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mu1a0ne (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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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馬英九特別費案 三審無罪定讞
時間Fri Apr 25 03:59:43 2008
※ 引述《Honokawyt (一期一會)》之銘言:
: ※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 我覺的你的邏輯滿奇怪的
: : 不管是實質補貼也好
: : 或是薪水也罷
: : 你有看過那一條法律是訂這樣是有罪的?
: : 重點應該是有沒有故意要貪污這筆錢吧
: : 馬英九依法使用
: : 也有沒證據能證明馬英九污了這些錢
: : 無罪是理所當然的
: : 也歡迎你提出證據來證明馬英九有罪啦
: : 只要貪污
: : 都該被審判啊
: 你錯了,既然最高法院認定是領據部份的特別費是公款
: 你領了就要用於公務上,你把它存進戶頭去了並且申報為財產,這算什麼?
錯 一二三審都是認為是"因公支出" 並沒有對"公款"有所酌墨
並不是馬英九拿了錢存到戶頭裡去 而是國家把錢依法存進馬英九帳戶裡去
因為我沒看到三審判決全文 就單以三審對二審無爭議之處說明
二審說明了 只要存進戶頭 即等同 特別費使用完畢
所以到你帳戶的那些錢要怎麼用都可以 因為那是你自己的錢
就因為那是你自己的錢 所以當然要報稅
: 這不是貪污嗎?
: 一二審的判決最主要是特別費是"實質補貼",你愛怎麼用都沒關係
錯了 一審二審都認同是實質補貼 這只是對余特別費的性質作出定義
一審主要是大水庫理論 二審排除大水庫理論而是採取統合概算型費用
三審則不在定義上作酌墨 三審認為 目前相關規定均已完備
馬英九等會計員 對特別費之處理均無違反規定 自然無罪
: 但現在最高法院賞了你一巴掌...
: 這算什麼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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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6.50.198
推 ppit12345:結果繞了一圈,又回到原點 218.166.52.19 04/25 04:53
→ ppit12345:真的是狠狠的賞了dpp一個大巴掌 218.166.52.19 04/25 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