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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李是引述孟子的話,指出扁乃竊國之賊人人得而誅之 孟子「梁惠王下篇」,「齊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 孟子對曰:『於傳有之。』曰:『臣弒其君,可乎?』 曰:『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 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626/17/121q7.html 南科工程師是說要殺馬並奸殺王部長 兩者有何分別你應該可以區分 ※ 引述《htl ( E L I T E)》之銘言: : 去年前立委李桐豪曾發言全國百姓可逕行槍殺陳水扁 : 檢方好像沒有什麼動作 : 今天看到有一個南科工程師發言反對死刑 : 而發表欲對王部長和馬總統不利之言論 : 警方旋即逮捕歸案 : 請問這兩事件有什麼不同 : 請教各位學法律的朋友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53.149
htl:所以槍殺的理由合理的話就可以囉? 140.112.30.42 06/26 20:37
跟理由合不合理似乎沒有關係吧 而是一個是引述古人的言論,孟子的言論是否正確 大家心中自有公斷,自然會去判斷 所以就談不上犯罪 一個是說他要殺馬而且要奸殺部長 主觀犯意已經很明顯了 ※ 編輯: arsenentu 來自: 218.166.153.149 (06/26 20:47)
urabon:竊國之賊人人得而誅之 但阿扁有犯過錯嗎.. 122.116.60.199 06/26 21:06
urabon:阿扁有被判刑嗎 難道法律變成有罪推論了嗎 122.116.60.199 06/26 21:08
shakalaka:講得好像總統在職可以隨便審他一樣。218.171.219.237 06/26 21:20
budalearning:差別在哪裡?引用孟子的話可殺人? 218.160.56.194 06/26 21:28
budalearning:藍軍別護航得太過分 218.160.56.194 06/26 21:29
shakalaka:原來是殺啦?218.171.219.237 06/26 21:36
連前面法律關係都看不懂的人還質疑? 笑 好好解釋給你聽好了 李有沒有罪的重點在於他的鼓吹行為是否造成效果 如果大家對孟子之言早就耳熟能詳 那他只是告訴大家某人犯了孟子所說的罪 無法構成犯罪要件 並非是引用孟子的話就可殺人 多讀幾年書吧 ※ 編輯: arsenentu 來自: 218.166.155.20 (06/26 21:48)
x11:孟子也是一個嘴炮王 看來你的跟小安安差不多 203.121.249.24 06/26 21:37
x11:他的主觀意識...我的主觀意識..... 203.121.249.24 06/26 21:38
arsenentu:孟子是不是嘴砲王跟李有沒罪有何關係? 218.166.155.20 06/26 21:51
arsenentu:你連主觀犯意是標準法律用詞都不知 218.166.155.20 06/26 21:52
arsenentu:還敢在這大放厥詞 218.166.155.20 06/26 21:52
sunnysnow:我看成王院長 嚇壞我了 118.166.11.234 06/26 22:52
budalearning:法官腦袋壞了 你腦袋也跟著壞嗎? 218.160.56.194 06/26 23:15
你嘴裡沒料,又在這放炮 上次護綠委也說不出什麼東西 你說說李哪邊有罪嘛 ※ 編輯: arsenentu 來自: 218.166.155.20 (06/26 23:22)
arsenentu:我看b大的腦袋倒像自己說的一樣 218.166.155.20 06/26 23:25
budalearning:話都講出來了 還需要說哪裡有罪嗎? 218.160.56.194 06/27 00:24
des1267:差在一個是文言文一個是白話文 文言較高級 59.124.212.242 06/27 11:42
budalearning:符合文言文運動嗎ㄎㄎ 218.160.56.194 06/27 13:31
deepwild:確實不能相提並論 李是紅衫軍愛國同心會 61.223.5.55 06/27 22:20
deepwild:那類的水準 聽聽就好不必太認真 61.223.5.55 06/27 22:22
twisters121:言語的爆力比行為爆力更嚴重 61.70.53.157 06/28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