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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nokawyt (一期一會)》之銘言: : ※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 我覺的你的邏輯滿奇怪的 : : 不管是實質補貼也好 : : 或是薪水也罷 : : 你有看過那一條法律是訂這樣是有罪的? : : 重點應該是有沒有故意要貪污這筆錢吧 : : 馬英九依法使用 : : 也有沒證據能證明馬英九污了這些錢 : : 無罪是理所當然的 : : 也歡迎你提出證據來證明馬英九有罪啦 : : 只要貪污 : : 都該被審判啊 : 你錯了,既然最高法院認定是領據部份的特別費是公款 : 你領了就要用於公務上,你把它存進戶頭去了並且申報為財產,這算什麼? 錯 一二三審都是認為是"因公支出" 並沒有對"公款"有所酌墨 並不是馬英九拿了錢存到戶頭裡去 而是國家把錢依法存進馬英九帳戶裡去 因為我沒看到三審判決全文 就單以三審對二審無爭議之處說明 二審說明了 只要存進戶頭 即等同 特別費使用完畢 所以到你帳戶的那些錢要怎麼用都可以 因為那是你自己的錢 就因為那是你自己的錢 所以當然要報稅 : 這不是貪污嗎? : 一二審的判決最主要是特別費是"實質補貼",你愛怎麼用都沒關係 錯了 一審二審都認同是實質補貼 這只是對余特別費的性質作出定義 一審主要是大水庫理論 二審排除大水庫理論而是採取統合概算型費用 三審則不在定義上作酌墨 三審認為 目前相關規定均已完備 馬英九等會計員 對特別費之處理均無違反規定 自然無罪 : 但現在最高法院賞了你一巴掌... : 這算什麼司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50.198
ppit12345:結果繞了一圈,又回到原點 218.166.52.19 04/25 04:53
ppit12345:真的是狠狠的賞了dpp一個大巴掌 218.166.52.19 04/25 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