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 引述《kendo26 (kendo26)》之銘言:
: : 軍法是特別法~~不是普通法!!
: : 憲法的人身自由權保障同樣不適用於軍人!!
: : 軍人也不能有黨派之分!!
: : 要不然仗別打了!!
: : 所以不能用特別法來作判斷!!
: 不管是特別法
: 還是普通法
: 都是中華民國的法ꬊ繼續凹嘛~~~
軍法是特別法,憲法第九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
換句話說~~由於軍人特殊身分~~必須捨棄某些憲法保障的權力~~才能達成任務!!
所以才會特別在憲法中特別列出!!
硬要舉這個特例??哈哈~~~~
: : 硬凹的人就是你!!
: : 憲法規定的立委選舉辦法也是經過修改才改成現在的選法!!
: : 沒修改之前就是只能就台灣地區改選!!
: : 要不然萬年國會怎麼來的??
: : 國土修改過嘛??
: 當初是在憲法有明定各省的比例啊
: 這是憲法有的東西
: 後來才改掉的
: 那請問一下
: 你所謂的國土範圍
: 是在憲法的那一條裏面啊?
你嘛幫幫忙~~我們又不是上議院~~哪來各省比例??
憲法不足法律補足~~這是常識!!
既然立法院已經確認過東三省是我國領土了~~請問何時依法丟棄了??
: : 繼續硬凹嘛~~~~
: : 首先~~你怎麼知道"沒人"主張~~你給我窮舉證明!!
: : 其次~~那條憲法明明白白擺在那邊~~有誰按那個程序修正過領土啊??
: : 憲法給你這樣玩的啊??愛遵守就遵守~~不遵守就丟掉!!剛性憲法耶!!!
: 問題是
: 憲法明明就沒規定領土的範圍啊
: 叫你拿出條文來
: 你都拿不出來
: 就只會拿著那一條在嘴炮
: 請你拿出條文來好嗎?
: 不要在那裏硬凹了
沒規定範圍~~可是規定了修改方法!!你在罵定這條的人是白痴??
憲法規定綱領後~~細則由法律補足!!立院通決議過視同法律!!
請問控蘇案中規定屬於我國的東三省哪時被你這個嘴砲王丟了??
: : 我跟很多新加坡人是好朋友!!
: : 他們的戰略假想敵就是馬來西亞!!
: : 你沒聽說過星光計畫??你倒比我清楚新馬情勢??
: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96%B0%E5%8A%A0%E5%9D%A1&variant=zh-tw
: 1965年8月9日,李光耀由於和當時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在種族政策上意見不合,新加坡被迫
: 選擇退出聯邦,成為獨立的主權國家。
: 看清楚了沒
: 新加坡是被迫離開的
: 不是自願離開的
: 他們的戰略假想敵為何是馬來西亞
: 你最好去問清楚在說
我管他們怎麼離開的??
我就是知道他們的戰略假想敵是馬來西亞!!
你接觸過他們軍官團??
: : 跳真!!
: : 只要共軍未躁進~~那降當然有用!!
: 那你拿出證據來證明共軍是因為偉大的國軍不敢出來的啊
我不用證明!!結果即證明!!
: : 這邊在討論的是你的po文!!
: : 你打的是文言文嘛??
: : 鬼話連篇!!
: 真是好笑
: 我只是舉證看不懂人話不是毀謗罷了
: 看不懂人話是很正常的事情
: 不是很可恥的事情
: 看不懂我的文章
: 叫毀謗?
: 這滿好笑的
這段話是連在你的文章後面~~你可以繼續硬凹!!
反正你只會一路加條件~~東?西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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