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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P版板規2008 version 1.0 一、板主不參與討論,僅負責管理板面。 二、本板之管理以維持討論秩序為主,然考量本板位於國家研究院群組, 故要求看板使用者間須進行「最低限度之符合板旨之『討論』」。 本板討論範圍為一切與DPP有關之事項,原則上板主不對文章內容進行審查。 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A.對「轉錄」的行為採取較嚴格的審查標準, 被板主認定無心討論的轉錄行為,文章將予刪除。 在處理相關事務時,板主應參考下列原則: I.無論轉錄站內外文章均需附來源且須得原作者同意。 轉錄文章未附來源者,板主得逕予刪除不另公告。 經原作者指為無斷轉載者,初犯處水桶五日。再犯處水桶一年。 II.轉錄文章須附「明顯可辨識」且「有接續進行討論餘地」之心得或意見。 轉錄自己文章者視同轉錄他人文章。違反cross post之站規者依站規辦理。 B.大量洗板而不參與討論者加重處罰。 C.廣告文、恨文、個人板文或其他明顯不符本板板旨之文章,板主得逕予刪除不另公 告。 欲單純抒發情緒者請至Hate板、HatePolitics板或其他更適合的群組及看板, 需要大量獨白空間的使用者,Ptt2才是你的家。 D.對板務推行之建議與討論,原則上請寄信給板主。 欲在板面上討論亦可,但板主得隨時介入此類文章,不受第一條規定之限制。 若造成板面混亂妨礙正常討論,板主亦得個案公告禁止之。 三、維持討論秩序以禁止人身攻擊為主,採告訴乃論, 僅直接被攻擊者有權向板主提告,不得代為檢舉,亦不得亂入他人案件。 檢舉程序及格式依置底檢舉文之規定辦理。 人身攻擊的認定由板主考量前後文脈絡認定之。 人身攻擊者初犯水桶一至三日,再犯者三至七日,三犯者水桶一年。 水桶到期請來信解除。 四、本板發言門檻目前為: 上站次數 10 次以上 文章篇數 0 篇以上 註冊時間 3 個月以上 劣文篇數 5 篇以下 此為前任板主留下之設定,但短期內尚不考慮予以調整變更。 五、其他未盡事宜,隨時參考站規、組規及其他看板先例,公告補充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87.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