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DP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此資料為aiaberika版友托我po文 hi 你好: http://tokyo.usembassy.gov/j/visa/tvisaj-ivabandongc.html 日本的網頁也說明 要放棄永久居留權需要填 I-407 在最後一行. 因為沒權限回文,請幫忙說明,謝謝. 重要: 永住資格を放棄するためには来館による手続きが必要です。 Important: Legal Permanent Residents must come in to abandon their Lega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Form I-407 cannot be accepted by mail. ........................... 日本也要填I-407,永久居留權才會失效 馬英九的自動失效說,不曉得是哪一國規定的 我想馬英九如果承認永久居留權有效,還是一堆人會投他 不過馬英九最大的錯誤在於,他由否認=>承認=>道歉並說失效 這中間沒有確實的先去查證就來個「自動失效說」 如果他不要講已經自動失效,而說忘了填表,並會去補辦手續放棄永久居留權 可是馬英九還是一直想否認到底,唉!! 雖然馬英九常常在道歉,可是這次一直硬凹是不行低 我記得馬蕭陣營也有去函美國查永久居留權的事情,阿怎麼都沒下落?? 國籍已經查出來很久了耶,永久居留權查好了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0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