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mooshan (小毛怪(B))
看板DPP
標題Re: 府政風處處長證實:扁打算拷貝機密文件帶走
時間Fri May 16 14:02:15 2008
※ 引述《chasemasami ()》之銘言:
: 昨天不是有人說一週刊的新聞那能信?
: 今天總統府政風處處長出來親口證實
: 這總能信吧
: 阿扁怎麼能把機密帶走????
: 貴為法律專家的他
: 難道不知道會觸法嗎?
: 真是難以理解啊
這我可以釋疑
一. 法律國民黨定的
二. 為了避免正本機密資料遭不肖無恥中國國民黨員修改, 備分後銷毀之.
三. 若有其他不及銷毀之資料, 可拿出備份做為中國國民黨修改之證據.
我很正經
這不是什麼"民進黨政府的小秘密"
所以不要一邊看 一邊比藍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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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兵不厭詐 這是戰爭
民:人無信 就是畜牲
皇:你見過那麼有錢的畜牲?
民:皇上英明 兵不厭詐 這是戰爭
民:人窮畜牲不如阿(領便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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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0.48.156
※ 編輯: gmooshan 來自: 220.130.48.156 (05/16 14:03)
推 wyytw:不知道這三點有沒有更進一步的證據來說明一? 59.120.31.46 05/16 14:45
推 urabon:樓上有沒有進一步的證據說明此文不為真? 122.116.60.199 05/16 18:09
推 ChallengerII:某些反串真是巴不得民進黨滅亡 科科 123.194.104.11 05/16 23:01
推 DeapBlue:第一點很明顯的就是錯的,二、三點又矛盾 203.73.249.53 05/20 01:14
→ gmooshan:五權憲法訂定時有民進黨? 220.130.48.156 05/20 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