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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nokawyt (一期一會)》之銘言: : 你錯了,既然最高法院認定是領據部份的特別費是公款 : 你領了就要用於公務上,你把它存進戶頭去了並且申報為財產,這算什麼? : 這不是貪污嗎? : 一二審的判決最主要是特別費是"實質補貼",你愛怎麼用都沒關係 : 但現在最高法院賞了你一巴掌... : 這算什麼司法? 只要進了私人戶頭 這筆錢就算是私人的 全國所有的公務人員領的錢全是公款啊 如果依你的邏輯 那全國的公務人員領的薪水不就是搞貪污嗎? 並不是公款就不能當私人財產 重點在於是否依法核銷 不要看到公款就腦充血了 以為公款就不能給私人 這是很可笑的 如果今天國家匯了一百萬到你的戶頭裏 你分的清楚那些是公那些是私嗎? 稍為用點大腦就可以知道了 不要連大腦都不用 現在重點在於你是否拿的出證據能證明馬沒依法核銷 而不是錢是不是公款 請搞清楚狀況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