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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ndo26 (kendo26)》之銘言: : 繼續凹嘛~~~ : 軍法是特別法,憲法第九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 : 換句話說~~由於軍人特殊身分~~必須捨棄某些憲法保障的權力~~才能達成任務!! : 所以才會特別在憲法中特別列出!! : 硬要舉這個特例??哈哈~~~~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 特別法也不算是中華民國的法律嗎? 是不是這個意思啊? : 你嘛幫幫忙~~我們又不是上議院~~哪來各省比例?? 各省的比例 跟上不上議院有啥關系? 看不懂你在講啥 : 憲法不足法律補足~~這是常識!! : 既然立法院已經確認過東三省是我國領土了~~請問何時依法丟棄了?? 是常識啊 但是請問一下 那一條法律有說東三省是我國的領土呢? 能不能找出法條給我看 : 沒規定範圍~~可是規定了修改方法!!你在罵定這條的人是白痴?? : 憲法規定綱領後~~細則由法律補足!!立院通決議過視同法律!! : 請問控蘇案中規定屬於我國的東三省哪時被你這個嘴砲王丟了?? 那請問一下 是例在那裏啊? 就算當年是這麼說 現在也早就沒人說了 現在是2008年 不是以前 拿以前的事來打嘴炮 很無聊的 : 我管他們怎麼離開的?? : 我就是知道他們的戰略假想敵是馬來西亞!! : 你接觸過他們軍官團?? 那你有去問他們為何把馬來西亞當假想敵的原因嗎? 連原因都不了解 就想拿來說嘴 一點說服力也沒用 : 我不用證明!!結果即證明!! 結果論不代表你的過程是對的 除非你能證明老共是因為國軍不打的 不然你所謂的結果論 根本不能證明任何事 : 這段話是連在你的文章後面~~你可以繼續硬凹!! : 反正你只會一路加條件~~東?西躲!! 哦,我有說錯任何事情嗎? 說不出來 就不要硬凹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5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