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SZX (沉默‧封印......)
看板DPP
標題Re: [新聞] 馬英九特別費案 三審無罪定讞
時間Fri Apr 25 07:54:39 2008
※ 引述《amovie ( )》之銘言:
: 滿好笑的
: 一二審都說特別費是薪水是實質補貼
: 所以馬英九"貪污"的是薪水
: 所以無罪
: 但是三審卻說
: 特別費不是薪水
: 怪的是也無罪
: 那.....
: 到底為何無罪??
關於你的問題
kmt版有最高法院的新聞稿
就我看到的內容
我認為最高法院的確認為特別費不是薪水
而是對首長的特別補貼
但最高法院覺得特別費的性質不是重點
重點在於檢方「無法」證明馬英九對於特別費的運用有違背法律規定
基於無罪推定原則
當檢方無法提出馬英九對於特別費的運用有違法的證明
最高法院只能駁回檢方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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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49.71
推 gsachong:簡單來說 即若退萬步言 特別費為公款的話 218.164.79.132 04/25 14:45
→ gsachong:檢方還是無法證明馬英九隊特別費的運用 218.164.79.132 04/25 14:47
→ gsachong:有違背法律的規定 218.164.79.132 04/25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