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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ckydai (衝衝衝!!!)》之銘言: : 我比較感到疑惑的是 : 馬英九被判無罪 : 那為什麼市府秘書被告偽造有罪? 被判1年2個月 : 這樣說是市府秘書害馬英九的嗎? : 那市府秘書有什麼膽去偽造文書? 我拿十張一百元的發票給你報帳 你為了貪方便,另外拿了一張一千元的去報帳 那請問一下 我該有罪嗎? 這麼簡單的邏輯會很難懂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65.118
jimmyliu1217:去要求綠腦猴懂這個好像很強猴所難? 118.167.184.52 04/25 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