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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tl ( E L I T E)》之銘言: : 去年前立委李桐豪曾發言全國百姓可逕行槍殺陳水扁 : 檢方好像沒有什麼動作 : 今天看到有一個南科工程師發言反對死刑 : 而發表欲對王部長和馬總統不利之言論 : 警方旋即逮捕歸案 : 請問這兩事件有什麼不同 : 請教各位學法律的朋友們 我不是學法律的, 但是我可以跟你說 台灣的法律一項是"有錢有權的人說的對" 工程師比立委, 根本是懶叫比雞腿,怎比呢? 今天有錢人可以大大方方的不交稅 你小平民可以嗎? 不行吧~ 今天立委可以把直升機開到公園內 你升斗小民不要說真的直升機, 玩遙控的都會被警察請去喝茶 今天吳淑珍只要爽可以一直不出庭 你被告可以嗎? 用屁股想也知道不行 今天阿扁用公款買鑽戒送阿珍可以說國務機要費是機密 小平民作公務員不要說貪污了, 帳不清都會被關 這就是現實, 有權力的就沒事 今天民進黨立委說"X, 馬總統真是該槍斃" 我相信明天那位立委還是很逍遙的出現在你我眼前 人權? 沒錢沒權就沒人權, 古今中外都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70.50
budalearning:這樣是不對的 台灣應該越來越進步 218.160.63.160 06/27 23:26