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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ckydai (衝衝衝!!!)》之銘言: : 我比較感到疑惑的是 : 馬英九被判無罪 : 那為什麼市府秘書被告偽造有罪? 被判1年2個月 : 這樣說是市府秘書害馬英九的嗎? : 那市府秘書有什麼膽去偽造文書? 也許大家忘了 這裡有一個關鍵, 余文的 「真的有消費」的發票都有留著 他是收集了大面額發票來貼沒錯 如果說他本來的發票就這麼隨手扔了,那口說無憑 也許公務取財罪有可能會成立 但是他本來的發票都有留著 也就是說 每一筆他用一千元報的帳 他貼了一張一千元外 實際上他都還有留著那些人家給他 五六十張加起來一千元 的小面額發票 所以他只有偽造文書 沒有公務取財 -- █████麥面█◤█████ ███ ██◢███◣◥◣█ █ ███████◤███◢████ ██ ███禾斗█◤     幹你媽的    ▂ ▕   ◤ █████◤     快來政策板!  -⊙-⊙—      禾斗█◤       ★    █▏ /\        ███◤ ★ ptt-國研-政治-policy █◣ ψQSWEET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2.183.102
gmooshan:你說什麼我怎麼都沒看見? 220.130.48.156 04/25 08:44
goetze:所以呀~這樣都沒看見,難怪某些人一直跳針 118.168.236.38 04/25 08:48
blackace:跳 跳 跳乎一送 跳 跳 跳乎一勇.. 這樣? 140.127.200.17 04/25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