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eano (最愛小咪咪的壞人)》之銘言:
: 莊先生說 政大不續聘是政治大學整肅異己的手段
: 說他因為得罪馬英九所以被如此對待
: 也有部份支持者說 那是屬於言論自由的一環..
: 我想了一下..原來言論自由就是可以把別人爸媽的事拿來說嘴?
: 原來由雜誌上看到的 都可以直接引用嗎?
這也沒什麼好講的
他認為他應該行使那樣的言論自由,那政大同樣也有不續聘他的自由
他要認為政大是在整肅異己,那政大同樣可以認為他言行不當
嘴長在人身上,話隨便他們講沒關係,反正莊這工作是丟定了
有些人認為莊的言行未必不當
還很貼心的為他分析他那些金口玉言是如何單純的「形容詞」,不算髒話
〈看來對某些人來說,除了動詞之外,不管怎樣被"形容"都是不算髒的〉
這些都無所謂,海濱有逐臭之夫,有人會景仰莊先生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對我個人來說
我倒真不願意看一個稅金養出來的官在電視前示範那些動詞和形容詞的正確用法
小孬孬只是有待商確的形容詞?
引述週刊乾女兒幹女兒不算言行不檢?
我真希望說這些話的那位朋友當時有錄下這些國榮言行錄
將來有了小孩可就方便,天天放莊叔叔說故事給孩子瞧,連教育都不用多費心思了
長大後一定是個愛國愛土的好青年,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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