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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 引述《kendo26 (kendo26)》之銘言: : : 軍法是特別法~~不是普通法!! : : 憲法的人身自由權保障同樣不適用於軍人!! : : 軍人也不能有黨派之分!! : : 要不然仗別打了!! : : 所以不能用特別法來作判斷!! : 不管是特別法 : 還是普通法 : 都是中華民國的法ꬊ繼續凹嘛~~~ 軍法是特別法,憲法第九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 換句話說~~由於軍人特殊身分~~必須捨棄某些憲法保障的權力~~才能達成任務!! 所以才會特別在憲法中特別列出!! 硬要舉這個特例??哈哈~~~~ : : 硬凹的人就是你!! : : 憲法規定的立委選舉辦法也是經過修改才改成現在的選法!! : : 沒修改之前就是只能就台灣地區改選!! : : 要不然萬年國會怎麼來的?? : : 國土修改過嘛?? : 當初是在憲法有明定各省的比例啊 : 這是憲法有的東西 : 後來才改掉的 : 那請問一下 : 你所謂的國土範圍 : 是在憲法的那一條裏面啊? 你嘛幫幫忙~~我們又不是上議院~~哪來各省比例?? 憲法不足法律補足~~這是常識!! 既然立法院已經確認過東三省是我國領土了~~請問何時依法丟棄了?? : : 繼續硬凹嘛~~~~ : : 首先~~你怎麼知道"沒人"主張~~你給我窮舉證明!! : : 其次~~那條憲法明明白白擺在那邊~~有誰按那個程序修正過領土啊?? : : 憲法給你這樣玩的啊??愛遵守就遵守~~不遵守就丟掉!!剛性憲法耶!!! : 問題是 : 憲法明明就沒規定領土的範圍啊 : 叫你拿出條文來 : 你都拿不出來 : 就只會拿著那一條在嘴炮 : 請你拿出條文來好嗎? : 不要在那裏硬凹了 沒規定範圍~~可是規定了修改方法!!你在罵定這條的人是白痴?? 憲法規定綱領後~~細則由法律補足!!立院通決議過視同法律!! 請問控蘇案中規定屬於我國的東三省哪時被你這個嘴砲王丟了?? : : 我跟很多新加坡人是好朋友!! : : 他們的戰略假想敵就是馬來西亞!! : : 你沒聽說過星光計畫??你倒比我清楚新馬情勢?? :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96%B0%E5%8A%A0%E5%9D%A1&variant=zh-tw : 1965年8月9日,李光耀由於和當時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在種族政策上意見不合,新加坡被迫 : 選擇退出聯邦,成為獨立的主權國家。 : 看清楚了沒 : 新加坡是被迫離開的 : 不是自願離開的 : 他們的戰略假想敵為何是馬來西亞 : 你最好去問清楚在說 我管他們怎麼離開的?? 我就是知道他們的戰略假想敵是馬來西亞!! 你接觸過他們軍官團?? : : 跳真!! : : 只要共軍未躁進~~那降當然有用!! : 那你拿出證據來證明共軍是因為偉大的國軍不敢出來的啊 我不用證明!!結果即證明!! : : 這邊在討論的是你的po文!! : : 你打的是文言文嘛?? : : 鬼話連篇!! : 真是好笑 : 我只是舉證看不懂人話不是毀謗罷了 : 看不懂人話是很正常的事情 : 不是很可恥的事情 : 看不懂我的文章 : 叫毀謗? : 這滿好笑的 這段話是連在你的文章後面~~你可以繼續硬凹!! 反正你只會一路加條件~~東?西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7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