主解釋版友犯什麼規定? 我既不是版上版務 你也不是受罰者 你卻用這種口氣刻意挑起爭端 我覺得你也應該一起進水桶 好聲好氣跟你講還這樣酸我 看了真不是滋味 我貼法規僅解釋法規部分,法規部分之認定皆為管理者認知為準 你不接受我的講法還反過來要我說明三位版友犯了什麼版規 如果你不接受我的解釋 那其他人也可不接受你的解釋,我的解釋於字面上合於情理法 但你只一昧的說我憑什麼解釋法條 那你怎麼不自問你憑什麼代理受害者來要求版主解釋他的版規 然後說我僅把版主貼過的法條PO複製PO上解釋 你自己拉上去看你自己說啥 : 你這篇就等於是把板主引用的法條重貼一次 : 然後貼上今天板主才剛改過的板規 拜託,我貼上他所引用的文字以及另外貼上的版規之外 其他兩條都不算法律就是了 還是在你眼中看來那不是法律? 還是你根本不想把我PO的文看完,隨便掃過一眼就回 我明明就有另外解釋的部分,你又視若無睹 你如此斷章取義的行為在我看來你分明是想挑起爭端 而且顯示你的無知 我不知道你把我當什麼看 但是我好意貼上法規來解釋供大家參考 你卻用如此責備以及命令的口吻對我說話 要我講明三位版友分別受罰的理由 我不是版主耶 還是你把我當神拜?如果是的話你可考慮到我面前受洗 你說 : 1.小蘿那張圖,馬賽克是打假的? : 這種打馬賽克的東西新聞報紙都在放了,po文和推文不行? 所以你根本沒認真看我寫啥 我不是有寫: : : 原因為相關法令是傳播法,無關「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 : : 故兩者不可同於比較辦理 雖然這是指卡通部分,但報紙也不屬網路內容管轄 你講這個是要跟我硬凹,還是要讓大家知道你的無知 : 2.點裝bug那兩張哪來的性器官,你指出來給我看 胸部也算是性器官 : 3.你只有解釋法條,是照你的方式,而且為什麼是你來解釋 你不承認我的解釋就算了,你當我不是律師的樣子 我同樣用你的話送你 你只有反對處分,是照你的解釋反對,而且為什麼是我要受罵? 你又不是當事人 : 4.更何況你什麼都沒解釋 我拿出法條解釋叫做什麼都沒解釋 請你說明我打的那些文,是哪些部分沒解釋 你講的出來,講得出內容,講得出我什麼地方叫做沒解釋 再來說我什麼都沒解釋 你一句「沒解釋」就想蒙混過去喔? 那是不是版主也可以用一句「你違反版規」處理就好的 你這種態度就是分明來找碴不是? 看來你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在那邊大聲喊口號卻不看清眼前事實 見人不合你意就轟 版主沒出面解釋你把氣出在我身上做啥 真是沒品 -- sliderLiu(小滑) 抱著看起來很暴力的金髮雙馬尾貧乳黑肉小蘿莉娃娃詭異的對你說: 別碰我的娃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89.89
chenlin3:胸部是性器官?? 慘了那我要去夾娃娃了 08/08 18:26
chenlin3:手滑按到2 等下推回來@@" 08/08 18:26
Hiin:再多噓一次,正確的法規是從憲法11條、80條 08/08 18:28
Hiin:延伸出刑法235條,其他法規再去參照 08/08 18:28
Hiin:拿其他領域是看其他領域的法規來說事,愚蠢 08/08 18:29
YUGIEXE:這不噓不行 健教都有交 胸部是性徵 不是性器官 回去翻書吧 08/08 18:29
chenlin3:"你當我不是律師的樣子" 所以苦主是當律師的啊@@" 失敬 08/08 18:32
foxhell:胸部也算是性器官 可以轉笨板嗎? 08/08 18:40
Rahthur:我不能再同意2.3更多... 08/08 18:42
Rahthur: 少加 樓 08/08 18:43
intotherain:2樓沒有推回來!! 詐欺!! 怎麼辦怎麼辦~~~T-T 08/08 18:59
zone750603:2樓保重 詐欺! 也許?1個月 08/08 19:01
chenlin3:推~ 這樣可以了吧 08/08 19:01
intotherain:不錯不錯 這樣不用浸一年了 賀 08/08 19:03
demon314:以後女生不能穿泳裝 不然會犯罪 只能穿死庫水= =+ 08/08 19:19
eric466:略懂.. 08/08 19:35
tobylee:是喔律師 08/08 19:47
foxhell:以後男生才不能穿泳褲游泳勒!露出胸部 公共場所暴露性器官 08/08 21:50
YUGIEXE:樓上 照這樣說我們高中早該關門了XD 08/08 22:05
YUGIEXE:結果一堆人講那麼多只有原PO出來當盾牌 版主就沒事了? 08/08 22:11
Ainaru:結果原PO你自己對號入座 現在說矛頭指向你? 08/08 22:49
Ainaru:所以你現在想表達的是 我不是版主幫說話不用挨轟? 08/08 22:50
com11168:有的人就是愛護航,中槍之後再哭 08/09 12:52
foxhell:照你說的胸部也算的話 你簽名檔就用了性器官耶... 08/09 13:59
attacksoil:靠 大家都當arad版友這麼多年了 點到為止可以嗎? 08/09 15:49
※ 編輯: sliderliu 來自: 219.85.144.20 (07/24 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